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办教师在2010年前后都已经被清退,这是因为国家教育部只承认1984年12月31日底(也有1986年年底一说)以前任教的民办教师,但是有些贫穷且偏僻的地方,因地方财力和师范生不愿意去那里的中小学任教,并又“续聘”那些被退了且自己仍愿意从教的原民办教师继续任教。不过此时他们的称谓也改为了代课教师。 代课教师还有一种类型就是近几年各地企事业单位都采取“有进必考”,那些没考上的大专毕业生便成了公办或民办幼儿园、中小学的代课教师。他们都签有不定期的合同,做代课教师只是一个由头,他们还在备考下年的招录考试。 不知你的问题是针对那一类型的代课教师? (1)如果是指前者,全国各省对代课教师问题解决方法不一样,其“退休”后侍遇也不同。像甘肃省对被自动离岗或被清退的原民办教师,只要你在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任民办教师满五年(含五年),60岁以后每月可享受教龄X8元的教龄补助。 (2)如果你是后者,不管你在民办还是学校学校都不会有任何补助,因为甘肃省是在2010年10月25日摸底、审核、进册,代课教师补助的口子已关住。 代课教师只是临时任教人员,非事业单位正式编制,没有退休一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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