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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批准发布《大中型水库管理规程》省级地方标准

 小伟摘手 2018-03-05

2月7日,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了《大中型水库管理规程》(DB33/T 2103-2018)。该《规程》将于2018年3月10日起实施,这标志着浙江省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大中型水库管理省级地方标准。

 

为推动水库标准化管理,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并充分发挥效益,浙江水利厅在2016年2月印发了《浙江省大中型水库运行管理规程(试行)》。该《规程(试行)》的出台,为浙江省大中型水库标准化管理创建及时提供了依据,有力地促进了水库运行管理规范化。为将该《规程(试行)》上升为省级地方标准,在试行过程中,浙江水利厅广泛征求了各地各部门特别是水库管理单位的意见,经多次修改,并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向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申报了省级地方标准。

 

《大中型水库管理规程》共9章8个附录,主要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基础管理、安全管理、维修养护、控制运用、应急管理等内容。该《规程》以省级地方标准出台,有利于我省大中型水库标准化管理的推进,并进一步提升水库管理水平。


附件:《大中型水库管理规程》(DB33/T 2103-2018)


来源:浙江水利网、E小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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