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用部位 案例工程基坑开挖深度为10.8m,周长370m,基坑开挖面积大。在基坑开挖施工过程中,在基坑周设置监测点,组成监测体系。借助仪器设备和其他一些手段对基坑周围的环境的应力、位移、沉降、开裂等的动态变化等进行了综合监测,保证了周围环境的安全和施工顺利进行。 二、基坑监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鉴于基坑工程的复杂性、不确定因素多及本基坑工程的重要性,采用信息化施工方法、对基坑进行全面系统的监测是非常重要也是非常必要的。通过监测,及时分析反馈监测结果,掌握基坑支护结构、边坡土体及周围环境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确保基坑及周边环境的安全。基坑监测是基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深、大、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工程,基坑监测是必不可少的,没有基坑监测,就不能及时发现基坑安全隐患,若出现安全问题,造成的后果将是灾难性的,因此,应对基坑监测工作足够的重视。 三、监测方案编制依据 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50007-2011 3、《城市测量规范》CJJ8-2011; 4、《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07; 5、《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6、《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四.监测内容及测点布置 本工程基坑为一级基坑,监测内容和监测点布置均按一级要求设置。以下监测内容按照第三方监测设计,具体内容可由专业监测公司提供。 1、冠梁顶部水平和竖向位移监测 沿冠梁顶面设置水平位移监测点,东西侧各布置3个监测点,水平和竖向位移监测点为共用点,用圆帽钢钉打孔植入梁内。 2、边坡顶部水平和竖向位移监测 在与冠梁处于同一剖面的坡顶返边对应位置,设置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监测点,东西侧各布置3点。 3、周边建筑物沉降和位移监测 沿基坑周边,在妇幼医院、马市街道路、步行街道路以及周边居民楼各布设2个监测点,监测周边建筑物的沉降和位移。 4、地下水位监测 通过坑外观测井进行,观测井4个。 5、基坑周边地表竖向位移监测 在基坑每边,垂直于基坑方向上布设观测点,自基坑周边2m向外,每3m一个,并不少于5个,具体数量视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五、监测精度及要求 1、水平位移监测可采用水准线法、小角度法等。水平位移观测基准点的埋设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的有关规定,宜设置有强制对中的观测墩,并采用精密的光学对中装置,对中误差不大于0.5mm。 2、冠梁顶部、边坡顶部、基坑周边管线、邻近建筑水平位移监测精度按监测点坐标中误差≤1.0mm控制。 3、竖向位移监测采用几何水准法,监测精度按监测点测站高差中误差≤0.3mm 控制。 4、地下水位测量精度不低于10mm。 六、监测频率 开挖后所有监测项目监测频率要求如下: 开挖深度≤5m时,每2天监测一次,其后每天监测一次,直至底板砼浇注完成28天后,改为每3天一次。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提高监测频率: 1、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 2、监测数据变化较大或者速率加快; 3、存在勘察未发现的不良地质; 4、基坑及周边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市政管线出现泄漏; 5、基坑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大或超过设计限值; 6、支护结构出现开裂; 7、周边地面突发较大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 8、邻近建筑突发较大沉降、不均匀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 9 、基坑底部、侧壁出现管涌、渗漏或流砂现象; 10、基坑工程发生事故后重新组织施工; 11、出现其他影响基坑及周边环境安全的异常情况; 当有危险事故征兆时,应适时跟踪监测。 七、巡视检查 基坑施工和使用期内,每天应安排专人进行巡视检查,巡视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支护结构: 支护结构成型质量; 冠梁有无裂缝出现; 止水帷幕有无开裂、渗漏; 墙后土体有无裂缝、沉陷及滑移; 基坑有无涌土、流砂、管涌。 施工工况: 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有无差异; 基坑开挖分段长度、分层厚度及支锚设置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 场地地表水、地下水排放状况是否正常,基坑降水设施是否运转正常; 基坑周边地面有无超载。 周边环境: 周边管道有无破损、泄漏情况;周边建筑有无新增裂缝出现; 周边道路(地面)有无裂缝、沉陷; 监测设施: 基准点、监测点完好状况;监测元件的完好及保护情况; 有无影响观测工作的障碍物。 八、裂缝监测 1、基坑开挖前应记录监测对象已有裂缝的分布位置和数量,测定其走向、长度、宽度和深度等情况,监测标志应具有可供量测的明晰端面或中心。 2、裂缝监测可采用以下方法: 1)裂缝宽度监测时在裂缝两侧贴埋标志,用游标卡尺等量测; 2)裂缝长度监测采用直接量测法; 3)裂缝深度监测采用凿出法等。 3、裂缝宽度量测精度不低于0.1mm,裂缝长度和深度量测精度不低于1mm。 九、监测报警 监测报警值由监测项目的累积变化量和变化速率值共同控制。具体按下列要求进行。 冠梁顶部水平位移:变形累计值设计控制30mm,报警值25mm。 变形变化速率报警值3mm/d。 冠梁顶部竖向位移:变形累计值设计控制30mm,报警值20mm。 变形变化速率报警值3mm/d。 基坑周边地表竖向位移:变形累计值设计控制30mm,报警值25mm。变形变化速率,报警值3mm/d。 地下水位变化:水位变化累计值达1000mm或变化速率达500mm/d。 管线位移:位移累计值达25mm,变化速率达3mm/d。 邻近建筑位移:变形累计值25mm,变化速率达3mm/d。 裂缝宽度:建筑物:变形累计值2mm,且持续发展。 地表:变形累计值10mm,且持续发展。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进行危险报警,并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中的保护对象采取应急措施。 监测数据达到监测报警值的累计值。 基坑支护结构或周边土体位移值突然明显增大或基坑出现流砂、管涌、隆起、陷落或较严重的渗漏等。 基坑支护结构的锚杆体系出现过大变形、松弛或拔出的迹象; 周边建筑的结构部分、周边地面出现较严重的突发裂缝或危害结构的变形裂缝。 周边管线变形突然明显增长或出现裂缝、泄漏等; 根据当地工程经验判断,出现其他必须进行危险报警的情况。 十、监测成果分析 (1) 根据竖向位移测量数据整理出逐次沉降量统计表; (2) 根据水平位移测量数据整理出逐次位移量统计表; (3) 绘制各测点位移量、倾斜量与时间的关系曲线; (4) 整理出水位观测统计表并绘出水位变化与时间的关系曲线; (5) 根据测斜仪测量数据整理出逐次地层或支护结构位移统计表并绘出水平位移随深度的变化曲线。 (6)每次观测后2天内提供观测结果,分析变形是否过大、是否趋于稳定以及发展趋势。 (7)观测数据出现异常时,应分析原因,必要时进行重测。 十一、监测仪器及设备 监测仪器见下表。 监测仪器
九、作业安全及管理措施 (1)工作基点应选择在相对稳定和方便使用的位置,至少设置3个稳定、可靠的点作为基准点。 (2)监测仪器、设备和元件应满足量测精度和量程的要求,且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监测仪器、设备和元件应经过校准或标定,且校核记录和标定资料齐全、并应在规定的校准有效期内使用。 (4)监测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监测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测以及监测元件的检查。 (5)对同一监测项目,监测时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相同的观测方法和观测路线。 2)使用同一监测仪器和设备。 3)固定观测人员。 4)在基本相同的环境和条件下工作。 (6)监测项目初始值应在相关施工工序之前测定,并取至少连续观测3次的稳定值的平均值。 (7)监测发现异常应及时通知有关方。 十三、施工体会 通过对深基坑工程开挖过程中,借助仪器设备和其他一些手段对围护结构、基坑周围的环境的应力、位移倾斜、开裂等的监测,保证了工程的顺利进行,为施工的安全提供了可靠的安全保证。 观测记录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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