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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头发 | 十小案之八

 alayavijnana 2018-03-19


上节回顾:老高仔细地检查了现场和遗体,他注意到遗体头部破裂,衣襟胸前染有少量血渍,有些特别的是,衣襟的血渍上还爬了很多蚂蚁。“你们撒谎了。”老高对那伙司机说。


 前篇

01:法医驳回的证据

02:晴山号杀人案

03:是她丈夫杀的?

04:谁射出了那颗子弹?

05:浴室奇谋

06:纵火燕石化

07:斗殴致死案



『 萨苏探案 』之十小案

08  奇怪的头发



“一般的尸体,放置时间长了也会招来昆虫。”老高给我解释。


这个我可以理解,采访资深法医卞爷的时候,听他讲过怎样利用尸体上蛹壳的层次判别死亡时间,而且,就是非一般的尸体,身上也可能发现昆虫的。


▲ 这个片子和那个变态而天才的医生汉尼拔,应该很多朋友还记得


“可是这次的情况有点儿特别,刚死几个小时,蚂蚁已经爬得密密麻麻的了,我琢磨着肯定有问题。”老高说。


老高是河南人,动不动爱说祖上是少林寺的和尚什么的(和尚也有后代?!),似乎爱动手多于动脑。其实以我的了解,这样的捕快多属于阴谋家类型的,装得粗豪,最喜欢暗中琢磨别人。福尔摩斯为什么不能是一位胡子大叔的形象呢?


他发现了那些蚂蚁——其中还有不少似乎已经失去知觉,心中若有所悟,便让化验员进行检验,自己看刑警们给周围的知情人作笔录。


司机们的口供几乎是一致的,就是太一致了。这种情况老高知道只要拉到一边去一个一个问,肯定越问差别越大,不过他懒得去问了。因为他已经知道这几位说的有问题。他听到周围老乡谈到死者都有点儿迷惘,认为他那么怕死一个人,怎么可能跟人家打架,把命给丢了呢?


说这人怕死,是有证据的。此人的儿子在镇上作公务员,小伙子挺上进的,但一直提升不起来,便是因为他稍有个头疼脑热,便给儿子去电话,要他请假送自己去看病,稍有推延,就能电话里把儿子骂得狗血喷头。这样老请假如何能提上去呢?他家里每天都熬药,电视里养生类的节目一期不落。


“可他除了几个慢性老病,还真没什么急症,就是胆小。”邻居如是评价。


这些评论刑警们没太当回事儿,以他们的经验,蔫人出豹子是常事。这老者虽然怕生病讲养生,但从他对自己儿子的态度来看,性格并不温和。这样的人往往溺爱自己而苛求别人,因此引发案件不在少数。


而这次打架他们从评球引发争论,直至大打出手,旁边的人都看在眼里,并无异议,只是打起来以后是个什么情形就说不清了。


等蚂蚁周围物质的化验结果出来,老高又跟老板核对了一下双方的菜单,就把那打人的司机单独叫来谈了——人是你主动打的,别装委屈了。


“是他先拿酒瓶子打我的,我夺过来……”那司机还坚持原来的说法。


老高让他坐下,给他根烟,跟他说——咱也不是检察官,具体情况不好说,但你没有杀人动机,就算真把人打死了,也最多是一个伤害致死,判不了死刑。可你要是坚持这个说法——我有证据你肯定是瞎说的,你这帮哥们儿都是做伪证,都得进去,你呢,还是一个伤害致死,跑不了的。罪名都一样,细节上造什么假啊?谁先抄酒瓶子量刑上没区别,好汉做事好汉当,别连累自己兄弟,是不是?


那司机拿着烟,张口结舌。


“酒瓶子是你们桌的,是你们先冲过去的,他哪儿有那么长的手能拿得着呢?”老高给了他最后一击。


听了这句话,那司机长叹一声,招了。当时酒驾在地方上管理不够严格,这几个司机吃饭叫了两瓶葡萄酒,本来是别的司机跟那老者口角,直至相互推搡,他喝得有点儿过头,血往上一涌,抄起一个葡萄酒瓶子,冲上去就给对方头上来了一下。谁知道对方年事已高,这一下子,就把命要了。


最后的确是按照伤害致死判的,老高没骗他。



“我们化验了,那死者胸前除了血就是葡萄酒的酒渍。葡萄酒含糖高,把蚂蚁吸引过来了。但是,它也有酒精,前面蚂蚁吃了醉死动不了,后面接着来,所以他胸前有那么多死蚂蚁。”老高说,“这说明是人家拿葡萄酒瓶子打的他。”


“那你怎么断定是司机拿酒瓶子冲过来的,而不是老头自己喝酒先拿酒瓶子打人呢?”我问。


“菜单里他没点酒。也不可能自己带,他一个糖尿病患者,又那么怕死爱养生,怎么可能喝葡萄酒呢?”老高笑道。


老高所作所为,对整个案件的破获和量刑并没有什么影响,但是,这就属于虽然不大,而有特色的案件。


但是,有些案子就需要通过对细节的检定,找到破案的钥匙。


在北京法医界绰号“教授”的资深法医冯鸥,就遇到过一起细节上曾让他很是困惑的案件。


那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发生在城近郊区的一起杀人案。此案发生在城乡结合部的一个出租房内,死者是一名年轻女子,尸体半裸,没有明显伤痕,但眼睑有出血点,颈部有扼痕,是比较典型的扼颈窒息死亡。


经过调查,这个女子名叫燕芳,是以提供性服务为生的一名“小姐”,这个出租房是个嫖娼窝点。这个燕芳才来此地不久,和其他几个“小姐”在一个洗头房——按照所谓“规矩”,客人来洗头房如果是找这种特殊服务,便会从几个“小姐”中挑一个,由“小姐”引到出租房成事,过后分头离去,以这种方式来回避警方的扫黄。


这次来了个客人点了燕芳——这也是她这一天接的第一个客人,两人走后许久却不见其归来。洗头房的“妈妈桑”担心有事,便派人去看,意外发现燕芳已经死在出租房里,一只手被用一只塑料手铐铐在床头,而那个客人却不见踪影。


虽然干的是见不得光的生意,这妈妈桑还算有良心,踌躇半晌还是决定报案了。


出租房内十分简陋,仅有一床而已,上面干干净净(恰好那天早上刚难得地打扫过房间)现场勘查没有发现体液、遗物等太多有价值的线索。


根据痕迹判断,死者当天未与人发生性行为。仅有的特殊发现是那个手铐,但此物属于成人玩具,在许多情趣商店都有售卖,只能判断并非死者所有。另外,死者自由的那只手中抓了三根毛发,推测是反抗时抓到的。


当时冯鸥已经是大案队首席法医,他的徒弟先做了验尸,所得大体如此。


为了不丢失任何线索,冯鸥自己又检验了一遍,结果又有新的发现:


  • 第一,他发现死者被铐的手腕有叠加的伤痕,说明被铐时进行过激烈的反抗;


  • 第二,冯鸥在进行检验时从不戴口罩,他从手铐上嗅到一丝异样的香味,与死者化妆品的味道不同。但具体是什么味,一时很难分辨;


  • 第三,他在死者身上又发现一根黑色毛发,与死者毛发卷曲方式不同。


警方将几根毛发和那个玩具手铐送回局里作进一步检验。


真正让人头痛的问题出在检验结果上——手铐上的香味类似檀香,但因为当时没有微痕迹检验能力,没有什么其它发现。而那几根毛发出了问题。经过检验,那根死者遗体上的毛发是阴毛,属于一名中国北方男性,年龄二十五岁至三十岁之间,而那三根手中的毛发是头发,竟然属于一名印欧人种老年人——确切地说应该是一名典型的印度人!而且,这三根毛发已被严重污染和损坏,以至于鉴定时很费了些功夫。


那个妈妈桑供认,那个嫖客以前也曾经来过,年龄与第一根毛发的主人接近,却绝没有任何印度人的特征。而且,这个地方比较偏远,周围基本没有外国人,若是真来一个印度人,周围肯定有人注意到。


到底是什么人制造了这起命案?


面对这个莫名其妙的结果,大案队上下一时谁也想不出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冯鸥对那几根毛发进行了再度检验。结果,他发现那三根“印度人”的毛发很有玄机——头发内的细胞肯定都是死细胞,但这几根头发中的细胞干瘪和破损得厉害,堪比马王堆汉墓中老太太的头发,而看起来又黑油油的很健康,很矛盾。


冯鸥法医和我说这个案子的时候,讲再看那三根头发时,忽然明白了真相。



原因是印度人的头发通常是卷曲的,而这三根头发,分明是笔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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