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传、编年、纪事本末和典制体是中国古代历史典籍的四种主要形式。四种体裁分别以人物、时间、事件或者典章制度为中心,从而从不同的视角反映了鲜活的历史。 纪传体
中国古代官方正式认可的《二十四史》都是用纪传体写成。《史记》之外,东汉班固编撰的《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从《史记》和《汉书》算起,历代都有私撰或者官修的纪传体史书,一直到清朝张廷玉等官修《明史》,清人将之称为二十二史。后来,清人又将后晋刘昫等官修《旧唐书》和北宋薛居正等官修《旧五代史》合刻称之为二十四史。 史料选辑 盖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此皆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思来者。乃如左丘无目,孙子断足,终不可用,退而论书策以舒其愤,思垂空文以自见。仆窃不逊,近自托于无能之辞,网罗天下放失旧闻,略考其行事,综其终始,稽其成败兴坏之纪,上计轩辕,下至于兹,为十表,本纪十二,书八章,世家三十,列传七十,凡百三十篇。亦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 编年体 编年体是指以年代为线索编排有关历史事件的史书体例。编年体史书以时间为中心,按年、月、日顺序记述史事。因为它以时间为经,以史事为纬,比较容易反映出同一时期各个历史事件的联系。编年体是中国史书最古老的体裁。
《资治通鉴》,是我国最大的编年体通史,也是我国编年体通史的杰作,北宋司马光(1019—1086)主编,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下至五代周世宗显德六年(公元959年),记载了1362年的历史,花了19年的时间编写成。 历史纵横 《资治通鉴》为宋神宗所赐名。该书区'鉴于往事,资于治道'质疑,故名《资治通鉴》,即以历史的得失作为鉴诫来加强统治。 纪事本末体 纪事本末体指的是以历史事件为主体,完整地叙述一个历史事件始末的史书体例。它克服了编年体记事分散和纪传体记事重复的缺点,在编年、纪传、政书三体之外又创立了一种新体裁。 纪事本末体作为中国史书体裁,始创于南宋袁枢的《通鉴纪事本末》,其后有明朝陈邦瞻的《宋史纪事本末》、清朝谷应泰的《明史纪事本末》、李有棠的《辽史纪事本末》、《金史纪事本末》等。 这种体裁的优点是每一历史事件独立成篇,各篇按时间顺序编写,能够完整地反映历史事件的全过程,可补编年体与纪传体之不足。缺点在于不能表明同一时期各个历史事件的联系。 典志体 典制体是指以典章制度为中心,记述历代典章制度及其因革损益的史书。。它以分门别类为表述上的特点,曾被称为分类书。典志体史书是从纪传体史书中的书志分离、发展而来。 中国古代史学上第一部有影响的典制史是唐代史家杜佑所撰的《通典》,共200卷,分食货、选举、职官、礼、乐、兵、刑、州郡、边防,计九门,门下有子目,子目之下又有细目。全书内容采自五经群史,上自黄帝,下至唐代天宝之末。元初,马端临撰《文献通考》,348卷,较《通典》有所增益。《通典》和《文献通考》都是典志体通史,后人把它们同《通志》合称'三通'。南宋郑樵《通志》,是纪传体史书,典制部分称为'略'。从全书性质上看,属于纪传体通史。'三通'都有续作,至清代累计为'十通'。 此外断代典制体史书始于唐代苏冕的《会要》40卷,记唐高宗至德宗时事,宣宗时,又有《续会要》40卷,因其断代成书,易于续作,后历代多有撰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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