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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炭翁》背后,唐代的铸币与币值演变

 闻道山人 2018-03-23

白居易 (唐代)

卖炭翁,伐薪烧炭南山中。满面尘灰烟火色,两鬓苍苍十指黑。

卖炭得钱何所营?身上衣裳口中食。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

夜来城外一尺雪,晓驾炭车辗冰辙。牛困人饥日已高,市南门外泥中歇。

翩翩两骑来是谁?黄衣使者白衫儿。手把文书口称敕,回车叱牛牵向北。

一车炭,千余斤,宫使驱将惜不得。半匹红绡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




人物简介

白居易.(公元772年~846年),字乐天,晚年又号香山居士,祖籍:山西太原,华州下邽人,后迁下邽(今天的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下邽镇)。公元846年白居易去世于洛阳城,葬于香山。 祖父后来在河南巩县当县令,和当时邻居新郑县令是好友,见新郑山清水秀,就举家搬迁到了新郑,唐宗大历七年(公元772年)正月二十日(2月28日),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他出生于新郑县(今河南新郑)东郭宅。因其诗与唐代大诗人李白可相媲美,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



当年,学这首诗的时候,对最后这句“半匹红绡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

一直不理解。什么是半匹红绡一丈绫呢?


     唐初,废除了均田制,实行租庸调制,租庸调制的内容是:每丁每年要向国家交纳粟二石,称做租;交纳绢二丈、绵三两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称做调;服徭役二十天,是为正役,国家若不需要其服役,则每丁可按每天交纳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的标准,交足二十天的数额以代役,这称做庸,也叫“输庸代役”。国家若需要其服役,每丁服役二十天外,若加役十五天,免其调,加役三十天,则租调全免。若出现水旱等严重自然灾害,农作物损失十分之四以上免租,损失十分之六以上免调,损失十分之七以上,赋役全免。


      唐早期除了少府监有5炉,各地加一起,大约有30多炉。1炉每年铸造开元通宝3300贯。唐早期每年的铸币也就在10-15万贯之间。玄宗开元年间,天下有70炉,那么算来铸造的货币提高到一年23万贯。天宝年间,天下99炉,一年铸造32.7万贯,这已经是唐代铸造货币的巅峰。



      安史之乱后,唐晚期的铸币,多数时间,大约也是在15万贯左右。唐代由于铸币的不足,多数时候,是物轻钱重,钱荒是常态。只能通过钱帛通行,来缓解通货的不足。

贞观初,户不及三百万,绢一匹易米一斗。至四年,米斗四五钱。【新唐书.卷五十一.志第四十一.食货志一】绢一匹易米一斗。也就是一斗米数十文钱,唐多数时间,绢是在200文左右一匹,这里即说明绢便宜,也说明米很贵。



     贞观四年631米斗四五钱,一斗等于十升,一升米大约3斤。也就是1个开元通宝,可以买6、7斤米,物价是非常的便宜,钱是非常的值钱了。多数时间,京师的米价是斗米30钱,也就是大约1斤米1文钱,跟现如今比,都算便宜了。



       第五琦为相,复命绛州诸炉铸重轮乾元钱,径一寸二分,其文亦曰:'乾元重宝',背之外郭为重轮,每缗重十二斤,与开元通宝钱并行,以一当五十。是时民间行三钱,大而重棱者亦号'重棱钱'。法既屡易,物价腾踊,米斗钱至七千,饿死者满道。【新唐书.卷五十四.志第四十四.食货志四】“米斗钱至七千” 跟“米斗四五钱。”相比,似乎非常的恐怖。



      其实,仔细分析下,也没字面上的那么恐怖。米斗钱至七千,七千,是虚钱,实钱也就700枚开元通宝。“米斗四五钱。”是粮食大丰收的年份,正常时间,米价在30文。每斤米23枚开元通宝,比正常年份,高了23倍。鉴于是在安史之乱的动荡时期,这个物价,也算是差强人意了,比起绝大多数的战争年代的物价,要好了很多。

 


   自代宗时始以亩定税,而敛以夏秋。至德宗相杨炎,遂作两税法,夏输无过六月,秋输无过十一月。置两税使以总之,量出制入。【新唐书.卷五十二.志第四十二.食货志二】

 

     代宗大历年间,开始尝试按田亩定税收。建中三年782,杨炎为相,开始实行两税法,摈弃了租庸调制。两税法的实质,是税务的货币化,明代的一条鞭法,跟两税法非常的近似,都是将税务简单化,由于明代采用银两、纸钞,不存在货币不足、钱荒的问题,实行起来效果就显著多了。

 


      上元元年六月760,诏曰:'因时立制,顷议新钱,且是从权,知非经久。如闻官炉之外,私铸颇多,吞并小钱,逾滥成弊。抵罪虽众,禁奸未绝。况物价益起,人心不安。事藉变通,期于折衷。其重棱五十价钱,宜减作三十文行用。其开元旧时钱,宜一当十文行用。其乾元十当钱,宜依前行用。仍令京中及畿县内依此处分,诸州待进止。'七月敕:'重棱五十价钱,先令畿内减至三十价行,其天下诸州,并宜准此。'



      宝应元年四月762,改行乾元钱,一以当二,乾元重棱小钱,亦以一当二;重棱大钱,一以当三。寻又改行乾元大小钱,并以一当一。其私铸重棱大钱,不在行用之限。【旧唐书.卷四十八.志第二十八食.货志上】初,有'虚钱',京师人人私铸,并小钱,坏钟、像,犯禁者愈众。郑叔清为京兆尹,数月榜死者八百余人。肃宗以新钱不便,命百官集议,不能改。 上元元年760减重轮钱以一当三十,开元旧钱与乾元十当钱,皆以一当十,碾硙鬻受,得为实钱,虚钱交易皆用十当钱,由是钱有虚实之名。【新唐书.卷五十四.志第四十四.食货志四】“其开元旧时钱,宜一当十文行用。”也就是开元通宝钱,溢价10倍使用。


       很多人误以为,这是个短期的政策,其实不然。“寻又改行乾元大小钱,并以一当一。”不是说所有大小乾元当一文用,而是前面的政策,一当十文行用。劣币驱逐良币,民间销熔货币铸器,乾元重轮、折十、个头大、厚重的先销毁了,留下薄小的,以及折值高的双月、背字。



      玩钱久的,都会有个感觉,唐坑的开元,比宋辽金坑挑出的同版式开元要厚重。磨损,只是原因之一,主要还是“物竞天择,优胜劣汰”,每逢物轻钱重的时候,厚重的钱币,多被挑选出来销毁了,留下的,也只能是薄、小、轻的钱币了。

 

    盖自建中定两税,而物轻钱重,民以为患,至是四十年。当时为绢二匹半者为八匹,大率加三倍。豪家大商,积钱以逐轻重,故农人日困,末业日增。帝亦以货轻钱重,民困而用不充,诏百官议革其弊。而议者多请重挟铜之律。户部尚书杨于陵曰:'王者制钱以权百货,贸迁有无,通变不倦,使物无甚贵甚贱,其术非它,在上而已。何则?上之所重,人必从之。古者权之于上,今索之于下;昔散之四方,今藏之公府;昔广铸以资用,今减炉以废功;昔行之于中原,今泄之于边裔。又有闾井送终之唅,商贾贷举之积,江湖压覆之耗,则钱焉得不重,货焉得不轻?开元中,天下铸钱七十余炉,岁盈百万,今才十数炉,岁入十五万而已。



      大历以前,淄青、太原、魏博杂铅铁以通时用,岭南杂以金、银、丹砂、象齿,今一用泉货,故钱不足。今宜使天下两税、榷酒、盐利、上供及留州、送使钱,悉输以布帛谷粟,则人宽于所求,然后出内府之积,收市廛之滞,广山铸之数,限边裔之出,禁私家之积,则货日重而钱日轻矣。'宰相善其议。由是两税、上供、留州,皆易以布帛、丝纩,租、庸、课、调不计钱而纳布帛,唯盐酒本以榷率计钱,与两税异,不可去钱。【新唐书.卷五十二.志第四十二.食货志二】“由是两税、上供、留州,皆易以布帛、丝纩,租、庸、课、调不计钱而纳布帛,唯盐酒本以榷率计钱,与两税异,不可去钱。”

说明在实行两税法后,货币更加的不够用,造成了严重的钱荒。只好继续采用钱帛通行的政策。


      贞元四年788诏天下两税审等第高下,三年一定户。自初定两税,货重钱轻,乃计钱而输绫绢。既而物价愈下,所纳愈多,绢匹为钱三千二百,其后一匹为钱一千六百,输一者过二,虽赋不增旧,而民愈困矣。度支以税物颁诸司,皆增本价为虚估给之,而缪以滥恶督州县剥价,谓之折纳。复有'进奉'、'宣索'之名,改科役曰'召雇',率配曰'和市',以巧避微文,比大历之数再倍。【新唐书.卷五十二.志第四十二.食货志二】“绢匹为钱三千二百,其后一匹为钱一千六百”,这里的3200和1600,都非实钱,也是虚钱,320个开元,160个开元。由于钱荒,钱币更加的值钱了。而布帛,相对的就贬值了。

“半匹红绡一丈绫”唐代的布帛,4丈为一匹,也就是半匹红绡和四分之一匹绫。


红绡,一种红色的丝绸。绫,一种很薄的丝织品,一面光,像缎子:绫子。绫罗绸缎。


      日本僧人圆仁的《入唐求法巡礼行记》中,记载了开成3年,公元838年,买白绢2匹花了2贯钱,绫的价值,应该跟白绢相当,同书里记载了绢四匹绫三匹,买卖得钱六贯余。按绢匹为钱三千二百文,红绡、绫暂且算他们跟绢价值相当,“半匹红绡一丈绫”折算2400文钱,看似非常公道,其实不然。


      米价斗米30文的时候,绢价是200文,我们把绢米的比价固定换算的话,“半匹红绡一丈绫”只能换150斤米。一车炭千余斤,只卖了一车柴的价。宦官的强取豪夺,跃然纸上。


     仍旧是白居易写的《琵琶行》里这样说琵琶女当红的时候:“十三学得琵琶成,名属教坊第一部。曲罢常教善才服,妆成每被秋娘妒。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钿头银篦击节碎,血色罗裙翻酒污。”


“一曲红绡不知数” 红绡仍然是赏赐钱币的代称。


本文图片由毗陵漢少,胡柏,飞一恒等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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