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风湿关节炎(Rheumatoidarthritis,RA)是一种以侵蚀性关节炎为主要表现,可以使全身多器官,多系统受累的自身免疫性疾病。本病女性多发,发病的高峰年龄为30-50岁。而随着我国二胎政策的开放,育龄期类风湿关节炎女性的生育需求也越来越强烈。但是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的很多药物可能对胎儿产生一定的影响,那么,育龄期女性如何备孕?如何保证妊娠期女性的健康安全,生育安全?这些问题对于风湿免疫科医生而言,显得尤为重要,处理起来也尤为谨慎。
妊娠早期的时候因为激素水平的变化,对关节症状可能有一个缓解作用;但是到了中后期,随着孕激素、雌激素激素水平的下降,RA病情活动性会加重一些。
如果RA患者在妊娠中后期病情没有得到很好控制,病人常有贫血,后者对胎儿发育不利,同时活动性RA患者血小板比较高,可能合并存在高凝状态,对胎儿、胎盘的供血是不利的。因此RA患者最好在病情得到控制后怀孕,怀孕期间如病情复发或加重需加以控制。
● 雷公藤类制剂会对卵巢功能造成影响,应该避免使用,它可能会对女性生殖系统造成不可逆的损害。● 甲氨蝶呤有致畸作用,禁用于整个妊娠期和哺乳期。备孕前3个月应停用该药物,整个孕期需补充叶酸。● 来氟米特禁用于整个妊娠期及哺乳期,备孕前需停用半年以上,或用消胆胺连用11天,洗脱来氟米特。同时需要检测血药浓度。● 非甾体抗炎药(NSAIDs)有消炎止痛作用,可改善关节肿痛症状。禁用于妊娠期晚期,可在妊娠早中期使用。
● 糖皮质激素:一般认为小于10mg强的松或甲泼尼龙/天是安全的。但禁用倍他米松和地塞米松,因其能透过胎盘屏障,对胎儿发育造成影响。● 生物制剂:生物制剂的使用也是安全的。一般而言,如果病人在怀孕前使用肿瘤坏死因子拮抗剂控制病情的话,怀孕期间是可以继续使用。但是,不同的生物制剂疗效和使用情况也不同。英夫利昔单抗可使用到孕16周;阿达木单抗及依那西普可以用到孕中期,但因为这一类TNF-α抑制剂可以通过脐带血进入胎儿体内,后期不建议使用。如果因疾病活动,在孕晚期使用了上述药物,分娩后婴儿至少在出生七个月后才可以接种减毒活病毒疫苗。上述药物哺乳期均可使用。
目前RA治疗的生物制剂除了TNF-α抑制剂还有IL-6拮抗剂,而IL-6拮抗剂则需要在怀孕前3月停用。
对于类风湿关节炎的患者,医生在治疗前需要了解病人的生育要求,根据生育的时间,选择合适的药物,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为更多育龄期类风湿关节炎患者安全健康生育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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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医生咨询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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