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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辞退一个无固定期限员工,要支付多少赔偿,另外单位想逼迫你主动请辞可拒绝吗?

 随遇而安ps612a 2018-03-31

辞退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和辞退固定期限员工原则上没有什么差别,都是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都需要充足以及合法的辞退理由。

从公司的角度,公司提出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工作年限计算,给予N+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补偿基数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一年的平均工资收入进行计算。也可以双方协议同意补偿金额,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支付协议金额就OK了。

但从员工的角度,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否合理,经济补偿金额度是否能接受才是关键。如果理由不合理,那么员工就不会认同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这时公司强行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那么今后等待公司的只能是员工向仲裁委以违法解除为由的仲裁通知了。

公司违法解除需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是2N,这样就增加了公司成本,而且如果不是公司的制度和手续相当完备,一般情况下这种劳动仲裁案件最终会以公司败诉而终结。

关于公司逼迫员工主动请辞,个人认为这种情况对于公司来说成本会很高,所谓逼迫无外乎就是调离现岗位、降低工资等方式,但这种方式对公司是非常不利的,一方面员工要是调动或者降薪后仍不离职,那公司就枉费心机;另一方面被逼迫的员工会有很多负能量的释放,会影响其他员工,本身的工作肯定也会懈怠,甚至利用工作期间进行公司无法挽回的破坏(例如删除文件、修改资料等)。到头来公司还是要辞退,对于公司没有任何好处。

关于拒绝,当然可以,但要看你的合同是如何签订的,如果调动是合理范围内的,那公司就不违法,而降薪,只要不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公司也不违法。

关于这种问题,之前也出现过,本人在工作中也经历过此事,个人认为处理这种事情最好的办法是公司与员工协商解除,如果公司认为辞退是必须的,那么哪怕是支付2N的协商金额,也比调岗后继续支付工资、支付五险一金费用划算。而员工也应有一个平和的心态,好离好散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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