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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评论(十九)七十列传(七)

 墨香笙樵 2018-03-29

 卷九十六 张丞相列传第三十六

苍之免相后,老,口中无齿,食乳,女子为乳母。

居士曰:成人奶妈的事情看来也是“古已有之”。如果张苍真的为了充饥,完全可以喝粥,至少可以喝牛奶。张苍的姬妾有数百人之多,到了晚年力不从心。之所以喝少妇的人奶,与其说是为了充饥,不如说是为了解决老年人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性饥渴。

广国贤有行,故欲相之,念久之不可,而高帝时大臣又皆多死,馀见无可者,乃以御史大夫嘉为丞相,因故邑封为故安侯。

居士曰:刘恒做这样的安排倒不是出于论资排辈的考虑,而是担心如果提拔窦广国,外戚之乱会再度发生,所以他只能从朝臣中选择。而在朝臣中,刘恒始终没能建立起自己的势力,自己所提拔的贾谊也被周勃、灌婴等人排挤,所以他必须从功臣宿将中选择丞相人选。这也是一个帝王的无奈选择。

卷九十七 郦生陆贾列传第三十七

齐王田广闻汉兵至,以为郦生卖己,乃曰:“汝能止汉军,我活汝;不然,我将亨汝!”郦生曰:“举大事不细谨,盛德不辞让。而公不为若更言!”齐王遂亨郦生,引兵东走。

居士曰:郦食其的死亡是一个谜。有人认为,刘邦在派出郦食其游说田广的时候,没有同时取消韩信的进军命令,是希望吞并田广集团,把齐国土地人民完全纳入汉国政权之下,而郦食其的出使不过起到拖延战时,减少敌人防备的作用,所以郦食其注定被牺牲。这种说法中对刘邦战略的推想不无道理,但它仍然无法解释郦食其的死亡。因为即使在韩信攻城的时候,郦食其也有求生的机会。哪怕韩信不会真正接受他游说,但只要他到了汉军大营,就有生存的可能。即使韩信不接纳郦食其,他也可以借此由头逃往别处。但郦食其不但没有接受田广的动议,反而痛骂田广,这种行为其实是自杀。至于自杀的理由,实在难以理解。

卷九十九 刘敬叔孙通列传第三十九

已而问娄敬,娄敬说曰:“陛下都洛阳,岂欲与周室比隆哉?”上曰:“然。”娄敬曰:“陛下取天下与周室异……今陛下入关而都……”……及留侯明言入关便,即日车驾西都关中。

居士曰:汉朝的长安,就是秦朝的咸阳(不等于今天的西安和咸阳)。之所以选择咸阳作为都城,是因为刘邦与姬发不同。第一,姬发的家族对旧首都(丰、镐之地)有数百年的经营,政治资源丰厚,迁都到洛阳之后,自己在旧首都还有足够的政治资源作为支撑。而刘邦在以南郑为核心的关中地区的经营只有五年,如果贸然迁都,就等于放弃在南郑和关中地区的经营成果。一旦天下有变,刘邦将毫无退路。第二,姬发和他的周王朝实行的是分封制,各诸侯国之间除了对中央朝贡之外,彼此之间、与中央的关系上也是相互独立的,所以诸侯本身要承担对自己国家的防卫任务。而作为姬发来说,他需要保证的是自己王朝的首都安全,把首都定在天下正中,可以让诸侯抵御四方少数民族,如让吕牙镇压东夷,姬奭防备北狄等。但刘邦建立帝制国家,四方都是天子之臣,一旦边界有问题,各臣子有理由投降或内迁,这就给帝国安全造成隐患,必须将最需要防卫的边界处于首都可控的范围内。当时最需要防卫的边界是北方与匈奴接壤的地区,所以汉帝国的都城必须定在北方而不能定在洛阳——不过后来刘邦仍然将北方安全寄希望于诸侯陈豨和卢绾,且最终遭到背叛。自然,这是后话。第三,姬发的敌人是商王朝,迁都洛阳,是为了离商王朝的政治文化(殷和朝歌)中心近一些,而刘邦所灭的秦王朝都城就在咸阳,刘邦反而准备搬出去,在政治上也毫无道理。

刘敬对曰:“陛下诚能以適长公主妻之……冒顿在,固为子婿;死,则外孙为单于……而令宗室及后宫诈称公主,彼亦知,不肯贵近,无益也。”高帝曰:“善。”

居士曰:娄敬混账逻辑,在东周历史上,为了权力父子相残、兄弟反目的不计其数,翁婿之间的情谊根本不能阻挡因利益造成的屠杀。更何况匈奴本身对婚姻关系没有太多归属感,匈奴的单于与汉朝的皇帝又是两国君主,怎么会因个人感情决定两国政策?但娄敬的金口一开,却开启了延续中国两千年的和亲制度。其本质是用女人满足异族统治者的欲望——征服欲和性欲。征服欲就是汉朝将公主作为礼物送给单于,代表一种保持尊严的臣服;而性欲则是将汉朝最有权势者的女儿纳为自己的侧室。而在这一过程中,承担和亲任务的公主和非公主们则要面临离开家乡、告别亲人的痛苦。尽管她们日后在匈奴的生存环境未必很差,但离别的痛苦和面对未知的恐惧却造成了她们心理上很大的伤害。千载之下,我们为这些悲惨的女子一哭。

卷一百一 袁盎晁错列传第四十一

袁盎自其为吴相时,有从史尝盗爱盎侍儿,盎知之,弗泄,遇之如故。人有告从史,言“君知尔与侍者通”,乃亡归。袁盎驱自追之,遂以侍者赐之,复为从史。

居士曰:在汉初名臣中,袁盎是最有侠客风范的一个。他藏匿季心,结交剧孟,又能在奴仆相恋,抛弃成见和自己享有的处置权力,成全姻缘,胆识、胸怀都异于时人,难怪刺客在对他刺杀的时候竟然会放过他一马。袁盎又特别识人,他的门客中灌夫勇武,后来结交窦婴,忠肝义胆称为一流。籍福则成为田蚡的门客,能言善辩,颇有智谋。能够以这样的人为门客,证明他的眼光的确有独到之处。

济南伏生故秦博士,治尚书,年九十馀,老不可徵,乃诏太常使人往受之。太常遣错受《尚书》伏生所。还,因上便宜事,以书称说。

居士曰:“说”的意思是对文章进行解释,即对《尚书》的原意进行解读。卫宏把“说”理解为口传,说“(伏生)使其女传言教错”。而孔颖达则在此基础上说伏生“失其本经,口以传授”,完全失去了司马迁的本义,也使《尚书》的真实性遭到怀疑。事实上,仅就《尚书》中“文”多错写成“宁”字,出现字形上的错误,就足以证明《尚书》的本经没有消失。千年以来,因为对史料的增添而导致的臆测,使《尚书》的真实性出现争议,实在是一种最无聊的讨论。

太史公曰:……语曰:“变古乱常,不死则亡。”岂错等谓邪!

居士曰:晁错的死并不因为他“变古乱常”,而在于他不懂政治。但凡他对七国的叛乱有所防范,放缓裁决诸侯土地,他就绝不至于死。需要注意的是,司马迁对变法者有特殊的恶感。他不分青红皂白批评商鞅,把晁错的死归咎于他的变法,后文评价张欧时,司马迁则说:“欧虽治刑名家,其人长者”,一个“虽”字,道出了司马迁对于法家人物的反感。只是我们不知道司马迁对法家人物的恶感到底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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