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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段破坏的第二种情况的完全分类

 无锡医生 2018-03-14

线段破坏的完全分类:

1.第二种情况不出现反向的标准特征序列分型,则原线段延续。

① 特征序列必须要有三个元素才能有可能有分型,两个元素怎么可能有分型?

在第二种情况下,经过特征序列元素的包含关系处理后没有标准第三特征序列元素,否则不构成对原线段的破坏,是原线段的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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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对于第二种情况,一个顶分型出现后,不经过一个底分型,就出现更高的顶分型,则原来的线段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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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情况(特殊的第2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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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分析:这张图中,g6的顶分型明显是第二种情况,但在d8的底分型是否成立的问题上一定要注意,这里由于g8等于或高于g7,使得特征序列元素d7g7和d8g8相包含,做过包含处理以后变成d8g7,这样这里的特征元素就只有d8g7、d9g9两根,显然不构成底分型,因此g6处的顶分型也不能成立,这张图只有一线段,即d5-g9是一个线段。

这个问题在78课中有详细论述:"对于第二种情况的第二特征序列的分型判断,必须严格按照包含关系的处理来,这里不存在第一种情况中的假设分界点两边不能进行包含关系处理的要求。为什么?因为在第一种情况中,如果分界点两边出现特征序列的包含关系,那证明对原线段转折的力度特别大,那当然不能用包含关系破坏这种力度的呈现。而在第二种情况的第二特征序列中,其方向是和原线段一致,包含关系的出现,就意味着原线段的能量充足,而第二种情况,本来就意味着对原线段转折的能量不足,这样一来,当然就必须按照包含关系来。"

③  图,因为是顶下来的向下段,按“低低”包含处理,底分型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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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右图,第二序列元素包含第一序列元素的,但前面有一个,左侧分型成立;右侧第二序列元素包含第三序列元素的,处理后(按下跌线段处理取低),右侧分型成立。进而线段成立

④ 第三特征序列元素不能破前面线段的起始,否则是前面线段的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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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线段破坏的第二种情况,例如线段B对线段A是第二种情况,而线段C没有形成第二特征序列的分型又直接新高或新低了,这时候,不能认为这是三个线段,线段A、B、C加起来只能算是一个线段。

从这一笔向下寻找底分型,若是底分型成立,再看是否存在底分型第三标准特征序列元素比顶分型高的情况,若不存在,那么新线段成立,原线段结束。否则原线段延续。)

缠师答疑:

Q:大家现在对今天的32-33为什么不是三段有争论。毕竟符合其中的底分型成立的定义。

A:请先搞清楚底分型是从哪里开始算起,哪里开始结束。在这种前面是下跌的,对应的第二段是上涨的,其特征序列就是看向下的,这第三个向下的,已经跌破原来第一段的底,怎么能属于第二段里的特征序列?

    特征序列的底或顶,首先必须要都属于这个特征序列才行,这是前提条件。其实,如果第二特征序列没有三个元素,就根本不存在出现分段中第二种情况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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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师答疑:

Q:我的问题是:分型的开始和结束是怎么定义的?说第二个特征序列没有三个元素,根本不存在就根本不存在出现分段中第二种情况的可能,那么第二种情况的那个三段例图,也符合第二特征序列没三个元素的情况吧,为什么会是三段?谢谢!

A:在第二种情况中,如果不满足定义的情况,就不算线段被破坏。例如一个下跌,一个ABC的回拉是第二种情况的,然后一个新的一笔下跌直接就新低,那显然就不符合定义,所以就是原来的下跌没结束。而如果ABC的回拉是第一种情况,那么原来的下跌肯定结束了,这就是第一、二种情况的区别。

有些概念请搞情况。第一、二种情况是完全的分类,不是第一就必须是第二,先区分了第一、二种情况才有后面第二个特性序列的问题。对于第一种情况,这个问题根本不存在。如果对第二种情况,找不到第二特征序列,那就是原来的线段没被破坏,就这么简单。请一切从定义出发。

缠师答疑

Q:标注17-18之间 11:22-13:12这个为什么不算一段? 是3笔重合, 而且破坏了上一笔。还有,18要是没创新高的话怎么分段?

A:这当然不能算,这种情况要看该段特征序列的底分型,而这里没有,不构成。最后新高与否问题并不大,当然,如果不新高,这段有可能成为一个三角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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