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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八大行动”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四夕书馆520 2018-03-30

 宿区发〔20188

 中共宿城区委  宿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八大行动”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018年3月6日)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工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宿发〔201720号),结合我区实际,2018-2020年,全区深入实施“八大行动”,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助推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立足全区“2+1”产业发展总体布局,以创新驱动为动力、提质增效为方向,围绕高端化、绿色化、互联网化、特色化定位,加快发展高技术、高效益、环境友好和具有宿城标识的绿色工业,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一)高端化水平明显提升。2018年,全区“2+1”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20亿元,到2020年,突破300亿元;2018年,工业入库税收占税收收入比重达到20%左右,到2020年,力争达到30%左右。到2020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2%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30户,新增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品超过30个,培育一批行业领军企业和单打冠军;全区累计完成技改投资240亿元,新增中高端生产设备1200台(套);实施智能制造项目30个,推进工业机器人应用300个,创建市级以上示范智能车间10个。

(二)绿色化水平明显提升。2018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3%,单位工业增加值水耗下降5%,到2020年,分别累计下降9%、15%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5%以上。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绿色园区)、绿色产品和绿色供应链,2018年,新增生态工业经济示范企业2户,到2020年,总数达到10户,建成省级以上特色产业园区(基地)2个以上。“十三五”期间单位GDP能耗降低10%,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十三五”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任务。

(三)互联网化水平明显提升。2018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达到80%,规模以上企业研发设计、生产管理、营销服务等关键环节互联网应用覆盖率达到60%,规模以上企业关键工序核心装备数控化率超过50%,大中型企业超过70%,到2020年,分别达到90%、80%、60%、80%以上,大中型企业互联网应用及关键管控软件应用实现全覆盖。

(四)特色化水平明显提升。“2+1”产业集聚水平明显增强,2018年,绿色建材和激光产业规模企业集聚数量达到30户,到2020年,达到90户,港镇一体、激光智造小镇等区域性特色载体建设取得较大进展,绿色建材展、激光论坛、产品周边行等重大类别活动举办水平、层次更高,宿城标识更突出。宿城工业企业绿色建筑结构材料、围护材料、功能材料等产品被广泛应用,到2020年,政府投资类新建项目绿色建材产品使用比例达到60%,新建建筑装配率达到30%,社会投资类项目分别达到50%、30%;激光装备产品本地利用率达到10%以上。

三、实施内容

(一)特色产业集聚行动。以《宿迁市宿城区纺织服装产业规划(2015-2020)》、《宿迁市绿色建材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报告(2015-2020)》、《江苏省宿迁市智能电网产业发展规划(修订稿)(2014-2020)》等产业规划为引领,以获批省级出口纺织服装质量安全示范区、省级绿色建材先进制造业基地、省高端装备制造业特色基地等为契机,依托主题园区载体建设,进一步提升配套设施功能,增强产业辐射能力,创建一批国家级特色园区(基地),打造具有宿城标识的绿色工业。2018年,“2+1”产业规模企业集聚数量达到130户,创成国家级出口纺织服装质量安全示范区,到2020年,达到200户以上,新增省级以上特色产业园区(基地)2个以上。(牵头单位:发改局;责任单位:商务局、经信局、相关园区)

(二)绿色项目招引行动。瞄准纺织服装高端化、绿色建材品牌化、智能电网(激光)规模化的发展方向,重点招引纺织服装高端产品、先进工艺强链补链项目,突出激光产业、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项目培大育强和招大引强,吸引一批知名绿色建材龙头企业落户。2018年,招引纺织服装强链补链亿元项目3个、绿色建材亿元项目10个,培育和招引激光产业项目15个以上,到2020年,分别累计达到10个、30个,50个以上。(牵头单位:招商局;责任单位:相关园区)

(三)企业质态提升行动。围绕企业结构优化、规模扩张、改造升级,强化项目培育,切实提升企业发展质态:一是兼并重组方面,注重质量效益,提高兼并重组层次,重点支持10户质态发展良好、市场前景广阔的企业与国内500强、央企和行业龙头企业开展兼并重组,通过技术革新、品牌效益、融资扩张,促进重组后企业规模扩大、经营效益提高和管理水平提升。二是技术改造方面,以纺织服装、机械电子等传统行业为重点,引导企业在生产装备、技术工艺、能源消耗等方面加强改造升级,每年实施技术改造项目50个、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10个,到2020年,淘汰高耗能及工艺落后设备1000台(套)新增中高端设备1200台(套)。三是股改上市方面,紧抓宿迁市享受证监会对国家扶贫地区企业上市“绿色通道”的机遇,积极落实《宿城区鼓励企业上市实施办法》(宿区政发〔2017〕56号),强化政策引导,推动2户优质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推动5户以上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江苏股权交易中心价值板挂牌。支持挂牌上市企业借助平台,依法采取多种融资形式,不断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逐步降低企业杠杆率。四是规模发展方面,按照生态化发展要求,引导全区列市500强企业围绕创新能力提升、质量品牌创建、供需渠道建设、产品服务升级等环节,推动跨档升级和提质增效,实现规模总量和生态质量“双提升”。支持小微企业进规模,“一企一策”推动企业规模发展,鼓励企业规范开票行为,有效增加企业开票销售。强化乡镇工业软硬件建设,推动埠子、龙河、蔡集、陈集等重点乡镇工业经济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着力培育创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2018年,新增开票销售超2000万元企业30户,到2020年,累计新增100户。(牵头单位:经信局;责任单位:金融办、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创业办、国税分局、地税分局)

(四)智能制造突破行动。以《中国制造江苏行动纲要》为指导,围绕产业链中的重点环节、核心器件和关键材料,实施重大装备提升项目60个,引导企业抢占产业技术制高点,大力提升企业技术装备水平。以智能研发设计、智能生产、智能管理和智能服务为方向,引导企业围绕装备智能化水平、装备互联互通、生产过程调度、产品信息追溯、资源能源消耗监控等方面推进车间智能化改造,重点实施智能制造项目30个,推进工业机器人应用300个,建成市级以上示范智能车间10个,培育一批智能工厂,推动全区产业装备水平中高端发展,加快智能制造进程。(牵头单位:经信局;责任单位:发改局、科技局)

(五)创新驱动攻关行动。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加快推进创新型区域建设。一是突出技术攻关。以“2+1”产业为重点,深化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合作,瞄准企业技术攻关方向,征集企业关键技术需求100个,实施合作项目60个以上,集中优势资源破解一批关键技术,加速科研成果转化。建立健全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交流机制,推进协同创新,集聚创新资源,共享创新动能。2018年,新增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中心、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8个,到2020年,新增省级研发平台6个,市级以上研发平台突破100,科技创新转化服务平台建设实现零突破,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件。二是加快产品升级。深入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十百千”工程,推广应用一批关键新技术和重点新产品;搭建高层次展销平台,加大绿色建材、智能电网、激光装备等产业地产品推广力度;开展质量标杆和领先企业示范活动,鼓励企业制定品牌管理体系,支持企业创建名标名品和参与评选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区长质量奖等,增强企业以质量和信誉为核心的品牌意识。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支持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制定(修订)。针对重点发展产业,开展质量提升示范区创建行动,推动区域质量提升。2018年,新增省级鉴定新技术新产品20个、省(市)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零部件2个、省(市)专精特新产品2个、省级名标名品2个,到2020年,分别累计达到60个、6个、6个、6个。(牵头单位:科技局;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工商联)

(六)企业人才培养行动。一是推动人才集聚。加快落实省“人才新政26条”,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各级人才政策,打造各类人才集聚区。通过创业、全职工作与柔性引才等多种方式着力引进更多高端领军型人才;结合我区重点产业需要,大力招引技能人才、紧缺急需人才,重点培养百名本土拔尖人才;推动与大院大所建立合作,加快技术成果产业化和科技研发合作。到2020年,实现创新创业人才总量上台阶、层次新突破。二是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充分发挥区工商联和各类行业协会的作用,成立宿城区企业家协会,通过强化机制建设,深化不同层次的交流活动,打造区域性和产业性企业家联盟。利用3年左右时间,对全区规模企业,以及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的小微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开展高层次专业性的系统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300人次,到2020年,累计培训1000人次。三是提升企业职工技能。充分整合培训机构、企业、院校资源,面向企业生产需要和岗位需求,定期组织开展各类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培训监督机制,搭建长效培训平台,每年培训企业职工不少于1000人次,到2020年,累计培训3500人次。(牵头单位:人才办;责任单位:科技局、经信局、人社局)

(七)“两化融合”深化行动。一是加快推进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推广普及企业资源计划(ERP)、制造执行系统(MES)、供应链管理(SCM)、产品数据管理(PDM/PLM)、客户关系管理(CRM)等关键管控软件,确保大中型企业实现全覆盖。加大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示范试点企业培育,到2020年,新增“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示范试点企业6户,实施“两化融合”重点项目30个,每年组织不少于30户企业参加“互联网+工业”典型案例交流和巡诊活动。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依托专业辅导机构帮助企业理清信息化建设思路、制定企业两化融合建设规划和计划。二是加快推进工业企业电商拓市。健全电商拓市企业目录库,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强与电商平台合作,加快企业电商化改造进程,推动O2O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营销模式创新。大力实施企业电商普及工程,注重以培促用,邀请知名电商平台和专业辅导机构,开展滚动式专题培训、精准诊断辅导。2018年,对15户重点企业开展精准化诊断和辅导,到2020年,累计不于50户。(牵头单位:经信局;责任单位:商务局)

(八)落后产能淘汰行动。围绕“存量项目不能改的要抓紧淘汰”的总体要求,由发改、经信、安监、环保、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分别牵头开展摸底调查,确定淘汰范围,开展分类淘汰行动,切实加快淘汰进程。一是开展“263”行动。认真落实省市“263”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新(扩)建限制类、违规建设落后类项目。减少落后化工产能,动态管理“四个一批”清单,实施“一企一策”,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化工生产企业。二是开展污染企业整治行动。下大力气依法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准入条件,长期超标、污染重的企业。三是开展过剩落后低端低效产能分类淘汰行动。按照国家、省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相关精神,并根据企业实际运行情况,对过剩落后低端低效产能实行分类施策、分类处置。采取联合执法,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四是实行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以亩均税收、亩均开票销售、单位能耗税以及容积率等为主要评价内容,推行优先发展类、鼓励提升类、监管调控类、落后整治类“四级综合评价机制”,对列入监管调控类和落后整治类的企业要求整改出清。(牵头单位:经信局;责任单位:263办公室、环保分局、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监局、大气办、国土分局、规划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委主要领导任政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指挥部,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落实具体实施办法,分解年度工作目标,确保工作到位、支持到位、保障到位。

(二)优化支持政策。加大对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支持,优化整合相配套的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土地政策、环境政策、价格政策等各项政策措施。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整合区级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各类扶持资金,出台鼓励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财政资金支持。统筹运用好各级人才政策,不断完善和优化区级人才政策。

(三)加强要素保障。全力化解工业发展中水、电、气、热、土地等要素需求,切实加快园区生态化改造,提升供热、供气、污水集中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等污染物收集能力、污染物处置能力、清洁能源供给能力“三个能力”建设。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放大“苏科贷”、“宿微贷”及中小企业资金“周转池”政策效应,争取市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发挥区产业引导基金作用,破解企业融资难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四)创新考核机制。研究制定分级分类的绩效评价考核办法,强化质量效益、集约集聚、保障体系、工作评价等指标,并纳入区委区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将加快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情况作为重点督查事项,紧密跟踪、督查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五)营造良好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落实“先照后证”、“先证后核”、“多证合一”有关要求,大力推进简政放权,简化审批程序,降低市场主体准入准营门槛。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共同协调处理工业发展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严查违法经营行为,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引导企业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充分发挥干部联系企业“三进三帮”活动的桥梁作用,强化政策引导,大力宣传成功案例,提高企业家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意识和理念,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支持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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