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武汉市政府印发了 《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指引》 《指导》对房屋征收补偿给出了最新、最权威解答 其中主要包括拆迁补偿变化和最新征收补偿方案 今天就为大家盘点2018年武汉即将拆迁的片区 以及为大家深入解读最新征收补偿方案 2018最新拆迁片区 大汉口 (以上图片对应以下区域) ▼ 1. >汉正街民族街片(65、66号地块) 拟征收户数:1110户,拟征收建筑面积:97500㎡ >汉正天街67号地块(民族街) 拟征收户数:294户,拟征收建筑面积:14700㎡ >汉正街68、69号地块(民族街) 拟征收户数:394户,拟征收建筑面积:33500㎡ >汉正天街64号地块(民族街) 拟征收户数:597户,拟征收建筑面积:29800㎡ >汉正天街52、53、57号地块(民族街) 拟征收户数:2279户,拟征收建筑面积:193700㎡ 2. >汉正街和平里块(71号地块) 拟征收户数:1883户,拟征收建筑面积:172700㎡ 3. >杂技厅片(北湖社区) 拟征收户数:1600户,拟征收建筑面积:121563㎡ 4. >电影制片场片二期(万松街) 拟征收户数:830户,拟征收建筑面积:82400㎡ (以上图片对应以下区域) ▼ 5. >磨子桥片(民权街) 拟征收户数:5402户,拟征收建筑面积:350000㎡ 6. >复兴村片(长青街) 拟征收户数:3364户,拟征收建筑面积:293528㎡ 7. >北湖宿舍片(北湖街) 拟征收户数:2045户,拟征收建筑面积:179800㎡ 8. >王家巷社区片(民权街) 拟征收户数:200户,拟征收建筑面积:27950㎡ (以上图片对应以下区域) ▼ 9. >常腾街东片(常青街) 拟征收户数:111户,拟征收建筑面积:48500㎡ 10. >E-GO数码二期(花楼水塔街) 拟征收户数:203户,拟征收建筑面积:20700㎡ 11. >新华路四期(唐家墩街) 拟征收户数:347户,拟征收建筑面积:60100㎡ 12. >武汉电池厂片(新华街) 拟征收户数:675户,拟征收建筑面积:67700㎡ (以上图片对应以下区域) ▼ 13. >友谊路东片(民意街) 拟征收户数:3173户,拟征收建筑面积:271000㎡ 14. >菱角湖片(唐家墩街) 拟征收户数:82户,拟征收建筑面积:15397㎡ 汉口热门板块拆迁补偿一览表 大汉阳 >龟北二期 拟征收户数:3615户 拟征收建筑面积:300000㎡ 征收范围:汉阳区江汉一桥与汉南路交汇处附近,西至江汉一桥,南临龟北路,北达汉南路。 PS:汉阳其他拆迁区域和2017年一致 大武昌 >杨园铁四院片 征收范围:东至和平大道、南起四美塘路、西至四美塘西路及四美苑小区界、北至建设社区及铁四院中学 >武昌红岭三期 征收范围:1120户9.5万方建面,采用原地还建 >新武金堤路(武泰闸-江国路) 该项目计划征收总面积12.6万平方米、1252户 2018年计划完成房屋征收5.04万平方米、501户。 >秦园路 该项目计划征收总面积0.17万平方米、1户, 2018年计划完成房屋征收0.17万平方米、1户。 其他工程征地计划: 和平大道南延线工程 计划征收总面积2.32万平方米、245户 2018年计划完成房屋征收1.16万平方米、123户。 大东湖核心区污水传输系统工程 计划征收总面积0.15万平方米、1户, 2018年计划完成房屋征收0.15万平方米、1户。 雅安街-文荟街排水箱涵工程 计划征收总面积0.15万平方米、25户 2018年计划完成房屋征收0.15万平方米、25户。 轨道交通8号线2期 该项目计划征收总面积2.89万平方米,总户数224户 2018年将完成剩余0.76万平方米、92户的征收计划 据估计是东湖路、东一路和八一路沿线部分楼栋 轨道交通5号线 计划征收总面积28.97万平方米,总户数2918户 2018年计划完成80%,征收6.61万平方米、356户。 据估计是和平大道、得胜桥以及武金堤部分楼栋 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2期 计划征收总面积3.06万平方米,总户数207户 2018年计划完成50%,征收1.5万平方米、103户。 据估计是北安街、晒湖部分楼栋 拆迁补偿重大变化 1、新增困难补助措施 《指引》增加了住房困难补助,即征收个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涉及房屋所有权、承租权共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且为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唯一住房,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可以给予住房困难补助。 2、补助标准 建筑面积为40平方米以下的,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10%给予补助; 建筑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每增加1个平方米,补助标准降低0.5%; 同时,征收不足60平方米的个人住宅房屋时,按照建筑面积60平方米计算临时安置补偿费。 另外,对于按期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指引》明确了相应的奖励标准: 征收个人住宅房屋,对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不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10%的标准给予奖励; 对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照不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2%的标准给予奖励; 征收非住宅房屋以及单位住宅房屋也可以给予适当奖励,奖励的具体标准由区政府制定。 最新征收补偿方案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收补偿方案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和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征求意见期限内,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征收现场办公地点提供征求意见表。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在征求意见期限内,过半数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规定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根据听证会情况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修改。 补偿标准 一、征收个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涉及房屋所有权、承租权共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且为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唯一住房,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可以给予住房困难补助。 补助标准为:建筑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下的,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的10%给予补助;建筑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每增加1个平方米,补助标准降低0.5%。 二、征收个人住宅房屋,同等面积产权调换房屋价值高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对产权调换房屋与被征收房屋相同建筑面积的部分,可以对被征收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由区人民政府制定。 三、征收个人住宅房屋,按期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可按照不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10%的标准给予奖励;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可按照不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2%的标准给予奖励;征收非住宅房屋以及单位住宅房屋也可以对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给予适当奖励。奖励的具体标准由区人民政府制定。 资料来源:武汉市人民政府网 拆迁范围源自网络,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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