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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名下公司异常,后果很严重!

 贾律师 2018-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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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名下不止一家公司或个体

其中一家出现异常了

怎么办!

当然了

吃瓜群众是不用担心的



但是有一群人就要看过来了

那就是企业法人

话说,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虽然都是小事,但是缺一不可。开公司也是这样,琐事虽然多,但是一旦缺了,企业就有可能悄悄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单,法人和股东莫名其妙受牵连,信用评级突然被降……稍不注意企业被拉进黑名单老板都不知道,一定要自查!

1

你知道什么是税收“黑名单”吗?


税收黑名单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俗称。

税收“黑名单”制度是为了维护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建立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信息系统和利用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等渠道,对外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并由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和管理措施的制度。


2

什么情况会列入“黑名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自2016年6月1日起,“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是指符合下列标准的案件:

1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查补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且任一年度查补税额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

2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欠缴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的;

3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

4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

5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

6

虚开普通发票100份或者金额40万元以上的;

7

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

8

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违法情节严重、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公司法人名下的其他公司

或者

个体有异常,

会导致以下后果

1、新公司无法注册,国税、地税办不了税务登记。

2、老公司无法办理工商税务任何业务。

3、金税盘被监控锁定,无法开具发票。

4、工商局黑名单,三年内都不得担任任何其他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5、法人代表不能领养老保险。

6、法人代表不能贷款买房、移民。

7、涉及欠税款的,税务局会公告企业信息,企业法人代表会被阻止出境,不能乘坐飞机高铁,终身追缴,还有滞纳金。

8、影响个人身份信用。

(财税大讲堂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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