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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效学

 我干杯您随意 2018-03-11
药物作用和药理效应

药物作用(drug action)是指药物对机体的初始作用,是动因。药理效应(pharmacological effect)是药物作用的结果,是机体反应的表现。

由于二者意义接近,在习惯用法上并不严加区别。但当二者并用时,应体现先后顺序。

治疗效果

治疗效果,也称疗效(therapeutic effect),是指药物作用的结果有利于改变患者的生理、生化功能或病理过程,使患者的机体恢复正常。

根据治疗作用的效果,可将治疗作用分为:

对因治疗(etiological treatment)用药目的在于消除原发致病因子,彻底治愈疾病,如用抗生素杀灭体内致病菌

对症治疗(symptomatic treatment)用药目的在于改善症状,称为对症治疗,不能根除病因但对病因未明暂时无法根治的疾病却是必不可少的。

不良反应

凡与用药目的无关,并为患者带来不适或痛苦的反应统称为药物不良反应(adverse reaction)。

多数不良反应是药物固有的效应,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预知的,但不一定是能够避免的。少数较严重的不良反应较难恢复,称为药源性疾病(drug-induced disease),例如庆大霉素引起的神经性耳聋。

副反应(side reaction)由于选择性低,药理效应涉及多个器官,当某一效应用作治疗目的时,其他效应就成为副反应(通常也称副作用)。如,阿托品用于解除胃肠道痉挛时,可引起口干、心悸、便秘等副反应。副反应是在治疗剂量下发生的,是药物本身固有的作用,多数较轻微并可以预料。

毒性反应(toxic reaction)是指在剂量过大或药物在体内积蓄过多时发生的危害性反应,一般比较严重。毒性反应一般可以预知,应该避免发生。急性毒性多损害循环、呼吸及神经系统功能,慢性毒性多损害肝、肾、骨髓、内分泌等功能。致癌、致畸胎和致突变反应也属于慢性毒性范畴。企图通过增加剂量或延长疗程以达到治疗目的,其有效性是有限度的,同时应考虑到过量用药的危险性。

后遗效应(residual effect)是指停药后血药浓度已降至阈浓度以下时残存的药理效应,如服用巴比妥类催眠药后,次晨出现的发力、困倦等现象。

变态反应(allergic reaction)是一类免疫反应。非肽类药物作为半抗原与机体蛋白合为抗原后,经过接触10天左右的敏感化过程而发生的反应,也称过敏反应(hypersensitive reaction)

停药反应(withdrawal reaction)是指突然停药后原有疾病加剧,又称回跃反应(rebound reaction),如长期服用可乐定降血压,停药次日血压将明显回升。

特异质反应(idiosyncratic rea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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