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周易本义第二卷

 czj9616 2018-03-15
国学作者:宋·朱熹   国学书目:周易本义   更新:2015/6/28   来源:国学典籍
,无所号呼,终必有凶也。占者有君子之德,则其敌当之,不然反是。

  《象》曰:无号之凶,终不可长也。

  巽下,乾上。

  女后:女壮,勿用取女。姤,古后反。取,七喻反。姤,遇也。决尽则为纯乾,四月之卦。至姤然后一阴可见,而为五月之卦。以其本非所望,而卒然值之,如不期而遇者,故为遇。遇已非正,又一阴而遇五阳,则女德不贞而壮之甚也。取以自配,必害乎阳,故其象占如此。

  《彖》曰:「姤」,遇也,柔遇刚也。释卦名。「勿用取女」,不可与长也。释卦辞。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以卦体言。刚遇中正,天下大行也。指九五。姤之时义大矣哉。几微之际,圣人所谨。

  《象》曰:天下有风,姤,后以施命诰四方。

  初六,系于金柅,贞吉,有攸往,见凶,羸豕孚蹢躅。柅,乃李反,又女纪反。柅,所以止车,以金为之,其刚可知。一阴始生,静正则吉,往进则凶。故以二义戒小人,使不害于君子,则有吉而无凶。然其势不可止也,故以羸豕蹢躅晓君子,使深为之备云。

  《象》曰:「系于金柅」,柔道牵也。牵,进也,以其进,故止之。

  九二,包有鱼,无咎,不利宾。鱼,阴物。二与初遇,为包有鱼之象。然制之在己,故犹可以无咎。若不制而使遇于众,则其为害广矣。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包有鱼」,义不及宾也。

  九三,臀无肤,其行次且,厉,无大咎。九三过刚不中,下不遇于初,上无应于上,居则不安,行则不进,故其象占如此。然既无所遇,则无阴邪之伤。故虽危厉,而无大咎也。

  《象》曰:「其行次且」,行未牵也。

  九四,包无鱼,起凶。初六正应,已遇于二而不及于己,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无鱼之凶,远民也。远,袁万反。民之去己,犹己远之。

  九五,以杞包瓜,含章,有陨自天。瓜,阴物之在下者,甘美而善溃。杞,高大坚实之木也。五以阳刚中正,主卦于上,而下防始生必溃之阴,其象如此。然阴阳迭胜,时运之常,若能含晦章美,静以制之,则可以回造化矣。有陨自天,本无而倏有之象也。

  《象》曰: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陨自天」,志不舍命也。舍,音扌舍。

  上九,姤其角,吝,无咎。角,刚乎上者也。上九,以刚居上而无位,不得其遇,故其象占与九三类。

  《象》曰:「姤其角」,上穷吝也。

  坤下,兑上。

  萃:亨,王假有庙,利见大人,亨。利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假,更白反。萃,聚也。坤顺兑说,九五刚中,而二应之,又为泽上于地,万物萃聚之象,故为萃。「亨」字衍文。王假有庙,言王者可以至于宗庙之中,王者卜祭之吉占也。《祭义》曰「公假于太庙」是也。庙所以聚祖考之精神,又人必能聚己之精神,则可以至于庙而承祖考也。物既聚,则必见大人,而后可以得亨。然又必利于正,所聚不正,则亦不能亨也。大牲必聚而后有,聚则可以有所往,皆占吉而有戒之辞。

  《彖》曰:「萃」,聚也。顺以说,刚中而应,故聚也。说,音悦。以卦德、卦体释卦名义。「王假有庙」,致孝享也。「利见大人,亨」,聚以正也。「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顺天命也。释卦辞。观其所聚,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极言其理而赞之。

  《象》曰:泽上于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上,时掌反。除者,修而聚之之谓。

  初六,有孚不终,乃乱乃萃,若号,一握为笑,勿恤,往无咎。号,平声。初六,上应九四,而隔于二阴,当萃之时,不能自守,是有孚而不终,志乱而妄聚也。若呼号正应,则众以为笑;但勿恤而往从正应,则无咎矣。戒占者当如是也。

  《象》曰:「乃乱乃萃」,其志乱也。

  六二,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禴。禴,羊略反。二应五而杂于二阴之间,必牵引以萃,乃吉而无咎。又二中正柔顺,虚中以上应,九五刚健中正,诚实而下交。故卜祭者有其孚诚,则虽薄物,亦可以祭矣。

  《象》曰:「引吉,无咎」,中未变也。

  六三,萃如嗟如,无攸利,往无咎,小吝。六三阴柔,不中不正,上无应与,欲求萃于近而不得,故嗟如而无所利,唯往从于上,可以无咎,然不得其萃。困然后往,复得阴极无位之爻,亦可小羞矣。戒占者当近舍不正之强援,而远结正应之穷交,则无咎也。

  《象》曰:「往无咎」,上巽也。

  九四,大吉,无咎。上比九五,下比众阴,得其萃矣。然以阳居阴不正,故戒占者必大吉,然后得无咎也。

  《象》曰:「大吉,无咎」,位不当也。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