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微友“国富”:“请问军队退休干部的安置去向有何规定?”
答:军队退休干部安置去向是指其移交地方政府后的安置地点,由退休干部本人根据安置去向条件选择,一般可在部队驻地、本人原籍或入伍地、配偶原籍或配偶、子女、父母居住地安置。
闲云提示:军队退休干部的安置去向有就地安置和易地安置之分,安置地点在部队驻地的为就地安置,安置地点不在部队驻地而是跨市(县)的为易地安置。提醒大家注意的是: (1)军队退休干部不论从何地入伍,只要爱人在部队驻地有常住户口,均符合就地安置条件。(2)军队退休干部是外地入伍,但是本人未婚或者爱人不符合随军条件、户口不在部队驻地,就不能在部队驻地安置。(3)易地到大城市、计划单列市、特区以及经济发达省份(如广东)一些中等城市安置的,各地的要求条件必须是本人原籍、爱人原籍、入伍地及独生子女户口所在地,只有符合这些条件中的一项才能接收。
153、微友“即墨”:“请问军队退休干部不在部队驻地安置,其家属随迁随调有何规定?”
答:军队退休干部易地安置的,其配偶、未成年(未满16周岁)子女和待业的子女,可随同其前往。易地安置后身边无子女照顾的(不含未成年子女),可以调一名已工作的子女(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有工作的配偶、子女,随迁后由安置地区的人社部门分配(具体请咨询安置地人社部门)。
154、微友“宏伟”:““请问军队退休干部的购房补贴建筑面积的标准、住房保障方式有何规定?””
答:军队退休干部的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为: (1)正师职120平方米。 (2)副师职105平方米。 (3)正团职90平方米。 (4)副团职80平方米。 (5)营职70平方米。 (6)连排职60平方米。
军队退休干部住房保障方式有: 已安置住房的,购买或租住安置的住房;住房已列入安置计划并开工建设的,购买或租住已开工建设的住房;住房尚未开工建设和未列入安置计划的,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为主,可以购买或租住符合出售条件的现住房,也可以自理住房。目前,退休干部的住房保障方式主要有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或租住现住房,自理住房。
闲云提示:建房用地已落实的退休干部,其建房地点不再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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