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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政策详细解读来啦,请收藏

 wfchengyzzs 2018-03-13


“我有医保卡,看病怎么办?”

“我是居民医保,门诊看病能报销吗?”

……


在全民参保的年代,你确定会用医保卡吗?有了医保,看门诊或者是住院报销多少呢?有了慢性病需要常年服药,能享受什么样的待遇呢?参保了好多年的你,是不是也有这样的迷思?


本文将为您详细阐述扬州市医保的报销政策。


全文共2040个字,阅读大约需要7分钟。



门诊篇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门诊特殊病种


扬州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暂定以下种类


 一类:

恶性肿瘤、血透(腹膜透析或灌流术血液净化)、血友病及肝、肾器官移植。


 二类:

慢性肝炎和肝硬化(失代偿期)、精神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碍、高血压合并靶器官重度损害、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脑、肾、肝、神经并发症之一者)、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肾功能不全、冠心病、中风后遗症、类风湿性关节炎、帕金森氏病及综合症、肺结核、阿尔茨海默氏症。

各类门诊特殊病种的起付标准均为500元。

具体结算办法


 一类门诊特殊病种费用的结算办法类同住院;


 二类门诊特殊病种费用在规定的药品和诊疗项目政策范围内报销80%,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最高补助限额为2500元。

普通门诊无统筹,但是持医保卡在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定点医院(如扬大附院)挂号可减免6元门诊诊查费。因此,无论卡里是否有钱,带着卡就诊总没错哦。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18年1月1日起,扬州市原居民医保及原新农合正式并轨为城乡居民医保,此次调整是扬州市医保的重大变革。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暂实行“一制两档,差别缴费”的办法,低档180元/人·年、高档300元/人·年,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过渡到同一缴费标准,享受同一待遇。实行个人缴费标准“一制两档”过渡期间,个人缴费档次与享受的待遇水平挂钩。


 普通门诊


参保人员在首诊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及其所属并实施人、财、物等统一管理的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就医,享受门诊统筹待遇,超过100元起付线后开始报销。

在三级医院普通门诊无统筹,但就诊还得记得刷医保卡哦。


门诊特殊病种


门诊特殊病种除阿尔茨海默氏症以外,与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一致。


个人缴费低档标准


 起付标准:

一类、二类门特病种均为500元,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参保人员起付标准降低100元,起付标准(含)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付。


 结算办法:

一类门特病种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类同个人缴费低档标准住院医疗待遇;二类门特病种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50%,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最高补助总额为1500元。


个人缴费高档标准


 起付标准:

同个人缴费低档标准相应规定。


 结算办法:

一类门特病种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类同个人缴费高档标准住院医疗待遇;二类门特病种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70%,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最高补助总额为2000元。



住院篇



因犯罪、打架、斗殴、酗酒、吸毒、蓄意违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支付。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扬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享受一览表

注:

  1. 特殊耗材每个年度限额为6万元,并先行按以下比例自付后再按比例报销:0-2万元内自付20%;20001-4万元自付30%;40001-6万元自付40%。


  2. 转外定点医院为北京市、上海市、南京市及苏州市域范围的医保定点三级综合医疗机构、三级专科医疗机构和三级中医医疗机构。


扬州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待遇享受一览表

大病保险指参保人员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个人承担的且超过一定额度的住院和一类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的合规医疗费用。


合规医疗费用指政策范围内费用,即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一类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符合医保“三个目录”范围除自费费用(含超标的服务设施)以外的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扬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享受一览表

注:高档缴费参保人员特殊耗材报销政策与职工医保一致;低档缴费参保人员特殊耗材也是6万元,自付比例比高档缴费人员提高20%。


扬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享受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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