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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典型冤错案盘点

 LEON波格 2018-03-26

云南杜培武故意杀人冤案

杜培武

杜培武,案发前系昆明市公安局民警。

1998年4月22日,昆明警方发现一男一女被枪杀在车内。经查,男的叫王俊波,是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女的叫王晓湘,是昆明市公安局通讯处民警。死者王晓湘的丈夫、昆明市公安局戒毒所民警杜培武被确定为“4·22”专案的重大嫌疑人。1998年7月26日,杜培武被批准逮捕,在审讯时杜推翻了原有供述,诉说以前的供述是侦查部门刑讯逼供的结果。1999年2月5日,昆明市中级法院以杜培武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杜培武提出上诉。1999年11月12日,云南省高法将杜判处死刑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

然而,2000年6月14日,昆明警方破获了杨天勇劫车杀人团伙案。在他们交待的所犯大案中,也包括杀害抢劫两名警察的案件。后经公安机关核实,其供述的内容属实。至此,杀害王俊波、王晓湘的凶手基本认定就是杨天勇等3人。2000年7月6日,杜培武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无罪,当庭释放。

国家赔偿:他申请的国家赔偿得到有限满足,10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因缺少法律依据而被拒绝。云南省高级法院根据相关规定,决定赔偿杜培武工资、律师费、交通费和资料费等91141元。

当事人近况:2000年7月11日昆明市公安局恢复杜培武公职,同时杜培武的党籍及工资福利待遇也得到恢复。根据当时的工资水平,杜得到补偿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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