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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尸这件事,从古至今的中国法医们都是怎么做的?

 汐钰文艺范 2018-03-21

作者:马小舒(中科院分子植物科学卓越创新中心/植物生理生态研究所)


提起法医这项职业,你的第一印象是什么?是最近刷屏的《Unnatural》?还是《CSI》?《法医秦明》?《法政先锋》?


“网红”法医秦明(图片来源于网络)


每天与尸体打交道,应该是绝大多数人对法医的印象。因此法医常被称为“尸语者”,“死者代言人”。他们需要从死者身体的蛛丝马迹中,发现线索,还原真相。


在中国,法医这个职业非常古老,今天大院er就带大家了解一下,从古到今,中国的法医们都是怎么验尸的?

 

01

古代“法医”都是哪些人?


虽然中国古代没有“法医”一说,但也有类似做法医工作这样的人,如秦国的“令史”;到唐宋时,“仵(wǔ)作”便是事实上的“法医”。


仵作又称“行人”,本是古代专门从事尸体处理、帮助殡葬的人。到宋朝,验尸成为侦办凶杀案通行的司法鉴定手段后,仵作便常被官府雇用为“法医”,操验尸体。仵作工作时,要在主持检验的官员指挥和监督下进行。验尸情况要在现场大声报给主持官员,最后由验尸官员得出鉴定结论,类似于现代的法医跟刑警之间的关系。


《大宋提刑官》剧照(图片来源于网络)


除了仵作外,还有一种特殊身份的人也会兼任“法医”参与验尸,那就是阴阳先生,在民间俗称“风水先生”。在清代,人死后要请阴阳先生“看墓地”、“写殃榜”。殃榜还具有特殊的司法文件功能:现代凭死亡证明书,尸体才能进火葬场火化,而殃榜则是古代出城下葬的“通行证”,没有殃榜,棺材抬不出城门。阴阳先生要根据“尸体现象”做出死亡时间、死因等方面判断。


上述仵作、阴阳先生都由男性担任,对男尸进行检验,如果是女尸,则要由 “稳婆”兼任,在早期还有“隶妾”协助主检官完成验尸。

 

02

没有高科技手段 古代如何验尸?

 

法医验尸是现代司法鉴定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在中国古代, 由于观念陈旧,不可能对死者 “开肠破肚”,又缺少现代的高科技手段,“法医”是如何进行尸检以查清死亡真相呢?


古代刑侦检验方面的相关文献、专著很多,如《疑狱集》(五代时和凝父子撰)、《折狱龟鉴》(宋代郑克撰)、《棠阴比事》(宋代桂万荣撰)、《洗冤集录》(宋代宋慈撰)、《折狱龟鉴补》(清代胡文炳撰)等。这些书中,都有不少验尸方法的记载,中国古代“法医”已经摸索出了一套“理论”,例如:

《洗冤集录》(图片来源于网络)


判断死亡原因

若是上吊死亡的,死者的舌头一般会伸出来,大小便失禁;如果是死后挂起的,则无此现象。


推算死亡时间

通过一些尸表特征来推断死亡的时间。仵作有一个口诀:子午卯酉掐中指,辰戌丑末手掌舒,寅申巳亥拳着手,亡人死去不差时。意思就是23-凌晨1点、5-7点、11-13点、17-19 点去世的人,会掐住自己的中指;凌晨1-3点 、7-9 点、13-15点、19-21点闭眼的,手呈放开形状;凌晨3-5 点、9-11点、15-17点、 21-23点断气,手是握成拳的。


判断受伤时间

仵作将尸骨洗净后,摆放到竹席之上。挖出一个地窖,里面堆放柴炭,将地窖四壁烧红,除去炭火,泼入好酒两升、酸醋五升,趁着地窖里升起热气,把尸骨抬放到地窖中,盖上草垫。大约一个时辰以后,取出尸骨,放在明亮处,迎着太阳撑开一把红油伞,进行尸骨的检验。如果骨断处有红色,说明是生前被打断的;骨断处没有红色,则是死后的损折。


这些古老的做法有些具有一定的科学性。比如上面提到的红伞验尸,基本原理是红油伞可将红色之外的可见光全部过滤,长波的红外线就透过伞照在骨头上,如果是生前受伤,骨头内部血管有破裂出血,血液在红外线照射下就显现出来,跟现代刑侦中侦测血迹的“荧光反应”原理很相似。


讲到这里,就不得不提到宋慈,后世称他为“法医学的鼻祖”,他所著的《洗冤集录》详细的记述了人体解剖、勘察现场、鉴定死因、自杀或谋杀、各种解毒方法等内容。


宋慈纪念邮票(图片来源于网络)


他把当时的中医药学应用于刑狱检验,并对先秦以来历代官府刑狱检验的实际经验,进行全面总结,使之条理化、系统化、理论化。因而此书一经问世,就成为当时和后世刑狱官员的必备之书,几乎被“奉为金科玉律”,其权威性甚至超过朝廷颁布的有关法律。750多年来,此书先后被译成朝、日、法、英、荷、德、俄等多种文字,其影响非常深远,在中、外医药学史、法医学史、科技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

 

03

中国现代法医之父:林几


从古至今,受入土为安、保留全尸等传统思想的影响,中国法医的鉴定工作发展缓慢。在民国初年,法医验尸技能还一直停留在尸表检查的阶段。直到我国现代法医学创始人林几(1897-1951年)的出现,才慢慢得以改观。


林几先考入北平医学专门学校(现在的北大医学院),之后又只身前往现代法医的发祥地之一德国,在维尔茨堡大学医学院专攻法医学。博士学成归来后,他在北平大学医学部筹建法医教研室,主持开设了病理、物证、化验、诊查等研究室,并精心选购西方现代化仪器设备,进行法医鉴定方面的研究,积极培养我国的法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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