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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人档案·邱振中】祝帅:书法理论与当代学术

 沁园春春2016 2018-03-09



邱振中


  判断一门学科在当代学术中的价值和地位,不仅仅取决于人们心目中这一学科研究对象自身的重要性,还需要看在这个领域内有没有几位起到领军作用的重要学者,以及这个领域是否取得了一批奠定学科根基的学术成果。作为近三十年来书法理论领域中的代表人物之一,邱振中从1979年考入浙江美术学院(今中国美术学院)攻读新中国历史上第一届书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时,就为自己设定了延续至今的目标:让书法理论成为当代人文学科中的重要学科,让书法创作成为当代艺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书法形态研究


  邱振中的书法研究,涉及书法史、书法理论、书法批评和书法与其他学科的交叉研究等方面,建构了一个比较全面的现代书法学术的框架,其中书法理论无疑是邱振中书法研究的立足点与核心。书法理论与书法史、书法批评都有很大的区别,这种区别常常不被人们重视。在《书法:感悟与言说》一文中邱振中指出:“在任何一位历史学家的研究中,史实的搜集、鉴定、排比是基本的工作,也是研究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发现的史实往往成为研究的重要支点,在决定研究的最终价值上能够起到重要的作用。但是对于一位理论家来说,现象仅仅是他工作的出发点。……它的根本任务不是重现事实和场景,它必须提出问题,同时还要加以阐释。”


  邱振中的书法理论研究,是从对于书法的笔法、章法、字结构等细致入微的现象的阐释开始的。从作为硕士论文而完成的《关于笔法演变的若干问题》一文开始,邱振中在这个领域中注入了长期的系统的思考。1993年出版的《书法的形态与阐释》中,有关方面的研究占有相当的比重,加上关于书法与绘画的比较研究,以及使用“微形式”理论处理书法史上的形神关系问题等,奠定了他在艺术形态研究领域中一流学者的地位。


  形式分析是邱振中早期研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工作领域。在邱振中看来,传统书学理论无法深入到书法形式的深层结构中去,从而“必须为书法的构成分析建立一套新的分析工具”。在此基础上,被传统学术认定“不可言说”的书法,邱振中却为其寻找到现代学术中具有某种确定性的根基,并由此开辟了前人始终未曾真正触及的广阔的阐释空间。


  邱振中的论述涉及书写对于文字演变的影响。在《关于笔法演变的若干问题》一文中,邱振中从书写角度对书法史进行了系统的阐释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以往的文字学研究多局限于静态图像,从书写角度展开思考的似未经见。例如,在解释隶书的产生时,人们通常认为隶书的飘尾出自“美化”的需要,但是邱振中通过对笔法历史演变过程细致的分析,指出隶书的产生是书写时笔法自身演变的必然结果,飘尾使书写流畅而便捷。这是对汉字演变史上极为重要的“隶变”一种全新的阐释。


  在有关笔法的研究中,邱振中根据物理学中有关运动的理论,认为毛笔笔毫锥体一切可能的运动都可以分解为“平动”、“提按”、“绞转”三种基本运动形式的组合,并在此基础上对汉字书写的演变进行了清理。邱振中令人信服地解释了书法史上汉字字体停止演变的内在原因:“笔法空间运动形式的终结便意味着字体发展的终结。”


  此外,邱振中的研究还广泛涉及书家地位与创作方法的变迁、刻工对作品的误读、书法作品的表现内涵等各种书法史上的重要现象,对书法史和书法创作发表了许多独到的见解。


二、书法理论与艺术理论


  作为一位毕业于中国美术学院、任教于中央美术学院的理论家、艺术家,邱振中关于书法理论的思考,不可避免地与当代艺术理论联系在一起。经历了20世纪西方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的洗礼,人们不得不承认,要把当代艺术理论实质性地向前推进,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在当代艺术研究中,书法是一个被人们所忽视的领域,然而书法作为独特的文化现象,形态具有特殊的构成,同时又包含从未被破译的种种秘密,现状与可能性之间巨大的反差令人神往;此外对它的解读必须动用一个人全部的心智,这正是邱振中喜欢的挑战。邱振中相信书法理论具有巨大的潜能,它能为当代艺术学做出重要贡献。


  1985年撰写的《章法的构成》一文,是邱振中在笔法研究中取得进展后,在章法研究中所取得的重要成果。如果说关于笔法的研究主要是在书法研究领域体现其独特价值的话,那么关于章法的研究更清楚地表现出书法理论对于整个艺术理论的贡献。在某种程度上,这篇文章也标志着邱振中在艺术作品分析领域中的重要推进。在该文中,邱振中构建了“轴线与轴线图”这种分析模型,深入到作品内部,对作品的形式构成机制进行了抽丝剥茧式的阐述,对以往书论和艺术理论中语焉不详的“形式感”进行了全新的解说。关于“笔法”、“章法”的两篇文章以及《中国书法:167个练习》与其它文章中对字结构的分析汇合在一起,形成了一套全新的书法形态阐释体系。


  邱振中对于书法形态构成的研究,毫无疑问受到了20世纪上半叶康定斯基、伊顿、莫霍利-纳吉、克利等人所开创的包豪斯学派构成研究的深刻影响。在包豪斯的教学实践中,康定斯基基于个人经验和长期的思考,提出了以点线面为分析单元的抽象构成学说。在康定斯基那里,这种学说主要解决的是两方面的问题:一是解决包豪斯设计专业学生形式基础训练的问题,二是用于对平面抽象艺术作品的分析。长期以来,这种学说对设计与艺术实践领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其后,在前一方面,发展出现代设计教育中的构成理论,有关理论成为所有设计类学生不可或缺的基础课程的核心;但是通过形式构成理论去分析具体的艺术作品,不论中国外国,进展都不尽人意。然而邱振中接受了康定斯基等人思想的合理内核,又能从书法现象出发,体贴入微,尽最大可能把形式分析推至按常理无法到达的地步,以至成为作品分析这一分支中走得最远的一位理论家。应该说,邱振中的理论对于整个艺术研究领域中的形式分析学说都做出了重要贡献。


  书法与绘画的比较研究是邱振中的研究中自成类别的。这是个议论众多的热门话题,邱振中从其擅长的形式分析入手,进行时空特征的细致比较,提出了许多“发前人所未见”的观点。其中,《黄宾虹书法与绘画笔法的比较研究》一文,便被美术学界称为“具有穿透力的专业眼光”(郎绍君),“细腻精致”、“具有方法论启示”(薛永年)。其实邱振中只做过很少几个个案研究,如八大山人、黄宾虹等,各自亦仅仅一篇文章而已(其中《八大山人的书法艺术》一文为后来出版的《八大山人全集》编委会的约稿),但正是这“唯一”的一篇文字,却往往成为这位艺术家个案研究中的重要篇章,从中不难看出邱振中对选题的敏锐和不断把问题引向深入的能力。


三、书法理论与当代人文学科


  邱振中学术研究的出发点是在传统学术中被认为是“小道”的书法,但是他几乎在面对每一个选题时,都心存当代学术,尤其是整个人文领域的进展。只要有可能,他都会把一个问题引向人们意想不到的学术议题。例如,从书法的起源联想到当代语言学、语言哲学,从书法文献中一种司空见惯的句式引向古代文献中陈述方式的讨论,从书法所重视的“修养”引向传统人文理想的现代阐释等等。这些重要的问题,此前即便在相关的人文学科中也很少得到关注,有的甚至从未被提出讨论过。


  在面对他感兴趣的现象时,邱振中总是尽可能引向最广阔、最深远的学术议题,然后再一点一点细致探察,从中选出若干线索,穷追不舍,直到自己智力的极限。例如关于书法发生的问题。几乎所有论者讨论汉字书写之所以能够发展成一种意蕴深厚的艺术的原因时,无不说到毛笔的柔软(“唯笔软则奇怪生焉”)和汉字结构的丰富多变,但邱振中认定还有更深刻的缘由。他从早期书写都是实用性书件入手,细心清理出书法的发生与中华民族语言观的关系,从而在书法与现代语言学之间建立了紧密的理论联系。只有建立书法与当代学术的联系,才能使书法在现代学术层面上的思考得以实现,这项工作意义深远。邱振中在与博士生的谈话中,多次强调这样的观点:“人们普遍认为,中国文化不能用现代方法去研究,这是错误的。问题在于我们怎样才能产生新鲜而有价值的思想。任何方法都可以使用,关键在于对现象的把握是否精准,现象与方法之间是否有那种真正的契合。”


  在讨论书法的文化性质时,邱振中提出了一个新的概念——泛化。社会成员的广泛参与,是中国艺术一个明显的特点,但几乎没有人从这一现象出发,引向以下重大问题的讨论:古代文献中的陈述方式、修养在中国艺术和中国文化中的作用、艺术的文化功能和艺术对于传统人文理想的意义、中国文化中关于美和艺术泛化的思想等。白谦慎说:“邱振中敏锐地抓住中国书法中存在着的一种‘泛化’现象,从哲学、文化学的视野探讨了这一现象”,“书法史研究者完全可以接过这一问题,探讨‘泛化’何时开始,应酬何时成为书法创作的一种重要方式,受到哪些体制性因素制约?……如果我们的个案研究能围绕着一些理论问题而展开,它们就可能为书法理论的建设作出独特的贡献。”邱振中《艺术的泛化》一文,为中国艺术、中国文化性质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再次,是对书法中表现机制、阐释机制的研究。围绕这一话题,邱振中撰写了《形式与表现》、《书法的表现特征与当代文化中的书法艺术》等文章。这些文章涉及的问题,包括东西方“表现”概念的差异、中国书法中的“含义系统”、中国书法中复杂的表现内涵形成的原因、提取书法内涵的机制、书法文献中陈述方式的由来和变迁等。这些问题实际上都是整个中国文化中存在的问题,与邱振中其他研究一样,它们不离书法范畴,但意义却远远超越了书法。


  与文化性质、阐释机制息息相关的是书法文献的陈述方式。传统书论中蕴含着重要的内涵,但由于古今悬隔,许多前人使用的陈述方式,今人已经难以解读出它们的重要意义。邱振中认为这是视点与方法的问题:“前人的智慧被掩藏在阅读心理的变迁中,而今天的解读方式已经成为解读文献的障碍。”他深信我们能够从文本中剖解出前人的智慧与困惑,但要找到新的读解方式。他研究“虞世南潇散洒落”这类简单陈述句的语法结构,考察这种结构形成、运用的历史,考察句子各种成分演变、替换的历史——结果获得许多出人意想的结论。在陈述方式的研究中,他还着重讨论了陈述精确化的动机和接受之间的关系,提出中国文化中由于“泛化”的原因,造成“陈述者”与“参与者”、“阅读者”的重叠,从而影响到陈述的结构。对此,赵毅衡这样评价他:“关于陈述方式的讨论,振聋发聩,开辟了全新境界,实际上提供了如何理解传统诗学甚至哲学的全新思路。”艺术学与人文科学的关系在当代学术中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梳理。在学术界,人们普遍认为,艺术学从未对人文科学做出决定性的贡献,至于当代学术与中国传统艺术现象之间,更是始终存在着某种断裂。然而在邱振中看来,书法现象是语言、日常书写、视觉图像、意义阐释、人格修炼等众多文化现象的交汇点,世界上没有哪种文化现象像中国书法这样,同时跨越几个当代学术中如此重要的领域。对它的研究,能够提出许多重要的关于中国艺术、中国文化的问题。


结 语


  邱振中深知,现代学术不简单地以“体系”的宏大和完整为指归,因此多年来,他也只是在一个一个地解决书法领域中具体的问题。但是对于同一个领域长达30年的思考,也终究会带来某种关联,并形成一个既松散、又有许多牵系的结构。邱振中的书法理论就是一个这样的结构:它始终不离开书法,但又处处引人作书法之外的学术遐想。我们相信,把一个专业领域的研究引向思想、人文的宏阔场景,并由此而把握将其不断推进的契机,邱振中的书法理论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做到了这一点。邱振中具有密切相关性的系列研究,已经成为中国当代学术走向这一目标时所必须观照的现象,而在他以为代表的一代学人的共同努力下,作为一门学科的书法理论,也正在越来越多地得到来自于整个当代学术领域的关注。


邱振中主要著作:

《书法的形态与阐释》,重庆出版社1993年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中国书法:167个练习——书法技法的分析与训练》,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神居何所——从书法史到书法研究方法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书写与观照——关于书法的创作、陈述与批评》,中国人民大学出版2005年版。

《书法与绘画的相关性》(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书法:七个问——一份关于书法的知识、观念和深入途径的备忘录》,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祝帅 北京大学文学博士


(本文原载《美术观察》2007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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