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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伎 娼妓

 user580 2018-03-08

倡伎 娼妓 -----读《教坊记》(二)

老坑玻璃种 老坑玻璃种 2010-11-17 19:46:47
网络的好处就是你能比较容易的遇到一群好的朋友和好的老师,当然,你想人家肯教你,必须是你虚心还要诚心,点读古文不是自己的强项,想要读的准,有时就要去多问,就是真正的不以下问为耻。前日读“内养麏至”,我就理解成“麏”是形容太监们行走的状貌,幸亏老艺纠正,“麏”是指“一群獐子”,是形容多。

那日佛经兄在群里见我和老艺正谈论娼啊妓的,大惊失色,惊问:“这都看的什么书?”其实当时是就“倡伎”和“娼妓”这俩词的演变请教艺兄。倡与伎,原都是泛指男女,倡原就有唱的意思,伎本义就是技巧,倡伎就是善乐舞杂戏的人。即使把“人”旁换成“女旁”,当时意思也没有改变,如《教坊记》里记:“妓女入宜春院,谓之内人。亦曰前头人。”前头人啊,那可是常在皇帝前头的人,咋可能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妓”呢?当时问老艺,倡伎这词,啥时候意思开始改变的,老艺说:应该是唐朝吧。并引了唐 卢照邻 《长安古意》诗:“俱邀俠客芙蓉劍,共宿娼家桃李蹊。”当时并没在意,后来思忖,卢照邻是初唐人,到了玄宗时候,“妓女”还能成为前头人,可见,此词的词义转换不该以卢照邻的诗为证了。若是以元稹的“念奴浅伴诸郎宿。”来引证似乎更合适。

唐代的妓女聚集地叫“乐营”,这与管仲的“女闾”还是有区别的,清褚稼轩在《坚瓠续集》卷一记载:“管子治齐,置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充国用,此即教坊花粉钱之始也。”而唐代的乐营之妓,多是乐妓,后来有了“饮妓”,但都不是靠出卖色相和肉体来谋生的,因为她们都由太常发放薪俸。这与汉代的“营妓”也是不同,用老艺的话说,汉代,那就是“慰安妇”。直到晚唐,盛世不再,伎女的生活状况日渐艰难,倡伎才成了真的倡伎。若混为一谈,简单的认为教坊记中的妓同与今日之妓,谬也。

因提到坐立二部,忽然想到曾读过的《图说前蜀永陵》和《前蜀王建墓发掘报告》,在王建墓墓床周围,刻有二十四乐伎图,是迄今发现最完整的古代歌舞刻石,刻石清晰的可以看出坐、立二部及所演奏的乐器。几乎用了一晚上翻查这两本书,由此感到,尤其作为电子书,如果目录做不好,检索功能不够完备,的确是个很麻烦的事。



清 李楷 《<嵞山集>序》:“后之学者,不得其精神之所存,而皮相之,耳食之,羣而吠之,以轻、俗、寒、瘦概古人之一生,古之人其心折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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