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律营管 作者:梵高 微信为大家的工作和生活提供了很大的便利,也是律师营销的利器。 笔者在这一领域摸索了很久,算是有了些经验,签单了不少客户。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一下,通微信朋友圈营销的一点心得。 朋友圈就是一个小型的社交圈 在没有微信的年代,你只能通过聚会和聚餐等见面的方式维系社交圈。而现在,只要点开你的朋友圈,你就可以随时了解你的小圈子里众生的状态,也可以让你的小圈子了解你的状态。 美国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在1943年在《人类激励理论》论文中提出了“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他将人类需求从低到高按层次分为五种,分别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 社交圈是这五种需求的核心,不仅可以实现大家的社交需求,退一步言之,从社交圈中获取保护、工作乃至结识人生伴侣可以满足我们的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可以让大家进一步言之,在社交圈中表现优异的朋友可以从社交活动中收获尊重和提升。 具体到律师营销的层面,大部分案源都产生于我们的社交圈。 我们的案子可能是其他律师介绍的案子,我们的客户可能是朋友介绍的客户,我们的项目可能是同学的项目,尤其是在中国这个注重关系的社会,社交圈几乎能成为律师的衣食父母。所以,能够迅速切入社交圈的的微信朋友圈值得重视。 在微信朋友圈里如何进行营销呢? 第一,打广告。 广告的本质是一对多的信息传播,效率比一对一高多了。一个人的微信好友有多少,就意味着朋友圈里可能看到你的广告的人有多少。 如果你有几千名微信好友,那么你的朋友圈的广告价值可能超过了一些小型的公众号。但是打广告要含蓄,不能赤裸裸。 在国人的印象里,含蓄地表达比直白的表达更有艺术感更招人喜欢也更容易获得信任。 假如你想让大家知道你擅长做离婚案件,你应该用的广告方式可能是—— “胜诉,又一次终结婚姻悲剧:(来一段经过保密处理的故事,配上经过保密处理的生效判决)”,而不是直接发一条“承接各类离婚案件13XXXXXXXXX”。 其二,勤分组。 分组的基础在于对市场的了解。 比如,离婚类案件多来源于已婚女性,为此,你在宣传同类案件时应当针对这一群体专设一个分组。 而对于可能产生商事案源又未婚的钻石王老五,你大可以另设一个分组,对他们可见的状态可能是“贸易合同常见的四大法律风险”等等。 其三,带干货。 满口工作没有情趣的人,是不讨人喜欢的;满是广告没有干货的朋友圈,是讨人嫌的,不仅难以带来案源,还可能被拉黑。 带上了干货的广告给人的感觉不一样,只要干货足够干,阅读者愿意付出一定的看广告的时间。 另外,干货本身也可以提高大家对广告的信赖。 比如说,一个经常在朋友圈发强制执行的干货文章的律师,自然会让人觉得他做的不良资产处置的业务非常专业。 律脉(ID:lvmai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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