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文 祁彪 ▍来源 民主与法制周刊 这是一个悲伤而又荒诞的故事,却真实地发生了,故事中的每个人都蒙上一种如戏剧般令人意外而又惋惜的悲剧色彩。
△案发旧址已经被拆迁,而唐俊当初也是开了一家这样的杂货店 17岁少年殒命街头械斗 故事的开头,始于1990年3月11日发生在江苏省淮安市(时称淮阴市)清河区东郊村的一场聚众斗殴。由于时间久远,要想完全还原事发时的经过已经不可能,唯一可行的,就是根据多名事件亲历者的回忆以及判决书认定的事实来相互印证,大致还原事发经过。
△唐俊在这条胡同里娶妻生子,过上了看似“正常人”的生活 畏罪逃亡路漫漫 唐莉当年20岁出头,当时在工商银行上班。对于当晚发生的事情,她至今仍历历在目:“械斗发生后,弟弟回了一趟家,呆了有十多分钟,并没有和家人有详细的交流,只是比较平静地说出事了,要出去躲一躲,然后洗了洗脚,拿着几套换洗的衣服就连夜出门了。”
“我们那个时候的人,傻傻的。他让我给他送钱用,我以为因为弟弟和我丈夫合伙开杂货店,我把他的钱拿给他,根本就没什么问题。”唐莉说。
为了躲避公安机关的追捕,唐俊不敢在市区城镇等繁华的地方生活,只能躲在乡下,靠干苦力活儿维持生活。“6月的天气,给人疏通臭水沟,臭气熏天不说,还有蚊虫肆意叮咬。”唐莉说。
△唐俊未完工的房子,如今被邻居理事租用成为仓库 未完工的房子 “张丽(化名)找了个好丈夫,老张家找了好女婿!”淮安市开发区毛渡村村民对张丽的丈夫赞不绝口。
“要不是他,说不定我母亲就真的找不到了,我们到现在都很感激他。”张华说。
然而,唐俊最终没能亲手把这所房子建造完毕,正如生活永远不会那么圆满,更何况在20年前的那个晚上,唐俊亲手给自己的人生挖了一个大坑。
梦碎“清网行动” 2011年5月26日,公安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即日起至2011年12月15日,全国公安机关将开展为期约7个月的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以“全国追逃、全警追逃”的力度,缉捕在逃的各类犯罪嫌疑人。
世纪大逃亡 没有赢家 2012年5月16日,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唐俊犯流氓罪,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可现实就是如此纠结,爱和恨仿佛是一对孪生兄弟,永远也说不清、道不明。如今的张丽,只能在这种爱恨纠结中,靠在饭店做服务员换取月薪1000多元的工资艰难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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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昵称20102515 > 《法学、社会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