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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帮女儿买房,算夫妻共有财产吗?律师权威解答来了!

 王断天崖路 2018-03-09


赵女士问:我和周某于2012年登记结婚。2015年,我父母买了一套房给我,房产登记只写我的名字。现在,我与丈夫打算协议离婚,请问男方对这一套房子有权分割吗?

林树昌律师解答:根据最高法院2011年8月出台的司法解释,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父母只想赠与自己的子女的,为得到保障除将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单方名下外,还建议父母作出一份声明说该房只归自己子女所有并进行公证,或由父母与夫妻共同签订一份协议说明此房只是对单方的赠与,然后夫妻都在协议上签名。最重要的是要和夫妻中的一方友好协商,以免家庭因此造成纠纷。

孩子未满一岁 男方能否提出离婚

江女士问:从我怀孕至孩子六个月大期间,我丈夫在外与第三者同居。我发现后他提出离婚,可孩子还不到一岁,不知道法院是否判离,而且他还想不支付抚养费,婚后财产也不愿意分割,我该怎么办?

林树昌律师解答: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只要男方没有正当理由,就无法提出离婚。如果你愿意离婚或者孩子满一岁后男方提出离婚,但对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如果你是无过错方,《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等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父母帮女儿买房,算夫妻共有财产吗?律师权威解答来了!

卖房约定保留固定设施 搬走空调算违约吗

何女士问:我通过中介卖掉了自己的房子,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屋内固定设施设备不能搬走。我准备搬走挂式空调和定做的柜子,买家以空调和柜子都是打有钉子固定,属于固定设施为由,不让我搬走。我该怎么办?

赵明堂律师解答:你们的合同中没有就此明确说明,双方可协商,如不能达成一致,法院会根据一般常识裁判。一般情况下,你们所争议的物品不是取得房屋产权时附带的,而是事后分别购买安装的,并未达到无法分割,或者分割后会严重影响功能或者价值的设施,不应归属于房屋固定设施设备。

离婚前丈夫接走孩子 妻子如何维权

覃女士问:我与丈夫在深圳打工时认识,我是湖南人,他是广西人。去年,他回了广西,现在我们快要离婚了。以前孩子跟我父母在湖南,但一个月前我丈夫把孩子接走,后再也联系不上,我该怎么办?

赵明堂律师解答:父母双方都要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和监护责任,任何一方不得侵犯儿童的生命健康、财产权益以及心理和精神权利,不能以损害孩子利益的方式强迫另外一方对婚姻的自主权。你丈夫的做法损害了孩子的心理健康,你可以在起诉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未成年人偷窃被抓 法律有何特殊规定

黄先生问:我儿子今年17岁,因为偷东西被执法部门抓了。请问对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处理,法律有什么特殊规定吗?

林树昌律师答: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有特殊规定,享有特别的诉讼程序,比如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应当通知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审判时不满18周岁的,不公开审理。此外,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还有,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法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来源丨南国早报 石慧琼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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