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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两京十三布政使司”是什么意思?

 寒器 2018-03-31

对于明朝省级行政区划的“两京十三布政使”,专注于地理知识和旅行资讯的——地理答啦,简要为大家进行一下介绍。

明朝建立以后,最初定都在南京。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年间,将元朝的“行中书省”改为“承宣布政使司”,并将“中书省”直接管辖的州府,直隶于六部管理。这样,全国除了京师南京以外,分为北平、山东、浙江、江西、福建、广东、广西、湖广、四川、陕西、河南、山西、云南等十二个布政使司。

到了永乐年间,明成祖朱棣迁都北平,改名北京,将北京作为京师,将原来的北平布政使司撤销,所属州府直隶于北京六部,南京作为留都。这样明朝就有了南北两京,分别设有六部等政府系统,分别统辖州府,称为南直隶和北直隶。

同时,在明成祖朱棣永乐年间,明朝政府还设立了交趾布政使司、贵州布政使司,但后来交趾布政使司被撤销。最终形成了北京(北直隶)、南京(南直隶)两京,以及山东、浙江、江西、福建、广东、广西、湖广、四川、陕西、河南、山西、云南、贵州十三布政使司的行政区划格局。

值得一提的是,明朝的两京十三布政使司行政区划,是在元朝行省划分的基础上划分的,是对元朝行省的划分继承和发扬,例如北京(北直隶)和山东、山西两个布政使司,是在元朝中书省的范围基础上划分的,陕西布政使司管辖的范围是元朝的陕西、甘肃两行省区域。因此,虽然明朝将行省的名称取消了,但是人们还是习惯称布政使司管辖的区域为行省,简称为省,这个叫法一直延续到现在。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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