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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安置房统建试点政策解读

 Jplvvsllyr54yk 2018-03-23


一、舆情概述


近日,中央军委批准在广州、杭州、昆明、武汉、成都、南京、西安、青岛、济南、沈阳等10个大中城市选定18块建设用地,按照“土地统一调配、经费统一筹措、工程统一建设、房源统一配售、资金统一管理”的模式,启动京外首批安置住房区域统建试点项目。目前,相关前期工作已经启动,工程建设即将展开。这是继北京后第一次大范围地展开安置房统建试点。



此消息一出,立即引起部队和社会的广大关注,安置住房是一个新名词,过去经常提到的是经济适用房。那什么是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军队经济适用住房,是指由军队单位组织建设,享受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行政划拨土地、地方人民政府减免有关税费等优惠政策,建成以后出售给军队人员的住房。军队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主要向符合购房条件的离休、退休干部,接近服役最高年限或公寓住房保障不了的在职干部、高级士官,工龄满15年的军队职工出售,优先出售给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和无房或住房未达标的军队人员。在公寓区居住、确无其他住房的非编人员,经批准也可购买。


10多年来,全军累计有60万户干部职工拥有了自己的住房。然而,随着国家住房保障政策调整和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现有军队住房保障制度涌现出一些突出矛盾,制约了军人全身心地投入到能打胜仗的事业中,影响了军队战斗力的提高。要想真正解决军人的后顾之忧,必须深入分析现有军队住房保障制度面临的矛盾。


二、现有军队住房保障制度面临的矛盾


(一)建设用地逐步紧缺与购房需求持续旺盛的矛盾日益突出


一方面可用于建房的空闲军用土地越来越少,地级以上城市可用于建房的土地基本告罄;申请划拨土地缺乏刚性政策支撑,受地方土地财政和城市化不断拓展的影响,征地难度越来越大,成本越来越高,建房用地已经成为制约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瓶颈问题。另一方面,军队干部流动更新快,购房需求源源不断。以某单位2012年为例,退休干部约500名,另外还有符合购房条件的复转团职以上干部约1200名,每年住房需求约1700套,折合建设用地需求约100亩


(二)国家住房保障政策调整较快与军队住房政策调整缓慢带来的矛盾日益突出


2007年,国家将经济适用住房对象调整为低收入住房困难人群,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2014年起逐步将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并轨为安置房,保障对象和建筑面积及产权归属方面再次做出调整。由于军地政策不衔接,在地方办理建设审批和税费减免手续越来越难;军人没有被纳入国家住房保障范围,退休干部主要采取统建和自理方式解决住房,营职以下干部原则上军队不给解决住房,复转后依托地方也难以保障住房。


(三)市场房价快速上涨与住房补贴标准偏低的矛盾日益突出


住房补贴是1999年按每平方米2300元测算,系数为40.94%,就西北而言,十多年来市场房价已涨至均价8500元,军区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与普通商品房价格差距不断拉大,且干部购房时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依托市场购房军队财力也难以支撑,住房货币化的路子还未走开。


、开展军人安置房统建试点,提高军人住房保障水平


众所周知,军人住房保障是军队后勤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广大官兵切身利益,事关部队长远建设发展,是全军上下最为关注的大事之一。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从1986年开始,军人住房保障制度改革经历了试点酝酿、稳妥起步、逐步展开和不断深化四个阶段。特别是1999年中央军委《进一步深化军队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推出了军队保障与社会保障相结合、公寓住房与自有住房相结合、实物保障与社会保障相结合的“三结合”住房保障制度,对不同职级、不同类别的人,实行相应的住房保障,军人住房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基本上解决了军人住房的后顾之忧。但随着国家经济快速发展和住房政策的不断调整,军人住房矛盾交织叠加,推进日趋艰难,政策亟待调整深化。这次的安置住房统建试点就是新形势下军人住房保障问题的探索。


(一)实行区域统建统售和社会化管理


一是统住地。征地统一归口,军用土地统筹使用,打破单位壁垒,充分发挥土地的集约保障效益。二是把住房。统筹区域需求,统一参建资格,统筹房源配售,解决单位之间不平衡的问题。三是管住钱。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统一筹措启动经费,不再占用单位经费。四是聚合力量。整合专业人才队伍,把部队领导从建房管房的繁杂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谋打仗。


(二)搞好新旧政策衔接


从外军来看,美德日基本上依托社会保障,以补贴方式为主解决军人“居者有其屋”的问题;法俄在职军人住公寓房,由于工资较高,加之退役时还可领取一笔安家费和退役金,都能买到自有住房。在当前自建自管模式越走越窄的情况下,考虑军队财力支撑状况,在职军人住房保障应逐步向在职住用公寓住房、退役住用自有住房的模式过渡,现有干部主要按照现行政策,采取统建统售模式逐步消化;新生长的干部,军队不再提供经济适用住房,通过提高货币补贴标准的方式,由个人到市场自理住房。


(三)拓宽住房保障渠道


一是抓好公寓住房保障,适应军队干部和士官队伍建设发展需要,规划搞好公寓住房建设,满足在职人员住用。二是搞好统建统售住房,将经济适用房改为军人安置房,享受划拨土地、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积极协调国家落实建设用地,同时充分整合利用售房区,挖潜空闲营区土地作为建设用地,住房建成后按综合成本价出售给现有符合条件人员,三是纳入地方保障范畴,考虑国家保障性住房面积较小、保障对象的差异以及大力发展公租房的实际,可由地方政府在商品房项目中参照军人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预留一定比例的房源,作为军人保障住房


从此前试点成效看,军队安置住房保障由各单位分散自建向区域统筹统建全面转轨,是创新住房保障机制、解决部队实际困难、回应官兵期盼关切的一项重要举措,将有力纠治过去军队住房建设管理中各自为政、苦乐不均等问题。


军队安置住房保障是党中央和中央军委着眼于全面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化军队领导指挥体制改革、构建具有我军特色的现代联勤保障体制的战略举措,对把我军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军队、打赢现代化局部战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本文系“强武堂”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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