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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李冠0731 2018-03-16

全国学生营养办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展情况通报

一、总体进展情况

(一)试点县基本全面开餐

一是九成以上国家试点县已开餐。截至6月底,699个国家试点县(含兵团19个团场)已有678个县开餐,涉及学校9.4万所,受益学生2243万人,分别占应覆盖学校和学生数的94%和91%。督查发现,仍有4个试点省份的21个县尚未开餐,其中,黑龙江9个、内蒙古5个、江西4个、河南3个。4省学生营养办表示将于9月开学后全部开餐。

二是11个省份开展了地方试点。目前有11个省份288个县开展了地方试点,覆盖学校2.3万所,受益学生约700万人。各地累计安排地方试点资金8亿元,其中,县级占50%,省级占38%,市级占12%。云南、宁夏将国家试点范围外的县全部纳入地方试点范围,实现了全覆盖;东部地区的江苏、福建2省开展地方试点县个数分别达到79个和48个。

(二)各地因地制宜确定了供餐模式

22个试点省份近10万所试点学校中,学校食堂供餐的占53%,受益学生占64%;企业(单位)供餐的占35%,受益学生占32%;家庭(个人)托餐的占12%,受益学生占4%。西藏、宁夏、云南、重庆、贵州、广西食堂供餐比例超过90%。

(三)食品安全和资金管理比较严格

各地均按要求把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作为工作重点。制定了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严格准入及退出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明确职责,加强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校财局管"和用餐学生签名确认制度,确保资金安全。计划启动以来,中央财政已分两次下达补助资金116亿元(2012年秋季资金正在下达)。截至6月底,国家试点县累计支出中央专项资金43.33亿元。

(四)政策宣传基本到位

各地利用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体,向社会全面、准确、深入宣传和解读相关政策。通过开设举报电话(邮箱)、主题微博、家长开放日以及网站留言专栏等多种方式,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一些试点学校通过"给家长的一封信"、印制宣传单、张贴宣传画、设置公示栏等喜闻乐见形式,主动公开信息。重庆、四川、云南等14个试点省份共开设营养改善计划主题微博341个,进一步拓宽政策宣传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各督察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走访学生、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22个省份68个试点县120多所学校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计划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如下主要问题:一是黑龙江、内蒙古、江西、河南4个省份尚有21个国家试点县没有开餐;二是部分地区操作比较简单,课间加餐比例偏高;三是食堂缺口较大,就餐条件较差;四是食堂从业人员工资没按要求由地方财政落实,普遍存在挤占公用经费问题;五是食堂运行成本较高,资金压力大;六是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七是在县城就读的农村学生未纳入试点范围;八是部分地区存在挤出效应;九是缺少工作经费,影响工作持续稳定开展。其中较为普遍的问题有3个:

(一)学生人数问题。一是在县城上学的农村学生未享受营养膳食补助。近年来由于农村学生上学发生新的变化,不少农村学生到县城学校就读,因而此次不能享受到营养膳食补助。这个问题在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高海拔地区尤为突出。二是一些学校因学生流动等原因,存在实际就餐人数与核拨资金学生人数不一致的情况。

(二)食堂缺口大,就餐条件差。目前,全国农村小学生均食堂面积约0.7平方米,初中生均食堂面积1.1平方米,不到国家标准的一半。同时,不少学校食堂设施简陋,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食品安全隐患较大。还有一些地方缺少合格饮用水,存在较大隐患。

(三)食堂工作人员问题。督查发现,多数地方财政没有落实专门资金用于解决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

专业培训。试点地区食堂人员工资基本上是从学校公用经费开支。食堂人员待遇低,留不住人,专业素质不高。

全国学生营养办已根据领导要求将各省督查报告分别印发至省级学生营养办,同时抄送各省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及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组长,并要求各地加强统筹,对报告中反映的经验予以总结、推广,反映的问题认真研究,举一反三、及时整改。请各省学生营养办主任予以落实。

三、其他情况

为改善农村学校就餐条件,中央财政专门安排食堂建设专项资金(2011年底下达了100亿元),重点用于试点地区农村中小学食堂建设和设施设备改善。为了让食堂建设专项资金落到实处,全国学生营养办根据财政部要求,请各省因地制宜、充分调研,制定食堂建设规划,并要求于3月底前通过数据系统和正式文本上报。

各地在规划编制和上报过程中主要存在如下问题:一是截至目前还有6个省份未上报正式文本,分别是:重庆、黑龙江、海南、福建、山东、辽宁。二是已上报正式文本的19个省份中,陕西、西藏、湖南、青海、湖北、吉林、云南、宁夏、甘肃、四川、江西、内蒙古、河北、新疆、河南、安徽、广西17省制定并上报了3至5年规划,贵州、山西2省仅上报了本年度食堂专项资金安排情况。三是很多省份没有按要求将食堂建设专项资金重点用于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食堂建设。据统计,2011年下达的100亿资金中,用于国家试点县的只有31亿,用于食堂建设的只有45亿。四是尚未通过系统上报电子版的有3个省份:辽宁、宁夏、陕西;已上报电子版的省份中,山西、海南、贵州3省2013-2015年规划不全。辽宁省既没有报送文本,也没有通过系统上报电子版。

请尚未上报和报送不合格的省份,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迅速按要求补齐,否则,可能影响财政部对下一步资金的安排。[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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