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贾玉·甄玉·石头·神瑛09

 试看金娃对玉郎 2018-03-24
 

 九,关于贾宝玉出家的再审视

 

 

了解了重新定义下的所谓“木石前盟”与所谓“金玉良姻”,厘清了小说中“钗与玉远中近,颦与玉近中远”的复杂关系,《红楼梦》神话框架由“人石两分”转向“以假混真”,所带给全书的第三个方面的影响,也就显现出来了。这就是决定了小说男主人公贾宝玉最后必然出家为僧的结局。如果单纯地从“人石两分”的构想上去考虑,贾宝玉最后究竟出家不出家,那其实是一件可有可无,甚至还有不如无的事情。因为那时候的《石头记》,还是一部借“戒淫”之名,行“宣淫”之实的作品。其中心内容乃是宝玉与以黛玉为首一小群女子淫乱的故事。若是让这么一个云香雨浓的行淫者,有一天忽然转而“悟道”,转而出家为僧,那反倒会使小说的情节显得特别地突兀。还不如干脆让这位神瑛侍者彻底地为所谓“幻缘”所困,一路行淫到底,直到油尽灯枯,一命呜呼的那一天,就如同今本中那个“正照风月鉴”的贾瑞一样,为天下的纨绔子弟、风月痴儿作一反面教材,反倒更符合此类作品的通例。另外,从文章的结构上看,虽然小说早在其第1回就交代了顽石落入红尘之后,还终将复归原位,为空空道人所见的结局,但这时候的顽石却并非贾宝玉本人,而只是他脖子上的那块通灵玉。俟小说男主人公尽灯枯之日,癞头和尚只要将其项上所挂之通灵宝玉,设法收回、带走(就如同今本中跛足道人在贾瑞死后,将“风月宝鉴”抢回、带走那样),携回到那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也一样可以完成全篇的首尾照应。然而,当《石头记》由“人石两分”转向“以假混真”以后,情况则大不一样了。前面说过,此时小说早已洗脱了原来的男女艳情色彩,而将佛家的“大色空”,确立成为了全书的第一主题。而这时候,如果小说的男主人公不能由“情迷”转向“情悟”,最后选择出家一途,作者又如何能够展现出佛教之“空”、“了”的境界,对于世人的强大感召力呢?同样地,再从文章的结构上看,此时,“人石合一”的写法已取代了原来的“人石两分”。这时候的顽石正是贾宝玉本身!在这种情况下,贾宝玉最后若不能跟随着那一僧一道出家,并复返大荒山,那顽石又如何能够回归原位,完成全篇的前后呼应呢?所以,由这个意义上讲,作者最终选取让男主人公出家为僧的写法,来作为小说的结局,这也正是其放弃“人石两分”的构想,转而采用“以假混真”的设计,所必然带来的一个结果。

 

而具体来说,作者在确立“以假混真”之构架的前提下,则又为贾宝玉的出家,安排了一个大背景、一个小背景、一个触发诱因和一个外部助力:

 

首先,贾府的盛极而衰,特别是那种“金满箱,银满箱,展眼乞丐人皆谤”的强烈的对比,构成了贾宝玉出家的大背景。这一点,是一望可知的。事实上,也只有那种由极度豪奢跌入极度贫寒的经历,才最能使一个人猛醒,激发起一种看破红尘的意念。而其中值得一提的是,为实现这种强冷强热的对比,作者对于贾府的“盛”、“衰”两端,都进行了相当程度的夸张。先来看写“盛”的一端。在小说中,贾府被设定为一门两公(宁国公、荣国公)的高门豪族。所谓“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真可以说是势焰熏天,富贵已极。但众所周知,作者自己所出身的曹氏家族,其实际身份却不过是内务府包衣,是满洲人眼中的所谓“包衣下贱”。虽说是一度深蒙康熙皇帝的宠爱,创造了三代四人(曹玺、曹寅、曹颙、曹頫)连续出任江宁织造之要职的记录,但终究改变不了其皇家私奴的性质。无论是从品级上看,还是权位的稳固程度上看,都远不能同历史上那些真正的公府世家(如明朝的徐氏、沐氏等等)相提并论。而作者一意要超越生活原型的限制,将一个相对普通的官僚大家族拔高成“国公”级别的贵族世家,这无疑是要把贾氏之“盛”写到极致,这样才好为贾府将来的登高跌重、盛极而衰,提供足够的落差和势能。同样地,写“衰”的一端也大幅度地偏离了生活原型的本来模样。根据脂批的提示,在曹雪芹的后三十回佚稿中,贾宝玉后来简直是落到了极端困顿的境地:“寒冬噎酸虀,雪夜围破毡”(见庚辰本第19回双行夹批),连衣食住行都需要袭人、蒋玉菡来“供奉”(见甲戌本第28回回末总评)。而曹雪芹本人却远不至于落到如此悲惨的境地。虽说是晚景凄凉,“茅椽蓬牖,瓦灶绳床”(甲戌本第1回作者自述),“举家食粥酒常赊”,“日望西山餐暮霞”(敦诚《赠曹芹圃》),但毕竟有相对固定的寓所,而且身为旗人,每月又有“铁杆庄稼”(清政府发给在旗人员的生活费)可领,店家才肯赊酒与他。但他却要将小说中贾宝玉所谓“怡红公子”的神光褪尽,把他放到社会最底层的炼狱中去煅烤,这显然和他极写贾氏之“盛”的目的也是一样的。前面把“盛”写到极致,现在又把“衰”写到极致,如此极富于戏剧性的转折,才最能够张显出小说“人生如梦”、“人生如戏”的题旨。【注7】

 

其二,大观园群芳的风流云散则为贾宝玉的出家,提供一个小背景。其主要作用是激起了贾宝玉心中越来越强烈的所谓“情极之毒”的情绪。那么,什么又是“情极之毒”呢?顾名思义,就是情到极点而生出的所谓“狠毒”。宝玉显然是深爱着以宝钗、黛玉、袭人、麝月为代表的这些大观园女儿们的。他爱她们爱到了极点。可在变幻无常的世事面前,却又无力庇护她们。既无力庇护她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们一个个红颜凋谢。而每一次见到红颜凋谢,对他来说,都无不是一种心灵上的打击。正是为了逃避这种更为巨大的茫茫然不知其结果的痛苦,宝玉才想到干脆横下心来,将她们都一并提前抛弃,以寻求精神上的解脱。此所谓情到极点而生出的“狠毒”!按一般人的观点来看,爱对方,就应该与之终身厮守,并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和义务。遇到困难,就撂下对方,一走了之,算什么爱人?但读者不要忘了,那贾宝玉作为那块“无材可去补苍天”的顽石的后身,其思维方式本来就与常人有异。别人所想不到、做不到的事情,他偏能想到,偏要做到。这恰恰是宝玉之“呆性”的所在。故而,脂砚斋又说:“此宝玉一生偏僻处。”(见庚辰本第21回双行夹批)“偏僻”,人迹罕至的地方,其引伸义即为贾宝玉作为顽石后身,与一般世人所大不相同的所在。应该说,贾宝玉的这种“情极之毒”的情绪,其根苗是由来已久的。譬如,早在小说第21回中,他曾因为烦恼于丫鬟们之间的口角,而萌生了将她们都一并抛掉不理的念头:

 

至晚饭后,宝玉因吃了两杯酒,眼饧耳热之际,若往日则有袭人等大家喜笑有兴,今日却冷清清的一人对灯,好没兴趣。待要赶了他们去,又怕他们得了意,以后越发来劝,若拿出做上的规矩来镇唬,似乎无情太甚。说不得横心只当他们死了,横竖自然也要过的。便权当他们死了,毫无牵挂,反能怡然自悦。(第21回)

 

——所谓“便权当他们死了,毫无牵挂,反能怡然自悦”,这不正是那种“情极之毒”的情绪的一次牛刀小试吗?而事实上,也恰恰基于这样的意念,接下来,当宝玉读到《庄子·胠箧》一篇的时候,他便立即仿写出了这么一段有名的文字:

 

焚花散麝,而闺阁始人含其劝矣,戕宝钗之仙姿,灰黛玉之灵窍,丧减情意,而闺阁之美恶始相类矣。彼含其劝,则无参商之虞矣,戕其仙姿,无恋爱之心矣,灰其灵窍,无才思之情矣。彼钗、玉、花、麝者,皆张其罗而穴其隧,所以迷眩缠陷天下者也。(第21回)

 

早有人指出,宝玉的此次仿写《南华经》,连同他第22回的那一次“悟禅机”,在思想和心理上,都是其将来出家为僧的一种“预演”(钟长鸣《红楼五日谈》)。而此处,不仅仅是宝钗、袭人、麝月,连黛玉也一并被宝玉列为口口声声所要“抛弃”、“摆脱”的对象,足见这种“情极之毒”的情绪,对于宝玉未来心理的影响将会是何等之深了。当然了,此时的宝玉,其头脑中虽然早就萌生这种“情极之毒”的情绪,但在实际行为上,也不过是说说而已,并不会立即真的采取什么行动。然而,当大观园群芳的风流云散逐步成为现实以后,可以想见,这种“情极之毒”的情绪,就会在其心中被激发得越来越强烈了。事实上,也用不着等到八十回以后,在小说第77回,晴雯、芳官、四儿三人被王夫人逐出怡红院,大观园群芳的风流云散刚露出端倪的时候,那贾宝玉的所谓“情极之毒”,有意无意间便再一次地凸显了出来。那宝玉乃对袭人说道:

 

“从此休提起,全当他们三个死了,不过如此。况且死了的也曾有过,也没有见我怎么样,此一理也。”(第77回)

 

敏感的脂砚斋,显然是捕捉到了这句看似不经意的话语中所包含的重大信息。他(她)当即评论说:

 

宝玉至终一着全作如是想,所以始于情终于悟者。既能终于悟而止,则情不得滥漫而涉于淫佚之事矣。(庚辰本第77回双行夹批)

 

后世读者,由于受到了程高本的影响,往往喜欢将贾宝玉想象成所谓的“情圣”,或者什么“封建礼教的叛逆者”。但曹、脂自己所看重的,却显然是宝玉那种“发于情,而止于礼,又复归于空”的那种情感经历和思想归宿。所谓“全当他们三个死了,不过如此”,“死了的也曾有过,也没有见我怎么样”,此时的宝玉,已明显具有了庄子丧妻时的那种“鼓盆而歌”的风度。不要忘了,这还仅仅是在大观园群芳的风流云散初露端倪的时候。而等到更后来,随着贾府的急剧没落,大观园彻底消亡,众女儿们也死的死,散的散,“落了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时候,我们不难推想,宝玉的这种“始于情而终于悟”的情感指向,也就一定会成为促使其出家为僧的一个最为重要的思想动因了。

 

不过,以上分析却又显然忽略了另外一个因素。固然,宝玉心中那种越来越强烈的“情极之毒”的情绪,可以让他产生出将身边的女孩子们都一并抛弃的念头。但从实际行动的层面来看,不论怎么说,那贾宝玉都毕竟是一个心智软弱的人。真要让他狠下心来,将对于“钗、玉、花、麝”的怀思之情都一并抛掉,毅然决然地踏入空门,只怕还需要一件更富于刺激性的突发性事件来作为其直接触发的诱因才行。而事实上,曹雪芹也确实在他的小说中为贾宝玉的出家,安排了这么一个突发性的直接诱因。这就是我们前面曾几次提及的所谓“甄宝玉送玉”一事。依据脂批的提示,在曹雪芹的后三十回佚稿中,贾宝玉的那块通灵宝玉,其失而复得的情形,应该至少有两次。第一次,大约是为贾环一类的人所“误窃”(见甲戌本第8回侧批),被弃掷在荣禧堂的穿堂附近。后来,凤姐在此处“扫雪拾玉”(见庚辰本第23回双行夹批),又重新将其找回。作者写贾宝玉的这一次失玉,大概也不过是为贾宝玉后来的再次失玉而预作铺垫。而贾宝玉的第二次失玉,应该也就是“甄宝玉送玉”一事的起因。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贾宝玉脖子上的通灵玉再次神秘失踪。又不知道经过了怎样的曲折辗转,这块玉落到了甄宝玉的手上。而现在,机缘凑巧,甄宝玉也就拿着那块玉,前来找贾宝玉“兴师问罪”来了。又如何“问罪”呢?前面说过,那甄宝玉自然不是要扭着贾宝玉打官司、要赔偿,但甄宝玉却显然是要站在佛、道等“出世”哲学的立场上,拿前世的真相,去点醒贾宝玉今生的沉迷,以便使他尽快结束目前这种冒他人之名,混迹于尘世的生活。试想,当贾宝玉最终明白他所曾痴迷一切,包括都过去的荣华富贵,以及对黛玉等一干世俗女子的留恋等等,不过是假冒甄宝玉之身而得来虚假的幻像的时候,他对于人世间的那些世俗欲求,还会有多少眷念之情不能割舍下呢?那么,接下来,他堪破红尘、悬崖撒手,义无反顾地踏入空门,也就应该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然而,还有一个问题没有解决。如前所述,如果贾宝玉能够通过“甄宝玉送玉”一事,弄明白他今生不过是一场假扮的游戏,那他接下来,自然会堪破红尘、悬崖撒手。但这里的问题是,当这个甄宝玉拿着通灵玉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能够立即明了其中所包蕴的前因后果吗?甄宝玉既然是以“送玉”为名来找贾宝玉,那他自然不会把话说的太直接、太明白,否则也就不能掩盖其前来“问罪”的真实目的了。而凭贾宝玉自己的慧根,或者说觉悟,他能够很快地从中顿悟吗?从作者反复强调贾宝玉作为顽石后身,本性痴愚顽钝的情形来看,这恐怕是不能的。譬如,小说第22回,宝玉的第一次“禅悟”时,作者就颇费笔墨描写了宝玉的天资和悟性不及宝钗、黛玉的情形。当时,宝钗、黛玉、湘云三人甚至都在嘲笑宝玉,说:“这样钝愚,还参禅呢。”(第22回)所以,要让贾宝玉这样天资“钝愚”,去领悟书中所隐藏的最大的“天机”,还非得另外有一位“高士”,从旁点拨,以助其一臂之力才行。而这样的“高士”,也并不是别的什么人,她正是宝玉的妻子宝钗!很显然,在《红楼梦》中,宝玉是“悟道”的“疯子”,而宝钗则正是引导他“悟道”的所谓“罪魁”!而事实上,也正如我们前面所指出的那样,在小说中,宝玉的第一次“禅悟”,就是宝钗所推荐的那一支《山门·寄生草》给引发出来的。在第63回,作者又通过《邯郸梦》中何仙姑劝导吕洞宾早日脱离凡尘,返回天界的典故,暗喻了宝钗和宝玉婚后的关系。那么,可想而知,当那个甄宝玉拿着那块通灵玉出现在贾宝玉面前的时候,也只有作为“山中高士晶莹雪”的薛宝钗,才有资格有能力凭借自己在那些道锋禅机方面的“博知”,以启发贾宝玉,使其尽快领悟其中所包含的玄机。我们把问题简化一下,就似乎可以这么来表述:那个“甄宝玉送玉”一事本身,给贾宝玉提供的,实际上是一种精神上的巨大刺激。而惟有宝钗的及时点拨和引导,才将这种巨大的惊愕与刺激,转化成推动贾宝玉彻悟一切的直接动力。或者说,正是有了“甄宝玉送玉”一事的刺激,连同宝钗那些道书禅曲的充分引导,那贾宝玉才能最终战胜自己意志上的软弱,将其本性中的那一股子“情极之毒”,给充分地发挥出来,从而毅然决然地踏上脱离凡尘而复返大荒的道路!

 

一个大背景、一个小背景、一个触发诱因、一个外部助力,作者的设计可谓环环相扣,而又都围绕着贾宝玉出家这一最终的结局,形成了一种向心辐辏的格局。当多条线索分别沿着各自的逻辑,齐头并进地展开时,可以想见,整部小说也就因此有了一种千江万流竞奔入海的大气势!而如此一来,当初由癞僧、跛道镌刻在通灵宝玉之“背面”的那十二个字——即所谓“一除邪祟,二疗冤疾,三知祸福”,其含义便也洞然可解了。——那正象征了癞僧、跛道,也即作者本人,引领贾宝玉拔离凡尘,返回大荒的三部曲!

 

第一部曲:“除邪祟”。这明显指的是小说第25回,癞僧、跛道“持诵”通灵,挽救宝玉性命之事。而这件事更深一层的含义则在于提醒读者:对于所谓“声色货利”的欲求,正是人生许许多多痛苦的根源。一个人若是过分地沉迷于“声色货利”,他甚至有可能会丧失起码的理智和仁爱。君不见那贾宝玉和王熙凤发病时的模样么?又是上蹿下跳,寻死觅活,又是拿刀弄杖,见狗就砍,见人就杀,还满嘴胡话,口内无般不说。而这样的丑态,不也正是红尘中无数痴儿蠢物的写照吗?显然,只有根除了这样的执迷,才能找到解除此类痛苦的途径。(参见拙著《红楼梦:钗黛形象的B面》中的论述。)第二部曲:“疗冤疾”。我们则必须先弄清楚何为“冤疾”,然后才能明白小小一块通灵宝玉又何以能够对其进行治疗。那么,什么是所谓的“冤疾”呢?通灵玉的主人贾宝玉又能够与什么人结“冤”呢?很显然,这个与他结“冤”的人,正是一度被他爱到了极点的那个林黛玉。而事实上,在小说中,作者通过贾母之口也确实把宝玉、黛玉称为了一对“小冤家”,还说出了“不是冤家不聚头”的话来(见第29回)。从《红楼梦》新稿“以假混真”的神话构思来看,作为顽石后身的贾宝玉与作为绛珠后身的林黛玉,他们之间又何尝不是一种“冤家路窄”的关系呢?绛珠(林黛玉)本来应该与神瑛(贾宝玉)相配。到头来,却被顽石(贾宝玉)横刀所夺。这样的“孽”何尝不大,这样的“冤”又何尝不深?反过来,既然是一场阴差阳错的误配,那绛珠(林黛玉)也最终免不了会以“冤”报“冤”,不仅以眼泪,而且以更大的猜忌来“回报”顽石。这样宝、黛双方也就不免会为“情”所困,陷入到越来越大的失望、无奈与痛苦之中了。故而,在这个意义上,那贾宝玉也确实是林黛玉命中的“天魔星”(第19回,林黛玉语)。那么,这样一种由阴差阳错的误配而带来“冤疾”,又该如何疗之呢?显而易见,最好的方法则莫过于再专门给顽石(贾宝玉)寻觅一个真配,为他安排一段真正的姻缘,这样才最能够帮助他尽快实现情感转折,从那种虚幻的“情迷”当中拔离出来。而实际上,在《红楼梦》的脂评本中,这样的真正姻缘,也就是癞头和尚专门为宝玉、宝钗设计的那个“金玉良姻”。而这块通灵宝玉正面的那八个字,正与宝钗金锁上的八字遥相配对,这又无疑是为这个“金玉良姻”的最终实现,起到了牵线搭桥的作用!或者,我们可以换句话说,那癞僧、跛道正是借助通灵宝玉与宝钗金锁可以配对成双的特性,帮助贾宝玉、薛宝钗成就了他们之间的“金玉良姻”,这样才疗治好了顽石(贾宝玉)因为陷入与绛珠(林黛玉)错位的“情误”之中而患上的所谓“冤疾”!第三部曲:“知祸福”。前面说过,按照“以假混真”、“人石合一”的构想,在《红楼梦》的新稿,那块通灵玉已经丧失了作为独立观察者和小说叙述人的地位,而变成了一个没有任何独立主体性,只能完全依附于贾宝玉的关于顽石遗蜕的标志。而这么一个看起来同一般的装饰品也并没有什么两样的小玩艺儿,它既不能说,也不能动,其大小也不过如“雀卵”一般,又究竟有什么样的“神力”可以让贾宝玉去“知祸福”呢?有人曾经猜想,在荣国府事败之前,那块通灵宝玉有可能会发出什么奇特的光色、声响或者异象,向宝玉示警,要他提前做好准备(见周汝昌《红楼夺目红》)。然而,这样的猜想却未免把曹雪芹想象得太简单、太浅薄了。要知道,用灌注了什么神仙法力的小物件来占卜休咎,诸如此类的情节,在明、清两代的那些带有神话色彩的小说中,简直成了一种被重复得不能再重复的俗套。天才的曹雪芹,也会在如此关键的问题上,抄袭别人的落卷吗?再者,就算通灵宝玉可以为贾府的遭祸而向贾宝玉发出什么预警,但那又有什么意义呢?难道贾宝玉竟然可以挽回总体的败势不成?即使说逃跑、转移,“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他又能逃到哪里去呢?根据脂批的提示来看,那宝玉后来还不是乖乖地进了狱神庙?关键在于,这些论者把这个“知祸福”三字给理解得太狭隘了。须知,这里的“知祸福”,根本就不是在什么具体的事件上预知祸福的意思,而应该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知祸福”——知晓人生祸福相倚、盛衰无常,而终究不过是一场虚幻的道理!正如道家所谓“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是也!那么,区区一块通灵玉,又如何能够让人明白“祸福无常,终归虚幻”的至理呢?这就回到了前面我们论述过的那个“甄宝玉送玉”一事之上。如前所述,贾宝玉的玉落到了甄宝玉手上,甄宝玉拿着通灵玉来找贾宝玉“兴师问罪”。这就必然会给贾宝玉带来一种巨大的刺激与惊愕。而妻子宝钗在一旁的及时点拨和充分指引,则无疑又会帮助贾宝玉把他眼前的这种惊愕,转化成一种领悟力:悟明白他的一生实属假扮的游戏,而人间的一切世俗的“祸”与“福”,都不过是人心痴迷所造出的幻象!——而这样一来,那癞僧、跛道制造“金玉”相配,并选择宝钗,而不是别的什么女子,来作为贾宝玉之真配的意义,也就再一次地在书中显现出来了。【注8】

 

第一,要根除对于所谓“声色货利”的执迷。第二,要尽快摆脱以那个假“木石前盟”为代表的世俗情缘的缠绕。第三,更要了悟人生祸福无常,终究归于虚幻的“好”、“了”至理。——这应该是作者对于书中贾宝玉的最为深切的三重告诫!而我们换一个角度来看,它又何尝不是《石头记》一书所要给普天下的世人的一种语重心长的忠告呢?依据作者在小说第1回中的自述,我们知道,曹雪芹之创作这么一部作品,他至少应该经历了五次重大的修改,故所谓“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的说法。由于历史资料的缺乏,我们已无法确切地知道其前四次“增删”的具体情况。但其最为晚近,同时可能也是最为重大的一次修改,也即本文所讨论的全书这么一次由“人石两分”向“以假混真”的转折,则经过我们的层层剖析,却完全可以将其大体的轮廓弄个清楚明了了。作者为什么要花费如此大的功夫,消耗如此多的精力,来对他的作品进行这么一场近乎于脱胎换骨的大改造呢?毫无疑问,那正是出于确立“大色空”主题作为小说第一题旨的需要!也正如前面我们所论述过的那样,那曹雪芹恰恰为了把小说中那种“色”、“空”、“好”、“了”的意境所蕴涵震撼力和感召力给发挥到极致,才不惜放弃原先业已成形的“人石两分”的写法,转而采用这么一种更为复杂难写,却也更为精彩绝伦的所谓“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的设计!由此说来,曹公为突出全书“大色空”的寓旨,其用心亦不能不谓之“苦”矣!怎奈后世读者却往往是以一种轻忽慢怠的态度,来对待这样的苦心的。轻者对其视而不见,重者甚至还要把书中出现的“色”、“空”、“好”、“了”等字样,扣上所谓“落后”、“反动”的帽子,大加批判。长期以来,人们受着程高伪本以及种种先入为主的说教的影响,倒几乎是争先恐后地发表着那些实际上与曹雪芹本意背道而驰的观点和言论。“拥林派”论者在拼命地寻找着那些似乎可以用来诋毁宝钗的说法,并对黛玉则千方百计地进行着无原则的拔高和吹捧。“反封建”论者则削尖了脑袋,企图从书中觅得哪怕一丝一豪的关乎所谓“革命”、“叛逆”的蛛丝马迹。至于“索隐派”论者,就更是一头钻进了断章取义、捕风捉影的死胡同,把好好的小说剪裁成一堆支离破碎的文字片断,再尽其可能地往所谓“反清复明”一类的政治妄语上牵扯、附会。远观这些虽口若悬河,却实为离是寻非的评红者和品红者,但见他们一个个哭哭啼啼,一个个悲悲切切,一个个怒目圆睁,一个个杀气腾腾。又有谁能够跳出那些先验观点的束缚,认认真真地去看一看,小说的真意全在那些表面解读的反面呢?由此,我们再来回顾一下脂砚斋所曾经向读者提出的那么一句箴谏之言,那就更不失为一片瓦釜齐鸣之声中的黄钟大吕之音了!那脂砚斋说道:

 

凡看书人从此细心体贴,方许你看,否则此书哭矣。(庚辰本第12回双行夹批)

 

——而事实上,内中的道理,也莫不尽于这“细心体贴”四字之中。试想,一个人若是不能悉心体味,只一味地从教条到教条,空发些先入为主的议论,那样又如何能够领会到作者的本心,以及书中所包蕴的“出世”之冷峻和“度世”之热诚呢?而为了不让曹、脂等人继续于九泉之下寒心,我们这些生于后世的读者,又是不是应该也拿出点实事求是的精神,去正视小说中所表露出的那些与世俗观念迥然不同的思想意识呢?而实际上,这也正是我们对于所有有志于红学研究的朋友的一个期望。毕竟,时间已进入到了二十一世纪。新世纪的红学,就更应该尽快摆脱那些不实之旧说的羁绊,而呈现出一种崭新的气象。我们真希望红学在新的一百年中,能够有越来越多的切实的发现,以及越来越少的虚妄的言说!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