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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解读(一)

 万宝全书 2018-03-16

十八大召开之际,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新规定出台。新规出台给予了公安局主动迁户和注销户籍的权利,解决了很多因户籍造成的历史顽疾,同时也为军人和配偶落户在上海的落户提供了法律依据,并且通过单位集体户口等明确上海鼓励优质企业落沪,高级人才入户,还为单方面子女姓氏变更提供了依据。新规的出台是顺应了时代的变化,社会的需求,引来了全社会的点赞!

本文主要从涉及美国宝宝和中国出生的外籍宝宝的22、23条、涉及双重国籍户口清理的45条、46条、被热捧的新规32条,和姓氏变更的53条,结合在婚姻家事领域涉及的户口、国籍和姓名问题做一个简要的解读。

新规第二十二条规定,父亲或者母亲为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其在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生育的,未取得澳门、台湾居民身份或者外国国籍,持中国护照、旅行证或者出入境通行证入境后在本市实际居住的未满十六周岁的子女,可以向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父亲或者母亲为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其在国外生育、未取得外国国籍,持中国护照入境的年满十六周岁的子女,依照本市华侨回国定居的有关规定办理常住户口。

在本条中值得注意的是仅仅提及了在澳门、台湾和国外生育,而排除了在香港生育的孩子。二胎放开之前,赴港生子一度也很热。就本条的理解,对于香港出生且在本市实际居住的未满十六周岁的孩子,应该是可以直接向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的,无论其是否取得香港身份。但对于澳门、台湾或其他国家生育的孩子,没有取得国籍和持中国护照、旅行证或出入境通行证入境是同时需要满足。对于取得认可双重国籍国家国籍的中国人而言,其因定居取得该国国籍实际就丧失了中国国籍,但对该国而言中国护照仍然可以使用。所以,如果在取得国籍后仍然使用中国护照回国,并且去申报出生登记的,此类户籍依据新规第78条还是可能被纠正。

另外,目前对于实际居住怎么来衡量还不知道,是以连续居住满一定时间,如果是,多长时间,怎么证明等都是下一步等待解决的问题。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因为国外生育后的出生证明文件和国内出生证不一样,所以国外的出生证明文件应该视同境外的证据,需要公证认证。

本条的规定其实也为美国宝宝上海入户画上句号,只要取得美国国籍,就丧生了在上海申报出生的权利,而且依据新规,即便已经申报,也会面临被强制注销的可能。

第二十三条 父亲或者母亲原为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因定居国(境)外被注销本市常住户口,其在境内生育、具有中国国籍、在本市实际居住的未满五周岁的子女,可以向本市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但父母一方现为外省市户口的,应当随外省市户口方申报出生登记。

父亲或者母亲原为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因定居国(境)外被注销本市常住户口,其在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生育的,未取得澳门、台湾居民身份或者外国国籍,持中国护照、旅行证或者出入境通行证入境后在本市实际居住的未满五周岁的子女,可以向本市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但父母一方现为外省市户口的,应当随外省市户口方申报出生登记。

二十三条同样没有将香港宝宝纳入,但二十三条突破了出生申报只能随父或随母的限制。从二十三条的规定来看,二十三条实际适用父母双方均取为非中国公民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本条提及了定居国(境)外被注销本市常住户口,结合第45条和46条,可以得出的结论是在香港、澳门定居或中国境外定居的上海户籍持有人,户籍也是必须注销。

第四十五条 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地区定居的,本人应当持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书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登记。

自行取得香港、澳门地区居民身份的,本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登记;自行取得台湾地区居民身份的,本人应当持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书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登记。

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告知本人、近亲属、户主或者集体户口协管员,拒绝注销户口或者告知后一个月内仍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可以注销其户口。

第四十六条 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本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登记。

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告知本人、近亲属、户主或者集体户口协管员,拒绝注销户口或者告知后一个月内仍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可以注销其户口。

45、46条对于定居并没有规定,这有待日后的明确,持有一国绿卡是否视为定居;取得另一国纳税人身份是不是视为定居,如果是,那么可预见的风险是持有绿卡人在上海户籍可能被注销。有意思的是,对于注销户口是否意味着国籍丧失,本文没有明确,当然也无法明确,因为国籍不是地方公安局能规定的,但对于在移民中的中国人而言,会存在移民过程中,未取得外国国籍前上海户口被注销的可能。

整个新规中户口管理部门公安派出所可以主动注销户口,这完全改变了以往不申报不注销的状态。而新规中二十二、二十三、四十五和四十六的规定实际上是关上了取得国外国籍或定居国外后或美国宝宝落户上海的大门。

李丹 合伙人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近十年婚姻家事传承诉讼和非诉讼经验。擅长婚姻和公司法,资本市场等领域交叉纠纷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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