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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霸”即将走向末路! ! !

 徐xzy 2018-03-10

前不久,在某个网站上,某个大学生喊冤:说自己的父亲被当地的恶霸砍死,而恶霸还逍遥法外。今天我们好好聊聊村霸的问题。

所谓村霸,其实跟我们强人治理是息息相关的,基层的治理往往靠一些强人去帮着落实政策,譬如计划生育,还有收税都是这样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基层政府也是对这些“强人”的所做作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可以说他们就是当地的“土皇帝”,为所欲为,干了不少欺男霸女的事情。基本上我国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侵占罪,抢劫罪,强奸罪,寻衅滋事罪等都是有涉及的。

村霸具有以下四个特征:乱政、抗法、霸财、行凶。乱政——倚财仗势、干乱国法、操纵选举。抗法——暴力抗法、对抗政府、煽动滋事。霸财——强拿强要、欺行霸市、坐地纳贡。行凶——横行乡里,违法犯罪,残害无辜。村霸主要是两类人,一类是“混混”,而另一类是“村干部”。

村霸问题存在如此长的时间,为什么笔者会下一个看似很武断的结论----村霸即将走向末路?

笔者这个结论看似武断,其实不然,村霸问题看起来是个法律问题,因为其中涉及到很多违法的问题。然而归根结底,是要归属到治理模式上。

正如华南理工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副研究员林辉煌认为,治理能力的弱化和基层法治力量的缺乏是村霸产生的两大原因,但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都是社会结构的变迁。

社会结构在趋于松散、原子化、趋利化的同时,地方自我规范的能力并没有跟上。在传统良性约束力量缺乏的条件下,向“权钱”看齐就成了通行规则,一旦有利益出现,就很容易出现抢夺。

所谓小事看法律,大事看政治。2018年中央1号文件对如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具体部署,其中要求“必须创新乡村治理体系”, “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善治之路”。

不久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下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其中强调要严厉打击“村霸恶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以及“软暴力”等犯罪。铲除村霸恶霸的意义在于重塑基层政府治理逻辑,构建自治、德治和法治相融合的新型乡村治理体系。

在党的政策领导下,综合运用各种力量,将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善治之路将在美丽乡村展开,在这种治理模式之下,”村霸“走向死亡的丧钟不是已经敲响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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