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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最少只掏1元钱 我省规范新农合“一般诊疗费”

 方雨墨 2018-04-05

本报讯 不少参加了“新农合”的人,对一般诊疗费的收取范围、患者自付标准等细节了解的其实并不多,那么这则消息可得注意了。昨天,省卫生厅发布了《新农合门诊一般诊疗费收付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参合患者一般诊疗费最少只需自付1元钱;除一般诊疗费之外,医院不得加收续瓶费、躺椅费等其他任何费用;进行多次诊疗也只收一次钱。

“续瓶费”不得额外收

《办法》所说的新农合门诊一般诊疗费,是针对参与基层综合医改、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办法》,一般诊疗费项目由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等4大项共30小项组成。具体则包括急诊挂号费、门诊病历手册、门急诊留观诊查费,用药指导与观察,药物的配置,注射器、一次性输液器等消耗材料等。

而在一般诊疗费之外,卫生机构不得再加收续瓶费、躺椅费、留观诊查费、降温取暖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诊疗费最少只需1元

在执行一般诊疗费政策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村卫生室以普通门诊方式就医时,凡是参加新农合的患者,在任何情况下都只需支付一般诊疗费的自付部分。

具体来说,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一般诊疗费,参合患者自付2元,新农合基金支付8元;在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生的一般诊疗费,参合患者自付1元,新农合基金支付5元。

对非参合患者收取的一般诊疗费,新农合基金则不予支付。

多次就诊当天收费一次

对于在普通门诊就诊的同一参合患者,同一定点医疗机构当天只限收取一次一般诊疗费。患有多种疾病的患者一次就诊也只能收取一次一般诊疗费,不得以分解疾病名称形式另行收取。

同时,对于换药、针灸、理疗、推拿等一个疗程内需要提供多次间断性诊疗服务的情形,医疗机构只收取该疗程内首次一般诊疗费。对住院患者则不得收取一般诊疗费。

“我们会定期抽取重点村卫生室进行现场检查,如果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省卫生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村卫生室,可以暂停或取消定点资格。

本报记者 姚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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