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头梁遗址位于桑干河中游左岸的虎头梁村,行政区划属于河北省张家口地区阳原县,以虎头梁村为中心,在不到10公里的范围内共发现九个地点,最近的两个遗址之间相距约500米,这九个地点后来被统称为虎头梁遗址。 遗址石器原料主要为石英岩,少数石器由燧石和流纹岩制成。石制品类型包括石锤、石砧、石核、细石核、石片、石叶、砍砸器、尖状器、圆头刮削器、雕刻器等,此外还出土了一些装饰品。遗址年代为旧石器时代晚期的较晚阶段,距今1万年左右。 遗址出土的石制品形制独特,种类繁多,尤其是它的楔形细石核更是特色鲜明,学界多以此为标准对华北地区晚更新世细石器工业进行类型划分,并与周边的细石器工业进行比较。
盖 培:《虎头梁旧石器时代晚期遗址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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