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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分期

 曾国藩弟弟 2018-04-03

  目前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简称慢淋)临床上常用的分期方法有两种。一是1975年Rai等人提出的临床分期标准,另一个是1981年国际慢淋工作会议提出的分类标准,两者均根据慢淋的临床和实验室特征来分期,略有不同,现分述如下:

 Rai's分期标准:

  0期:血和骨髓中淋巴细胞绝对值增多,>15x109/升(1.5万/微升);

  I期:0期十淋巴结肿大;

  II期:0期或I期+脾脏肿大、肝脏肿大或肝脾均大

  III期:0期、I期或II期+贫血(血红蛋白<110克/升);

  IV期:0、I、II、III期+血小板减少[<100x109/升(10万/微升)]。

  国际慢淋工作会议分期标准:

  A期:血液中淋巴细胞≥15xl09/升(1.5万/微升),骨髓中淋巴细胞≥40%,无贫血或血小板减少。淋巴结肿大少于3个区域(颈、腋下、腹股沟淋巴结不论一侧或两侧各为一个区域,肝、脾各为一个区域,共计5个区域)。A期包括了Rai分期的0、I、II三个期。

  B期:血液和骨髓象同上。淋巴结肿大累及3个或更多区域。

  C期:血液和骨髓象同上。

  但有贫血(男性血红蛋白<110克/升;女性血红蛋白<100克/升)或血小板减少[<100xl09/升(10万/微升)],淋巴结累及范围不计。

  这些分期方法可使医生按不同病期考虑不同的治疗措施。一般倾向于0期病人无需治疗,而1~IV期慢淋需给予治疗。同时这些分期方法还可用来作为监测疗效的标准,观察治疗是否能真正延长生存期,也供医生作为治疗所要达到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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