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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话史丨走进《山海经》,领略不一样的奇妖异兽

 投影侠 2018-03-16

《山海经》、《水经注》等古代地理志中,有许多闻所未闻的奇兽,在汉字的不断发展中,这些奇兽的名字逐渐有了另一层的含义,并且在日常生活中常常见到。或许在不经意的一句话中,那些从远古而来的奇兽,就隐藏其中等待人们的发现。

中国神话史丨走进《山海经》,领略不一样的奇妖异兽

《山海经》原文里这样描述狰:“又西二百八十里,曰章莪之山,无草木,多瑶碧,所为甚怪。有兽焉,其状如赤豹,五尾一角,其音如击石,其名如‘狰’。”

由于“狰”常常出现在“狰狞”这个贬义词中,很多人会认为狰是一种极恶的凶兽。其实“狰狞”与“狰”完全是两种不同的奇兽,狰是正统的守护者,而狰狞是民间传说中猎食人类的恶兽。传说狰狞形状似人,直立行走,面容可怖。它平时会用上肢遮住脸庞,等到人类靠近后,再突然露出真面目,受到惊吓的人一般会浑身瘫软或者直接死亡,这就是狰狞的捕猎方式。相比狰来说,这个名字极像的凶兽不仅性情完全不同,出身也如云泥之别,狰狞只是民间传说中的精怪,在神话世界里属于最底层,而狰却传说由钟山之神创造。

中国神话史丨走进《山海经》,领略不一样的奇妖异兽

与狰不同,蜚是人们公认的凶兽,《山海经·东次四经》很直接地指出了这一点:“又东二百里,曰太山,上多金玉、桢木。有兽焉,其状如牛而白首,一目而蛇尾,其名曰蜚。行水则竭,行草则死,见则天下大疫。”所以名字里带“蜚”字的动物通常被大众所厌恶,比如“蜚蠊”,就是人人喊打的蟑螂的古称。当“蜚”用在名字中时,其实是三声,人们熟悉的“流言蜚语”、“蜚短流长”、“蜚声海外”等词,这里的“蜚”念一声,是古籍中“飞”的通假字。按照早期的现代汉语规定,这些常用词中本不能用“蜚”去代替“飞”,但千百年流传下来的书写习惯,不是能够轻易更改的,所以“蜚短流长”可以被写做“飞短流长”,但是“蜚声海外”却由于根深蒂固的书写习惯被保留了下来。

中国神话史丨走进《山海经》,领略不一样的奇妖异兽

“法”字从偏旁部首来看,似乎与兽类沾不上任何关系,但在“法”字的古体写法中从廌部,《说文解字》中这样解释“法”的古体字:“灋,解廌兽也”。在许慎的观点里,“法”字的构成源于一个春秋时期的传说。齐庄公时期,有两位臣子打了三年官司。因为案情难以判断,齐庄公即令名为“廌”的神兽,即獬豸,来听他二人陈述案情。其中一人的诉状读完,獬豸没有什么表示,而另一人的诉状还没有读到一半,獬豸就用角顶翻了他。于是,齐庄公判决第一个人胜诉。这种以角触断罪的方法,被古人用放进了“灋”字的构形之中。

獬豸是中国最早的律法象征,传说从帝尧起就已存在,它在古代的法制监督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秦汉的廷尉府,隋唐的三司机构,獬豸都作为主要标志物而存在,而从春秋时期开始,就有了“獬豸冠”一说。“獬豸冠”又名“法冠”,是楚文王仿照獬豸的形状制成的头冠,到秦代时正式成为了御史的官帽,隋代将其稍作改动,《隋书·礼仪志·七》规定“法冠,一名獬豸冠,铁为柱,其上施珠两枚,为獬豸角形,法官服之。”这一制式直到唐代还在延续。直到清代,御史和按察使等监察司法官员都规定一律戴獬豸冠,穿绣“獬豸”的补服,獬豸作为司法象征的这一传统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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