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续资治通鉴》评论(四)

 墨香笙樵 2018-03-29

丙寅,诏:继母杀夫前妻子及妇者,同杀人论。

居士曰:此前,继母杀丈夫的前妻之子和前妻的儿媳都不以杀人罪论处,她们很有可能出于家族内部的利益争执,将前妻之子和前妻的儿媳和儿媳杀害,所以赵匡义下达这个诏书,目的在于杜绝此类事件发生。但民间却有一句话这样说:“有后妈就有后爹”,意思是男人喜爱后老婆,就对她言听计从,连伤害自己儿子的事情也做得出来。此前继母杀丈夫的前妻之子和前妻的儿媳尚且不以杀人罪论处,而孩子的亲父亲母对子女的屠杀自然更不在杀人之列。现在没有对孩子父母的杀人罪做出规定,一旦后娘挑唆扇风,难免借孩子亲爹之手杀人——虽然不至于每人都如此,但曾经能够容忍后妻杀害前妻之子的,这时多半也会任由后妻借自己之手杀掉自己的儿子,所以下达本条诏令毫无意义。要想真正使恶性得到制止,就应该维系法律本身的公平,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的事,将杀人的案件注入道德因素,就会有人借道德的名义杀人;将法律中注入道德的因素,就会有人借道德的名义践踏法律——道德成为杀人者的招牌,就是对道德本身最大的讽刺。

辽景宗保宁九年(丁丑,公元977年)

辽喜衮召自贬所,适见辽主答北汉主书,词意卑逊,喜衮曰:“本朝于汉为祖,书旨如此,恐亏国体。”辽主韪之,丙辰,以为北面招讨使。

居士曰:从讨伐吐谷浑事件来看,辽国所针对的目标是北汉。但北汉处于辽帝国之南,而辽帝国的主要对手宋帝国也处于辽国南方。不知耶律贤何以封耶律喜隐为北面招讨使?或契丹北方仍有失于史书记载的敌对势力,或者“北面招讨使”五字只是在文字上对北汉进行魅惑,使之以为辽帝国只经营帝国北部而无意南下,故而放松警惕。

国子监主簿郭忠恕,决杖配隶登州禁锢。忠恕纵酒,肆言时政,颇有谤讟,帝怒,故有是谪。忠恕行至临邑卒。

居士曰:本案一个令人疑惑之处是案发的时间问题。如果郭忠恕是因为在供职期间在国子监内喝醉酒,则其渎职罪之罪不可不问。如果他喝醉酒说的话是在下班以后,赵匡义是怎么知道这些话的?是赵匡义安插了间谍?或者郭忠恕身旁有人举报?前者是法制尊严已经让位给言论制裁,后者是社会中到处充满了监察与背叛——失去了言论自由的国家,终于是地狱。

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戊寅,公元978年)

壬辰,陇西郡公李煜薨,辍朝三日,赠太师,追封吴王。

居士曰:李煜用他的死再次为赵匡义完成了一个政治事件。粗略地看,南唐的首都金陵就是孙吴的首都建邺亦即今天的南京,所辖地域也有类似之处,追封李煜为吴王理所应当。但实际上这一追封是否定了李煜及其家族对李唐皇室血统的追认,同时吴国的故土既包括了吴越国的土地,也包括泉州,这实际上是在名义上割裂了钱俶和吴越国,陈洪进与泉州的关系,在实际的兼并土地之后,又在名义上处置了土地的归属。

初,阁门祗候浚仪王侁使灵州、通远军,还,言主帅所用牙兵,率桀黠难制,虑岁久生变,请一切代之,帝因遣侁调发内陆卒往代。

居士曰:本年,王侁前往宋辽边境,作战方向从内战转向国际战争。公元985年,王侁攻打银州,并斩杀党项名将折罗遇。所以公元986年王侁是作为资深对辽战争专家参加对辽作战,同样是将军,唐代的太监是作为皇帝心腹而监视将领不同,王侁是名副其实的军事顾问。正是基于对经验的自信,王侁才敢在前线刚愎自用。也正是由于对王侁军事才能的敬畏,潘美对其不敢节制,同行的刘文裕也只得任由他行动——当然,从另一个角度想,也不排除作为外戚的刘文裕制订了这个策略,裹挟王侁和潘美撤退,最终却把责任推到王侁身上。

是冬,辽主驻金川,御盏郎君耶律呼图从聘宋还,言于辽主曰:“宋必取河东,当先为之备。”……匡嗣诋之曰:“宁有是邪!”卒不设备。

居士曰:韩匡嗣和耶律贤不是瞎子,在一年前宋朝边境人民已经准备军事器械,他们绝不至于在此时还看不清宋朝的意图。而在稍后,宋朝对后汉作战,辽朝只是象征性地支援。耶律沙行军之慢,耶律斜轸只援救耶律沙而不反攻显然都是受到了上级的指示。可见韩匡嗣和耶律贤已经决定彻底抛弃后汉帝国。

卷十 宋纪十

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己卯,公元979年)

先是帝以阵图援诸将,俾分为八阵……延进曰:“倘有丧败,延进独当其责。”翰等犹以擅改诏旨为疑,镇州监军、六宅使李继隆曰:“兵贵适变,安可预定!违诏之罪,继隆请独当之。”翰等意始决……匡嗣弃旗鼓遁回,馀众走易州,独休格整兵而战,徐引还。

居士曰:赵匡义先生授予的阵图竟成了刘廷翰之流避难的法宝。刘廷翰以勇夫起家,完全没有大军统帅的能力,按照阵图作战,得胜则功劳归于自己,失败则过失归于皇帝。当部下拒绝按阵图作战时,则一定要得到部下的承诺,将失败的过失完全归到部下身上才敢作战——阵图成了推诿责任的道具,是赵匡胤始料未及的。

宋太宗太平兴国六年(辛巳,公元981年)

它日,帝尝以传国意访之普,普曰:“太祖已误,陛下岂容再误邪!”普复入相,廷美遂得罪。凡廷美所以得罪,则普之为也。

居士曰:说赵匡胤传位赵匡义是错,看上去是挑衅,实际上是表明立场。表明当初的立场是对事不对人,只支持皇帝传位给儿子,不支持皇帝传位给弟弟。这样一来,赵普就由赵匡胤的忠臣变成了赵匡义的忠臣,当然能够博得后者的欢心。

壬子,秦王廷美乞班赵普下,从之。

居士曰:赵普当年视赵匡义为政敌,实际上是心中有一个位在诸王之上的理想。如今随着赵匡美的逊退,赵普真正做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卷十一 宋纪十一

宋太宗太平兴国六年(辛巳,公元981年)

先是有秦再思者,上书乞当郊勿赦……帝颇疑之,以问赵普,普曰:“国家开创以来,具存彝制,三岁一赦,所谓其仁如天……”帝然其对,赦宥之文遂定。

居士曰:《宋刑统》说:“诸杀人应死会赦免者,移乡千里外。”将杀人者移乡千里之外,看上去是流放,实际上根本不需要在居所服役。并且按照古代的常例而言,这实际上是对杀人者的一种保护措施,即避免在与被杀者家属的同乡而遭到复仇。在流放的过程里,假如杀人者并未走到一千里,而再次遇到大赦,杀人者就会在当地居住下来。由此可见,赵匡胤的频繁大赦,相当于把很多死刑犯改为流刑,以至于一次带有侮辱意义的搬家而已。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