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儿悠悠。为林解忧!专注回答林业方面问题,欢迎关注! 村集体山林面积上杨梅果树,划分到生产队,一次性定价承包到户,山林面积归谁呢?很高兴能给您解答这个问题。在解答这个问题之前,先给大家介绍一下我国集体林权划分的一些基本情况,据此,该问题会迎刃而解。 目前我国集体林权的划分目前我国的集体林权细分有四权,即林地的所有权、林地的使用权、林木的所有权、林木的使用权。
村集体山林划分到村民组承包到户后各种权属变化情况按照问题所述,依据上述规定不难得出结论:村集体山林面积上杨梅果树,划分到生产队后,其林地所有权未发生变化(还是原来的村集体或各生产队);在承包期限内,林地的使用权、杨梅树的所有权、杨梅树的使用权都归承包人,承包期结束,林地所有权的村集体或组集体可以依法收回林地的使用权或协议延长承包期,山场种植的杨梅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按照承包协议约定处置。 本问题提及的村林场,个人分析应该是过去划拨征用各组山场兴办,目前是还山于组,组集体无力经营管理或村民强烈要求分山到户,才出现上述情况,这样分析的话,该片杨梅林林地所有权为村民组,其他三权在承包期内为承包的农户。 综上所述,村集体山林面积上杨梅果树,划分到生产队,一次性定价承包到户,除林地所有权不变以外,其他三权在承包期内归承包人所有,承包期满,林地所有的村或村民组依法收回或按合同约定延期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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