唤醒国人,全力以赴实现中国梦.... 感谢您关注“汉长安城”官方微信!如果您尚未关注,请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免费关注我们。 遇到拆迁时,谁都会尽可能的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但是实践中,拆迁方有着丰富的拆迁经验,而拆迁户一生只遇到一次拆迁,在较量中难免会比较吃亏。在签订拆齐纳补偿协议后发现自己吃亏了,拆迁户能否反悔? 能否反悔,可以看看协议是否是无效的 1、没有征地批文的协议,大多数都是无效协议。 因为农民的集体土地,必须经过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才可以征收。如征地拆迁部门并未取得征地批文,他们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2、未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协议,其监护人可追认该协议无效。 3、夫妻共有房屋,只有一方签订、另一方没有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4、宅基地证或房产证是父母的名字,但是子女签订了补偿协议。如果,子女没有向征收方出具父母的授权委托书,签订的补偿协议无效。 5、与非法定拆迁主体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协议无效。 能否反悔,可以看看协议是否可变更或撤销 1、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可变更或撤销。 拆迁户由于没有经验,在一些方面认识不够,或有可能会被拆迁方忽悠,导致签订的协议显失公平,协议可以变更或撤销。 2、或者,拆迁户被逼签,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协议,损害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协议可撤销。 3、另外,拆迁方以不合理的拆迁补偿与拆迁户签订协议,经拆迁评估机构重新评估发现价格很不合理,显失公平,拆迁户有权提出变更补偿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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