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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普森律师团的切入点不是找证据证明辛普森无罪,而是注意到检方对辛普森进行指控时用了诸多证据,而这些证据有漏洞,律师团重点攻击这些漏洞,来证明检方的这些证据无效。辛普森案中他的手套戴不进去,血液受到污染,甚至于警方取血液证物的过程都是违法的,这些证据都有疑点,辛普森的律师团就抓住了这些疑点把它们不断放大,情况就变得有利... 阅1 转自循迹晓讲 公众公开 24-04-23 13:53 |
有了这样的需求,自然有人去做这样的供给,这就是法家——倘若行文至此,诸君能明白“法”和“律”的区别,就不难发现“法家”这名字实在是天大的误会,称呼为“律家”或许更合适(说起来历史上有非常多张冠李戴的名词,比如封建社会,法家也是一样的)。明白这一点,就可以知道,这“法家”和“依法治国”其实没有一点点关系,从古至今,“法... 阅1 转自循迹晓讲 公众公开 24-04-21 22:39 |
◇ 睡虎地秦简是研究秦汉律法的重要资料。讲到这里,很多人会以为法家和律令等同于依法治国,其实不然,这些律令的核心还是在体现君主的意志,维护等级制,并且极尽所能把民众当韭菜压榨,也就是说在立法的时候就都违背了人人平等的原则,如此律令,跟现在的依法治国和法制,其实是没有一点关系的,所以《唐律疏议》就算制定的再完备,它对大清... 阅1 转自循迹晓讲 公众公开 24-04-21 22:39 |
不过,这时期对少年犯也不是无底线的宽宥,比如汉景帝时期就曾规定,“八岁以下犯罪者,宽大处理,不必用刑具和囚禁”,如果不满七岁的孩子犯了死罪,那也得要地方长官向廷尉报告,再由廷尉判决,才可以减免死罪。这种对社会中弱小群体的“宽宥恤刑”原则深入人心,形成中国古代律法的特色传统。乾隆四十三年,四川地区同是九岁的刘縻子与李子... 阅1 转自循迹晓讲 公众公开 24-03-28 11:12 |
什么是“新君主”?不过,要理解《君主论》里的“君主”,有一点非常重要:马基雅维利表示,他真正想要对之做出教导、与之对话的君主,严格来说必须被称为“新君主”。也就是说,在马基雅维利的体系中,一位旧君主是可能变成新君主的,而前提则是按照马基雅维利所教导的方式来理解自己,并进行统治。在此,马基雅维利强调了新君主“从平民上升... 阅1 转自明白知识 公众公开 23-01-06 22:11 |
这些一系列的观念或者原则,其实都与洛克的《政府论》有非常密切的关系。洛克如何开创了有限政府理论?但是洛克延续中世纪的自然法传统,他的论证方式非常不同。至少在洛克那里,尊重、保障人权的原则与它神圣性的渊源是不能够分开的。但在洛克那里,他可能意识到这个问题,他就说这些权利是上帝所赋予的,所以不能够轻言放弃。实际上,洛克的... 阅1 转自明白知识 公众公开 23-01-06 22:10 |
几何学与罗马法。罗马法就是根据自然法当中,几条不证自明的公理,不断演绎出新的法律条文,直至发展出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西塞罗认为,罗马法的基本立足点,就是自然法观念,它们就相当于几何学的公设。正是根据自然法的几条“不证自明”的公理,罗马法才能够不断演绎出新的法律条文,直至发展出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基于自然法的罗马法,除... 阅1 转自睿智。启点 公众公开 22-01-28 20:08 |
今天律师是“金领”,明清同样为人诉讼的讼师,为何地位却很低?二、明清的讼师和今天律师的异同。明清的讼师专业水平其实不高,讼师肯定是读书识字的人,但大多是科举失败的人,他们懂得朝廷律法、公文格式,但又没经过专业训练,似懂非懂,官府有没有的资格审查和考试,遂造成讼师良莠不齐。四、讼师地位为何低下?虽然讼师存在诸多问题,甚... 阅1 转自浩然文史 公众公开 21-03-18 11:42 |
但这样一来,叚广大伤颜面,心头越发窝火,二话不说,当场峻拒:“你又不是李雄的父母,凭什么问我索要钱财?”赵旺气炸了锅,扬言:“不给我钱,我就把李雄领回去,不给你做女婿了!”李雄的外祖母赵氏出来调解,打圆场说赵旺“吃醉酒说的话不作准、各位不要怪罪他”什么的。可是,沈氏作为最关心李雄命运、也非常了解赵旺夫妇性情的人,宁肯... 阅1 转自时拾史事 公众公开 21-02-05 10:35 |
这一次,刘经理不客气了,恼怒地说:“我们是民营企业,以前的员工是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个人如果需要,我们可以补签。另外,公司只给几个元老级的员工缴纳了社保,很多员工也不愿意缴社保,因为社保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公司按员工工资的20%上缴,另一部分是按员工个人工资的8%扣除,公司倘若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的现金收入立马就会减少... 阅47 转2 评0 公众公开 19-10-31 12: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