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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奇,这种发票竟然也有抵扣联。

 二哥税税念 2020-10-21

近有个朋友在给二哥留言问,收到一张通用机打发票的抵扣联,可以抵扣进项税么?

二哥表示很震惊,通用机打发票的抵扣联?

讲真,我真是第一次听说,充满好奇,我让朋友加我微信给我发过来看看,然后我收到了这么一张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有抵扣联,这个我们都知道,因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最常见的扣税凭证,其联次设计抵扣联,专门用于购买方认证抵扣之用。

通用机打发票属于普通发票的一种,除了几种特殊的普通发票属于扣税凭证「农产品销售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通行费发票、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之外,其他的都不是合法的扣税凭证。

而且,我们通常看到的农产品销售发票和收购发票其载体都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无抵扣联这一说

通行费发票载体也是以通用机打发票、通用定额发票居多,也没有听说过抵扣联,抵扣都是按照发票联的票面金额进行计算填列申报。

所以,面对这张通用机打发票抵扣联,还真是不常见到。

后面,二哥经过查询文件,原来这种含抵扣联的通用机打发票,是设计出来给涉及农产品销售或者收购单位开具使用的。

根据云南省国家税务局2010年2号文规定,正常情况下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存根联、记账联。但是用于农产品收购、销售业务的发票增加 “抵扣联”,联次为四联。

其实细想,也容易理解,正常情况下,我们规模以上企业都上了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申请领购的都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涉及农产品收购的开具的都是增值税普通发票。

如下图:

但是如果没有上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比如免征额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那么个别省推出这种带抵扣联的通用机打发票也就很合理了。

这张发票本身是存在的,没毛病,那么取得后,如果是采购农产品,直接计算抵扣就可以。

但是二哥再仔细一看,这开具的是住宿费,领票单位行业是住宿业,那么取得这种发票虽然带了抵扣联,当然也是不能抵扣的。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扭曲呢?

这里面是否存在票种领用错误情况呢?

本身其不属于农产品销售和收购行业,那么应该领用三联通用机打发票,怎么领成了四联版本的了呢?

那取得发票一方就应该好好问问开票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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