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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改革——保险关系转移

 523874987 2018-03-05
      对于社会保险,主要是三方面的问题,一是征缴,包括缴费的多少,缴费的查询,第二是待遇,主要是待遇的如何享受,还有第三,就是社会保险的转移。今天主要谈一下社会保险的转移。
​    对于经历过社会保险转移经历的人,都有这样的感觉,跑几趟还办不完,不是缺办这个就是那个险种,还有的是外地市外省的,经历了几次折腾才能办完。其实不但办事者有意见,就是经办人员也有意见。有些人认为是故意为难办事人员,其实是不了解其中的程序。比如说养老保险转移,是转出地先向转入地发纸质函申请将某人转到接受地,接受地同意接受了再向转出地提供转入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账户,然后再等一段时间以后才能办理到户合并。如果这个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没有合并,而办事那个人又没有询问其它险种如何办理的情况下,那这个人办理的转移可能只办理了养老,其它保险可能没有办理,还要重新办理。还有个难点就是,办理转移和缴纳有一定的滞后期,就是有的险种必须转移到位才能缴费,这样就会影响了职工的待遇落实,造成职工实际已经在单位上班了,却不能缴费,还有就是万一职工发生住院或者工伤了,影响到企业和职工的切身利益。
​    如何才能减少这样的事情发生呢?我认为首先应该这样,建立以医疗保险为基础的征缴模式。好多人认为,既然险种是分开,大家转移才麻烦。那合了不就解决问题了吗?这是大家的认知错误。不管保险怎么整合也是征缴部分的整合。其它部分不可能整合,因为待遇落实条件不一样。同时这样的整合,只能是增加管理人员和机构,并不能高效的运作,大家都知道,都能管的事,就是大家都不操心都不管,因为大家都这样想我不管还有他们管呢。以医疗保险为基础就是以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单位和基数作为其它保险的基数。现在国家虽然要求全民参保,但是还有人未缴费养老保险,但是医疗保险几乎涵盖了所有人。所有参保人员按照医疗保险参保划分无非有五类一是有单位的职工,所有保险都参加,二是自谋职业人员,可以只参加养老和医疗,三是失业人员,只参加医疗保险,四是农民和城市居民,五是退休人员。分类缴纳就行了,这样其它险种根据参保范围参加就行。
​    第二,建立电子档案转移,取消纸质转移。国家建立一套电子转移程序,首先原用人单位只要办理了终止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就可以随时办理转移。新用人单位只要提出了申请,就可以增加职工本人的缴费关系,符合转移条件的,职工提出转移申请,然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社会保险经办系统上向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网上申请保险转移。这样就能及时高效的办理,还能按月接续保险关系。杜绝了办事人员来回奔波。
​    第三。为了便于网上办理转移,要建立全国唯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编号。可以按照省、市、县(区),然后再分设各个险种,按照转移者的申请,进行不同的转移办理。
​    社会保险是一系统的工程,牵涉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既要符合规定保障程序的严谨还要保障基金的安全,和系统的稳定。更要体会以人为本的办事理念,和办事高效的存在,没有科学的管理,让群众少跑路的理念注定是一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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