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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督考合一”实现科学化政府绩效管理(图)

 思树怀源 2018-04-05

近日,中山市“督考合一”政府绩效管理模式探索与实践业务交流会召开,来自中央有关部委和各省、市、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复旦大学、国家行政学院、深圳公共管理培训学院有关专家共150余人相聚中山,共同探讨政府绩效管理的“中山模式”,畅谈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如何进一步深入开展政府绩效管理工作。
中山市自2012年被确定为广东省政府绩效管理试点以来,经过近4年的实践与探索,中山市政府绩效管理已逐步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督考合一”模式,走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绩效管理创新之路。2014年,中山市政府部门1318项重点工作纳入考评,通过对逾期未完成的节点及时开展实地督查、通报督查、暗访督查,促使责任单位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及时调整计划、追赶进度,最终实现职能指标整体达标率达99.1%。推行“督考合一”政府绩效管理模式以来,该市政府机关的工作作风、服务水平都得到了明显提升。
“三效一创” 构建科学指标体系
2012年,中山市成为全省政府绩效管理试点之一。针对政府机关工作中存在的责任不清、落实不力、配合不足、消极被动等问题,中山市与复旦大学公共绩效与信息化研究中心合作,开始探索实践“督考合一”的政府绩效管理模式。
结合本地工作实际,中山市将政府部门与镇区指标体系均设计为“三效一创”。政府部门为履职效率、效能建设、服务效果、创新创优,镇区为经济成效、民生实效、服务效果和创新创优。通过政府部门的履职效率与效能建设指标、镇区的经济成效与民生实效指标抓关键业绩,保障重大部署高效执行和有效落实;通过“服务效果”满意度评价抓工作“实效”,促进政府机关作风转变和工作提质;以“创新创优”为导向,激励改革创新、争创佳绩。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政府绩效管理的落脚点,中山市将政府机关服务效果评价权重提升至绩效考评总分的30分,并配套建立全方位、多维度的服务效果评价体系,倒逼各单位将外部评价压力转化为内部改进动力,增强宗旨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对每年评价得分较差的工作,市政府办公室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在下一年实行跟踪评价,以确保被考评单位实现工作改进、绩效提升。
“督考合一” 促进督查考评一体化
绩效考评是事后评价,督查是过程控制,将两者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了督查的推动作用和绩效考评的导向作用,避免以往考核重结果、轻过程和年终考核“一考定局”的弊端。“督考合一”模式成为既推动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又提升考核科学性行之有效的绩效管理模式。
中山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由该市市政府督查室具体负责,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在人员业务、督考目标、过程结果、信息平台、内外评价、结果运用上,实现了督查和绩效管理业务的“六个统一”。通过“督考合一”模式,以督查保障考评,以考评促进督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首先,全面整合督查和绩效管理业务,中山市政府督查室工作人员同时负责相应单位的年度督查任务与绩效指标审核工作,并将督查事项与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挂钩,实现“考”中有“督”,“督”中有“考”;其次,将重点政务督查目标全部作为政府绩效管理考评的重点工作指标,实现督查目标与绩效指标之间的结合统一;此外,通过信息化建设,实现督查和绩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共享,实时掌握绩效考评指标的进展情况,对进度滞后的指标,市政府督查室工作人员在督办系统发起线上督查,推动解决存在问题。“督考合一”后,通过建立领导评价、“两代表一委员”评价、部门互评、基层评价、公众评价的360度评价机制,实现内部考核监督与外部评价相结合,让考核结果更加客观真实。
“多维考评” 促工作绩效持续提升
创新考核思路,拓宽考核形式,是推进科学绩效管理的关键点。对此,中山市探索建立了“考+评+分析”的绩效管理考核评估机制。
在“考”的方面,建立系统自动评分、“小考官”评分和察访核验评分三个维度,促进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其中,对节点化管理的各项工作,系统对照计分细则和红绿灯情况完成自动计分;有关职能部门,对共性指标参照评分办法和各单位完成情况进行评分,并做好评分说明,绩效管理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政府部门职能工作及镇区所有考核指标进行评分,并对存在异议的评分进行复核;由政府绩效管理专家评审委员、督查组成员、小考官等组成的察访核验组,于年中和年底对各单位汇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察访核验,察验所发现问题作为年底考评扣分依据。同时,市政府督查室的线下现场督查结果也直接作为过程管理和年底扣分的依据。
为促进考核结果客观准确,在“评”的方面,中山则通过不记名评价、差异化设计评价内容、科学抽样、专业严谨开展评价四个做法,促进考核结果客观准确。“分析”方面,每年政府绩效管理考评结束后,除提供全市考评情况总报告外,各单位考评情况单独形成分析报告,展示各被考评单位考核总成绩排名、单项工作考评情况,详细分析失分原因、存在问题,全面反馈所收集到的公众及服务对象意见,促进被考评单位持续改进提升。
中央编办监督检查司相关负责人认为,中山市“督考合一”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着力解决了政府机关工作中存在责任不清、落实不力、配合不足、消极被动等问题,有力促进了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有力推动了履行职责和创新发展,成效十分明显,为我国政府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参考和借鉴,可以说,已形成特色鲜明的政府绩效管理“中山模式”。
声音
中山“督考合一”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探索与实践,很好地回答了从中央到地方最关注的关键问题——抓落实的问题,提供了一条行之有效的抓落实的方法和途径,值得我们学习,值得我们借鉴。中山的做法同时又让我深刻认识到,绩效绝不是考出来的,而是管出来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绩效办主任、编办副主任 农生文
中山“督考合一”的模式给我的总体印象是:改革、创新、高效,虽然起步稍晚,但措施扎实、做法新颖、成效显著。
——北京市政府绩效办副主任 张国兴
中山市将“三效一创”作为政府部门和镇区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抓住了满意度和政府职能工作的重点,模式科学合理,执行程序也很便于操作。
——深圳公共管理教育培训学院副院长 王福谦
中山“督考合一”政府绩效管理工作思路新、方法新、措施新,不仅解决了我们的认识问题,更解决了我们的方法问题。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副主任、教授 刘旭涛 撰文:何伟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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