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5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的决定,不再设一级上将。修改后的军衔设3等10级,即将官: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上将为最高军衔。 到上将这个级别,身边一般带的是警卫参谋,主要是协调外围安保工作。当然本身也有相应的保卫工作经验和能力。 警卫参谋的军衔肯定会高于正连(上尉)。 上将基本是前三排的位置了,居住和出行的安全不是靠一两个警卫员来保卫,而是通过和地方、部队基层的安全保卫机构协同,控制危险的发生。 |
|
来自: 炫叶楓雪 > 《04.军(事)国(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