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风·周南·桃夭》篇160·06】 【原文】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译文】 桃花怒放千万朵,色彩鲜艳红似火。这位姑娘要出嫁,喜气洋洋归夫家。 桃花怒放千万朵,果实累累大又多。这位姑娘要出嫁,早生贵子后嗣旺。 桃花怒放千万朵,绿叶茂盛永不落。这位姑娘要出嫁,齐心协手家和睦。 【注释】 ⑴夭夭:花朵怒放,美丽而繁华的样子。⑵灼灼:花朵色彩鲜艳如火,明亮鲜艳的样子。华:同“花”。⑶之子:这位姑娘。于归:姑娘出嫁。古代把丈夫家看作女子的归宿,故称“归”。于:去,往。⑷宜:和顺、亲善。⑸蕡(fén):草木结实很多的样子。此处指桃实肥厚肥大的样子。有蕡即蕡蕡。⑹蓁(zhēn):草木繁密的样子,这里形容桃叶茂盛。 【赏析】 这是一首祝贺年青姑娘出嫁的诗。一首贺婚诗。诗中以嫩红的桃花,硕大的桃实,密绿成荫的桃叶比兴美满的婚姻,表达对女子出嫁的纯真美好的祝愿。据《周礼》云:“仲春,令会男女。”周代一般在春光明媚桃花盛开的时候姑娘出嫁,故诗人以桃花起兴,为新娘唱了一首赞歌。旧说如《毛序》等以为与后妃君王有关,为今人所不取。 全诗分为三章。第一章以鲜艳的桃花比喻新娘的年青娇媚。人们常说:第一个用花比美人的是天才,第二个用花比美人的是庸才,第三个用花比美人的是蠢才。《诗经》是中国第一部诗歌总集,所以说这里是第一个用花来比美人,并不为过。自此以后用花、特别是用桃花来比美人的层出不穷,如魏·阮籍《咏怀·昔日繁华子》:“天天桃李花,灼灼有辉光。”唐·崔护《题都城南庄》:“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宋·陈师道《菩萨蛮》词:“玉腕枕香腮,桃花脸上开。”他们皆各有特色,自然不能贬之为庸才、蠢才,但他们无不受到《诗经》这首诗的影响,只不过影响有大小,运用有巧妙而已。这里所写的是鲜嫩的桃花,纷纷绽蕊,而经过打扮的新嫁娘此刻既兴奋又羞涩,两颊飞红,真有人面桃花,两相辉映的韵味。诗中既写景又写人,情景交融,烘托了一股欢乐热烈的气氛。这种场面,即使在今天还能在农村的婚礼上看到。 第二章则是表示对婚后的祝愿。桃花开后,自然结果。诗人说它的果子结得又肥又大,此乃象征着新娘早生贵子,养个白白胖胖的娃娃。 第三章以桃叶的茂盛祝愿新娘家庭的兴旺发达。以桃树枝头的累累硕果和桃树枝叶的茂密成荫,来象征新嫁娘婚后生活的美满幸福,真是最美的比喻,最好的颂辞。朱熹《诗集传》认为每一章都是用的“兴”,固然有理,然细玩诗意,确是兴中有比,比兴兼用。全诗三章,每章都先以桃起兴,继以花、果、叶兼作比喻,极有层次:由花开到结果,再由果落到叶盛;所喻诗意也渐次变化,与桃花的生长相适应,自然浑成,融为一体。 《桃夭》篇的写法也很讲究。看似只变换了几个字,反复咏唱,实际上作者是很为用心的。头一章写“花”,二章写“实”,三章写“叶”,利用桃树的三变,表达了三层不同的意思。写花,是形容新娘子的美丽;写实,写叶,不是让读者想得更多更远吗?密密麻麻的桃子,郁郁葱葱的桃叶,真是一派兴旺景象啊!诗人在歌咏桃花之后,更以当时的口语,道出贺辞。第一章云:“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也就是说这位姑娘要出嫁,和和美美成个家。第二、三章因为押韵关系,改为“家室”和“家人”,其实含义很少区别。古礼男以女为室,女以男为家,男女结合才组成家庭。女子出嫁,是组成家庭的开始。朱熹《诗集传》释云:“宜者,和顺之意。室谓夫妇所居,家谓一门之内。”实际上是说新婚夫妇的小家为室,而与父母等共处为家。今以现代语释为家庭,更易为一般读者所了解。 此篇语言极为优美,又极为精炼。不仅巧妙地将“室家”变化为各种倒文和同义词,而且反覆用一“宜”字。一个“宜”字,揭示了新嫁娘与家人和睦相处的美好品德,也写出了她的美好品德给新建的家庭注入新鲜的血液,带来和谐欢乐的气氛。这个“宜”字,掷地有声,简直没有一个字可以代替。 这首诗不难懂,但其中蕴藏的道理,却值得我们探讨。 一个问题是,什么叫美,《桃夭》篇所表达的先秦人美的观念是什么样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很美,艳如桃花,还不美吗?但这还不行,“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还要有使家庭和睦的品德,这才完满。这首诗反映了这样一种思想,一个姑娘,不仅要有艳如桃花的外貌,还要有“宜室”、“宜家”的内在美。这首诗,祝贺人新婚,但不象一般贺人新婚的诗那样,或者夸耀男方家世如何显赫,或者显示女方陪嫁如何丰盛,而是再三再四地讲“宜其家人”,要使家庭和美,确实高人一等。 第二,婚姻和家庭十分重要,还不仅仅反映在《桃夭》篇中,可以说在整部《诗经》中都有反映。在一定意义上说,《诗经》是把这方面的内容放在头等地位上的。《桃夭》是三百零五篇的第六篇,不能不说它在《诗经》中的地位是很为突出的。如果我们再把《桃夭》篇之前的五篇内容摆一摆,就更可以清楚地看出,婚姻和家庭问题,在《诗经》中确实是占有无与伦比的地位。三百篇的第一篇是《关雎》,讲的是一个青年男子爱上了一个美丽的姑娘,他日夜思慕,渴望与她结为夫妻。第二篇《葛覃》,写女子归宁,回娘家探望父母前的心情,写她的勤、俭、孝、敬。第三篇《卷耳》,写丈夫远役,妻子思念。第五篇《螽斯》,祝贺人多生子女。第六篇,即《桃夭》,贺人新婚,祝新娘子“宜其室家”。以上是三百篇的头几篇(除掉第四篇),它们写了恋爱,结婚,夫妻离别的思念,渴望多子,回娘家探亲等等,可以说把婚姻生活中的主要问题都谈到了。《礼记·大学》引到《桃夭》这首诗时说:“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这可真是一语道破。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家庭的巩固与否与社会的巩固与否,关系十分密切。 从桃花到桃实,再到桃叶,三次变换比兴,勾勒出男婚女嫁一派兴旺的景象。古人通过桃花似的外“美”,巧妙地和“宜”的内“善”结合起来,表达着人们对家庭和睦安居乐业生活的美好向往。“诗三百”开篇,写尽了爱情与婚姻生活的各个方面,说明家庭和婚姻的重要性,这不仅仅是人们生活的期盼,也是统治者的希望,所谓“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说白了,就是建立在“宜家”、“ 《孟子·滕文公》中有言,“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三千年前的婚姻的确是一道亮丽的风景,至今看去仍旧图画一般,不曾丝毫腿色,不曾减弱当初馥郁的芳馨。那年的桃花自有一种奔放之美,三千年后,犹听到那古乐之喧和新人之笑,不禁生出对遥远春天最真切的爱慕。 【《国风·周南·兔罝》篇160·07】 【原文】 肃肃兔罝,椓之丁丁。(suō,suō,tù,jū)(zhuó,zhī,zhēng,zhēng) 赳赳武夫,公侯干城。(jiū,jiū,wǔ,fū)(gōng hóu gān chéng) 肃肃兔罝,施于中逵。(suō,suō,tù,jū)(yì 赳赳武夫,公侯好仇。(jiū,jiū,wǔ,fū)(gōng hóu hǎo qiú) 肃肃兔罝,施于中林。(suō,suō,tù,jū)(yì 赳赳武夫,公侯腹心。(jiū,jiū,wǔ,fū)(gōng hóu fù 【译文】 布下张张猎网,敲击木桩丁丁作响。这些雄赳赳的武士啊,是公侯的盾牌与城墙。 布下张张猎网,在那宽阔的大路两旁。这些雄赳赳的武士啊,是公侯梦寐以求的勇将。 布下张张猎网,在那广袤的丛林中央。这些雄赳赳的武士啊,是公侯的亲信腹心! 【注释】 ⑴肃肃:整饬貌,密密。罝(jū 【赏析】 《兔罝》是《诗经》里面《国风》中的一首古诗。这首诗从首章的“肃肃兔罝,椓之丁丁”,到二章、三章的“施于中逵”、“施于中林”,虽皆为“兴语”,其实亦兼有直赋其事的描摹之意。“兔”解为“兔子”自无不可,但指为“老虎”似更恰当。 将打桩设网的狩猎者,与捍卫公侯的甲士联系起来,似乎也太突兀了些。但在先秦时代,狩猎本就是习练行军布阵、指挥作战的“武事”之一。《周礼·大司马》曰:“中春,教振旅。司马以旗致民,平列陈(阵),如战之陈,辨鼓铎镯铙之用,……以教坐作、进退、疾徐、疏数之节,遂以蒐田(打猎)。”其他如“中夏”、“中秋”、“中冬”,亦各有“教茇舍(野外驻营)”、“教治兵”、“教大阅(检阅军队的综合训练)”的练兵活动,并与打猎结合在一起进行。按孔子的解释就是:“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兵者凶事,不可空设,因蒐狩(打猎)而习之。”打猎既为武事,则赞美公侯的卫士,偏从打桩设网的狩猎“兴起”,也正在情理之中了。 现在,一场紧张的狩猎就将开始。从首章的“肃肃兔罝,椓之丁丁”,到二章、三章的“施于中逵”、“施于中林”,虽皆为“兴语”,其实亦兼有直赋其事的描摹之意。“兔”解为“兔子”自无不可,但指为“老虎”似更恰当。“周南”江汉之间,本就有呼虎为“於菟”的习惯。那么,这场狩猎所要猎获的对象。就该是啸声震谷的斑斓猛虎了!正因为如此,猎手们所布的“兔置”,结扎得格外紧密,埋下的网桩,也敲打得愈加牢固。“肃肃”,既有形容布网紧密之义,但从出没“中逵”、“中林”的众多狩猎战士说,不也同时表现着这支队伍的“军容整肃”之貌?“丁丁”摹写敲击网“椓”的音响,从路口、从密林四处交汇,今你感觉到它们是那样恢宏,有力。而在这恢宏有力的敲击声中,不又同时展示着狩猎者振臂举锤的孔武身影? 从诗中所咏看,狩猎战士围驱虎豹的关键场景还没有展开,就突然跳向了对“赳赳武夫”的热烈赞美。但被跳过的狩猎场景,其实是可由读者的丰富想像来补足的。《郑风·大叔予田》就曾描摹过“火烈具举,襢裼暴虎(袒胸手搏猛虎)”的惊险场面,以及“叔善射忌,又良御(车)忌,抑磬控忌(忽而勒马),抑纵送忌(忽而纵驰)”的追猎猛兽情景。这些,都可在本诗兴语的中断处,或热烈赞语的字行间想见。而且由猎手跳向“武夫”,由“兔罝”跳向“干城”,又同时在狩猎虎豹和沙场杀敌之间,实现了刹那间的时空大转换:这些在平时狩猎中搏虎驱豹的健儿,一旦出现在捍卫国家的疆场之上,又将怎样在车毂交错、箭矢纷坠之际,挥戈击退来犯强敌,而巍然难摧如横耸的城墙!于是一股由衷的赞美之情,便突然充溢于诗人胸际,甚至冲口而出,连连呼曰“赳赳武夫,公侯干城(好仇、腹心)”了。 诗写得很自豪。在三章相叠的咏唱之中,这种自豪也因了“干城”、“好仇”以至“腹心”的层层推进,而增添了一种神采飞扬的夸耀意味。这对那些“公侯”来说,有这么一些孔武有力之士为其卖命,当然是值得自矜的。但对于“春秋无义战”的那个时代来说,甘将一身武艺,售予公侯之家,而以充当他们的“腹心”为荣,就很难说是一件幸事了。《诗经》“国风”中另一些为离乡背井、久役不归或丧身异域,而咽泣、哀号和歌哭的诗作,也许更能透露:在这种夸耀背后,还掩盖着怎样一种广大无际的悲哀。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觉得《毛诗序》、朱熹《诗集传》以为诗的主旨是讲“后妃之化”、“(周)文王德化之盛”,实在令人感到穿凿牵强,而欧阳修《诗本义》、方玉润《诗经原始》所持的“美武夫忠勇说”、“咏武夫田猎说”差为近之。 【《国风·周南·芣苡》篇160·08】 【原文】 采采芣苡,薄言采之。采采芣苡,薄言有之。 采采芣苡,薄言掇之。采采芣苡,薄言捋之。 采采芣苡,薄言袺之。采采芣苡,薄言襭之。 【注释】 ①采采:同“彩彩”;繁茂、鲜艳。采采:采而又采,“始求之也”。②芣苡(fúyǐ):植物名,即车前子,种子和全草入药。(“芣苡”古时本字是“不以”。“不以”也是今字“胚胎”的本字。“芣苡”即是“胚胎”。见《闻一多全集》)③薄言:都是语助词,这里含有劝勉的语气。 【译文1】 繁茂鲜艳的芣苡,采呀采呀采起来。繁茂鲜艳的芣苡,采呀采呀采得来。 繁茂鲜艳的芣苡,一片一片摘下来。繁茂鲜艳的芣苡,一把一把捋下来。 繁茂鲜艳的芣苡,提起衣襟兜起来。繁茂鲜艳的芣苡,掖起衣襟兜回来。 【译文2 采呀采呀采芣苢 采呀采呀采芣苢 采呀采呀采芣苢 “芣苢”(否以)即车前草,这是当时人们采车前时所唱的歌谣。 【赏析 “芣苡”(fú
yǐ 《诗三百》三百零五篇,有一百四十四篇涉及到植物的,这真的是令人好奇的现象呢。上古农耕时代,人烟稀少,自然条件极端恶劣,或许,草木之于先民,是和今人不同的。古人和草木的情感是相濡以沫的,今人多与自然疏离,都市的人,极少有机会赤脚走在田埂上,闻嗅泥土的气息,也不会采摘一束不知名的野花,供清水,置餐桌和书房。今人眼中的花,大多是人工培植的玫瑰,娇嫩的开着,几日便枯萎,枯萎凋谢,不堪入目。而风吹雨打的野花,即使枯萎,也有着蓬勃生机。 有一首老歌《垄上行》: 我从垄上走过,垄上一片秋色,枝头树叶金黄,风来声瑟瑟,仿佛为季节讴歌。 我从乡间走过,总有不少收获,田里稻穗飘香,农夫忙收割,微笑在脸上闪烁。蓝天多辽阔,点缀着白云几朵,青山不寂寞,有小河潺潺流过。 没有乡野间生活经历的人,很难切身体会歌里的意境,那是一种亲密无间的人与自然的吟唱,自然清新,朴实生动,从心中缓缓流淌出来。 你想,山野间,田埂上,沟渠边,温暖敦厚的土地上,一簇一簇的嫩绿色叶子,绿精灵般钻出地面,叶片中心,又钻出长长的花茎,随风摇摆着,开出小碎花。她那么微小,你不曾注意过她。今天的人们,吃着山珍海味,名珍佳肴,怎么会去路边采摘这卑微,又有些粗劣的野菜呢。 而她,竟入了诗呢,被传唱了几千年。采采芣苢,薄言采之。采采芣苢,薄言有之。再微小的草木也被自然赋予了灵性吧。 作为植物的芣苡,又名车前子,因为性喜阳光,常成群生长在牛马迹,故称“车前”或者“牛遗”。小时候我都叫她车前子。因为在路上或荒地里的经常可见,因此又名“当道”。我特别喜欢“车前子”这个名字,她还有其他的几个俗气的名字呢:牛舌草、车轮菜、地衣、蛤蟆衣。 车前子,其嫩叶及幼苗可以做蔬菜食用,小时候挖来,基本和其他的野菜一起蒸熟食用,单独食用,据说口感不怎么好。后来家里有菜园了,车前子挖来基本都是切碎了喂鸡鸭。但远古人们采摘嫩叶和幼苗食用的可能性极大,那时种植可食用的蔬菜远没有现在这么丰盛,所以车前子应该是极普遍的救荒本草。 车前子,长久以来归类为药用植物,全草与种子都可入药,能利尿、清热、止咳。历来的经解《周南.芣苡》认为女子采集车前草是一种由来已久的习俗,当时民间相信食用车前草容易怀孕生子,且治疗难产。闻一多先生的《诗经讲义》里提到,芣苢亦写成"芣苡"。"芣苡"古时本字是"不以"。"不以"也是今字"胚胎"的本字。"芣苡"即是"胚胎"。果真如此的话,那么古人以车前草做菜蔬,可能亦因着繁衍种族的观念,也不足为奇,且芣苡宜子之说,由来已久。 清人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提出了《芣苡》的读法:"读者试平心静气,涵咏此诗,恍听田家妇女,三三五五,于平原旷野、风和日丽中,群歌互答,余音袅袅,若远若近,忽断忽续,不知其情之何以移,而神之何以旷。则此诗可不必细绎而自得其妙焉。” 诗中完全没有写采芣苢的人,也没有描画其音容笑貌,可读起来明白地感受到她们欢快的心情,情绪就在诗的节奏中传达出来。诗中连续六个动词--采、有、掇、捋、袺、襭,是不断变化的,其余字全是重叠,这确实是很特别的的一首诗。初读觉得是重复,读上几遍,郎朗上口,完全可以想象一种画面:田园女子,三三两两地,漫步在田间,勤劳采摘,和自然对唱,即使生之艰难,也依然有着自然的养育,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如此便是岁月静好了吧。 《芣苡》简洁明快的字句,素净的诗意在《诗三百》里少有的。每读此诗,总想起《汉乐府》里的《江南》: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鱼戏莲叶间。鱼戏莲叶东,鱼戏莲叶西,鱼戏莲叶南,南鱼戏莲叶北。这种民歌天籁,是不是最初的创作者熟读了《芣苡》,有感而发呢,不得而知。如今读来,一脉相承,皆朴素明朗,行乐得时。 草木卑微无言,静静生长衰落。愿世人在生的杂乱里,懂得怜惜自己,如花草树木般,欢喜随缘,得一切安好。 【《国风·周南·汉广》篇160·09】 【原文】 南有乔木,不可休息。汉有游女,不可求思。 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翘翘错薪,言刈其楚。之子于归,言秣其马。 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翘翘错薪,言刈其蒌。之子于归。言秣其驹。 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注释】 ①休:休息,在树下休息。思:语气助词,没有实义。 【译文】 南山乔木大又高, 汉江滔滔宽又广, 柴草丛丛错杂生, 汉江滔滔宽又广, 柴草丛丛错杂生, 汉江滔滔宽又广, 【题解】 汉广,也就是汉水,这里代指长江、汉水一带,可以用来泛指长江以南的地方。汉水,是中国中部的一条河,是长江最长的一条支流,发源于陕西南部米仓山,流经陕西南部向南流入湖北,在武汉汇入长江。那么,汉水与文王、后妃的教化有什么关系呢?汉水发源于陕西境内,西周京城也在陕西境内;水流向南而汇入长江,教化渐广而达到江南。这两者之间不是没有关系。 汉水和教化是怎么联系在一起的呢?《荀子·宥坐》中记载了孔子和子贡的一段对话,大概可以说明这个问题。孔子看着滚滚东流的河水。子贡向孔子问道:“君子为什么看到大水就要看看,这是什么道理呢?”孔子说:“水流那么浩大,普遍地对待各种生物却不有意去做什么,好比是得道的样子;在它流淌的时候,有低洼的地方就向低洼的地方流,到该拐弯的地方就拐弯,一定要按照自己的本性去做,似乎很合乎道义;它汹涌流淌却从不枯竭,似乎很符合大道;如果一旦决口而能出,它就会自然而迅速地做出反应,奔赴极深的山谷也毫不畏惧,好象是非常勇猛;把它倒进器具里面,必然很平,好象非常有法度;一旦装满了器具就不再贪求,似乎很公正;柔顺而无所不到,好象非常明察;万物从其中一出一入,就能变得新鲜而干净,好象非常善于教化;它哪怕经历成千上万次的曲折也要向东流,好象非常有志向。这就是君子见到大水一定要看看的原因吧。” 在《道德经》之中,也有“上善若水”之说。意思是说:最大的善就像水性一样,何以见得?水善于利益万物而从不与万物相争,处身于众人所厌恶的低洼险秽之处,所以最接近大道。水何以能利益万物?因为水虽居下,而又能滋润万物,使万物生长。水何以最接近大道?大道无心,而天地自生自行;天地无心生物,而万物自生。水也像天地一样,无心成善而百善自成,所以最接近于大道。水并非有意处在众人所厌恶的低洼险秽之处,水往低处走只是顺应水的本性而已。 【赏析】 这是一首恋爱诗。抒怀主人公是位青年樵夫。他钟情一名斑斓的姑娘,却始终难遂心愿。情思围绕纠缠,无以摆脱,面临浩渺的江水,他唱出了这首悦耳的诗歌,倾吐了满怀惆帐的愁绪。全诗三章的起兴之句,传神地暗示了作为抒怀主人公的青年樵夫,砍木刈薪的劳动过程。 从结构形式上分析,《汉广》全篇三章,前一章独立,后二章叠咏,同《诗经》中其他重章叠句的民歌,似无差异。但从艺术意境看,三章层层相联,自有其诗意的内在逻辑。可析而为二。 首先,全诗三章的起兴之句,传神地暗示了作为抒情主人公的青年樵夫,伐木刈薪的劳动过程。方氏由此把《汉广》诗旨概括为“江干樵唱”,否定其恋情诗的实质,仍不免迂阔;但见出起兴之句暗示了采樵过程,既有文本依据,也是符合劳动经验的。 其次,从结构形式看,首章似独立于二、三两章;而从情感表现看,前后部分紧密相联,细腻地传达了抒情主人公由希望到失望、由幻想到幻灭,这一曲折复杂的情感历程。有希望有追求,才有失望有失落;但诗篇于此未作明言,对这位青年当年追求思恋的一往深情,让读者得之言外。诗篇从失望和无望写起,首章八句,四曰“不可”,把追求的无望表达得淋漓尽致,不可逆转。一般把首句视为起兴;如果换一种读法,把“汉有游女,不可求思”置于首位,那么,“南有乔木,不可休思”便可视为比喻,连同“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构成一组气势如潮的博喻;瞻望难及的无限怅惘之情,也表现得更为强烈。当年苦恋追求,今日瞻望难及。但心不甘、情难拔,于是由现实境界转入幻想境界。二、三两章一再地描绘了痴情的幻境:有朝“游女”来嫁我,先把马儿喂喂饱;“游女”有朝来嫁我,喂饱驹儿把车拉。但幻境毕竟是幻境,一旦睁开现实的眼睛,便更深地跌落幻灭的深渊。他依然痴情而执着,但二、三两章对“汉广”、“江永”的复唱,已是幻境破灭后的长歌当哭,比之首唱,真有男儿伤心不忍听之感。总之,诗章前后相对独立,情感线索却历历可辨。抒情主人公是位青年樵夫。他钟情一位美丽的姑娘,却始终难遂心愿。情思缠绕,无以解脱,面对浩渺的江水,他唱出了这首动人的诗歌,倾吐了满怀惆怅的愁绪。 陈启源《毛诗稽古编》把《汉广》的诗境概括为“可见而不可求”。这也就是西方浪漫主义所谓的“企慕情境”,即表现所渴望所追求的对象在远方、在对岸,可以眼望心至却不可以手触身接,是永远可以向往但永远不能到达的境界。《秦风·蒹葭》也是刻划“企慕情境”的佳作,与《汉广》比较,则显得一空灵象征,一具体写实。《蒹葭》全篇没有具体的事件、场景,连主人是男是女都难以确指,诗人着意渲染一种追求向往而渺茫难即的意绪。《汉广》则相对要具体写实得多,有具体的人物形象:樵夫与游女;有细徽的情感历程:希望、失望到幻想、幻灭;就连“之子于归”的主观幻境和“汉广江永”的自然景物的描写都是具体的。不为无见。当然,空灵象征能提供广阔的想像空间,而具体写实却不易作审美的超越。钱锺书《管锥编》论“企慕情境”这一原型意境,在《诗经》中以《秦风·蒹葭》为主,而以《周南·汉广》为辅,其原因或许就在于此。 【评析】 一位砍柴的樵夫,路遇一位即将出嫁的女子,顿生爱慕之情。他明知这是不可能如愿以偿的单相思,便以一首山歌唱出了内心的失望和痛苦。 这当中很有一些耐人寻味的东西。 单相思的心境固然可以理解,但如果换个角度,把自己所欣赏的异性对象当作审美对象;摆脱功利的目的和眼光,以欣赏的态度对待她或他,不也是一种选择吗? 单相思的失望和所谓痛苦,实际上是功利欲求遭到否定后的结果。也就是说,一方在事实上不可能把对方拒为己有,自己的欲求注定了不可能实现,在心理上遭受了挫折,于是便以某种方式来作心理上的转移和排遣。 凡胎肉身的现实生活中的人,很难在两性关系中完全摆脱功利目的的左右,很难采用一种纯粹的、无关功利的审美态度对待另一方。男女双方,要么是情人、恋人、夫妻,要么是陌生人、仇人、敌人。是私欲使恋爱中的人变得狭隘、自私,甚至心理变态。这大概也是两性关系固有的特点? 是的,谁都不愿去培植不开花、不结果的植物。耕耘是为了有所收获。为耕耘之后一无所获而哀歌,完全值得同情。况且,这种哀歌有时竟会很动人,很伟大。 【《国风·周南·汝坟》篇160·10】 【原文】 遵彼汝坟,伐其条枚。未见君子,惄如调饥。 遵彼汝坟,伐其条肄。既见君子,不我遐弃。 鲂鱼赪尾,王室如毁。虽则如毁,父母孔迩。 【注释】 遵:循,沿着。汝:水名,即汝水,淮何的支流。坟:堤岸。 【译文】 沿着汝河堤岸走, 沿着汝河堤岸走, 鲂鱼尾巴红又红,王室差遣如火焚。虽然差遣如火焚,父母近在需供奉。 【评析】 【赏析】 对于这首诗的主旨,《毛诗序》以为是赞美“文王之化行乎汝坟之国,妇人能闵其君子犹勉之以正也”;汉刘向《列女传》更附会其说,指实此乃“周南大夫”之妻所作,恐其丈夫“懈于王事”,故“言国家多难,惟勉强之,无有谴怒遗父母忧”也。《韩诗章句》则以为,此乃妇人“以父母迫近饥寒之忧”,而劝夫“为此禄仕”之作,并无赞美“文王之化”的“匡夫”之义。近人大多不取毛、韩之说,而解为妻子挽留久役归来的征夫之作,似更切近诗意。 【《国风·周南·麟之趾》篇160·11】 【原文】 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 麟之定,振振公姓,于嗟麟兮。 麟之角,振振公族,于嗟麟兮。 【注释】 ⑴麟:麒麟,传说动物。它有蹄不踏,有额不抵,有角不触,被古人看作至高至美的野兽,因而把它比作公子、公姓、公族的所谓仁厚、诚实。趾:足,指麒麟的蹄。⑵振振(zhēn真):诚实仁厚的样子。公子:与公姓、公族皆指贵族子孙。 【译文】 麟的脚趾呵,仁厚的公子呵。哎哟麟呵! 麟的额头呵,仁厚的公姓呵。哎哟麟呵! 麟的尖角呵,仁厚的公族呵。哎哟麟呵! 【赏析】 这是一首赞美诸侯公子的诗。但这公子究竟是作为商纣“西伯”的文王之子,还是爵封“鲁公”的周公旦之子,抑或是一般的贵族公子,就不得而知了。按朱熹《诗集传》“文王后妃德修于身,而子孙宗族皆化于善,故诗人以‘麟之趾’兴公之子”的解说看,似指周文王的“子孙”而言;但《毛诗序》则有“《关雎》之化行则天下无犯非礼,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也”之说。既为“衰世”,就非必定为文王或周公之子了。 赞美贵族公子,而以“麟”起兴,这在今天的读者,或许会感到奇怪,但在古代却是一桩异常庄重和动情的事。所谓“麟”,其实就是糜,鹿之一种而已。不过古代传说中的“麟”,却非同寻常:据汉刘向《说苑》称,“麒麟,麕身牛尾,圜头一角,含信怀义,音中律吕,步中规矩,择土而践,彬彬然动则有容仪”;《春秋感应符》更发挥“一角”之义曰:“麟一角,明海内共一主也。”《荀子》亦云:“古之王者,其政好生恶杀,麟在郊野。”大抵是一种兆示“天下太平”的仁义之兽。所以后儒赞先王之圣明,则眉飞色舞于“麒麟在圃,鸾凤来仪”;孔子生春秋乱世,则为鲁哀公之“获麟”而泣,以为麟出非时也。 明白了“麟”在古人心目中的尊崇地位,即可把握此诗所传达的热烈赞美之情了。首章以“麟之趾”引出“振振公子”,正如两幅美好画面的化出和叠印:眼间刚出现那“不践生草、不履生虫”的仁兽麒麟,悠闲地行走在绿野翠林,却又恍然流动,化作了一位仁厚(“振振”)公子,在麒麟的幻影中微笑走来。仁兽麒麟与仁厚公子,由此交相辉映,令人油然升起一股不可按抑的赞叹之情。于是“于嗟麟兮”的赞语,便带着全部热情冲口而出,刹那间振响了短短的诗行。二、三两章各改动二字,其含义并没有多大变化:由“麟”之趾,赞到“之定”、“之角”,是对仁兽麒麟赞美的复沓;至于“公子”、“公姓”、“公族”的变化,则正如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所说,“此诗公姓犹言公子,特变文以协韵耳。公族与公姓亦同义”。如此三章回旋往复,眼前是麒麟、公子形象的不断交替闪现,耳际是“于嗟麟兮”赞美之声的不断激扬回荡。视觉意象和听觉效果的交汇,经了叠章的反覆唱叹,所造出的正是这样一种兴奋、热烈的画意和诗情。 前文说到这是一首赞美贵族公子的诗,似乎已没有异议。但它究竟歌唱于何种场合,实在又很难判明。方玉润以为此乃“美公族龙种尽非常人也”(《诗经原始》),大抵为庆贺贵族生子的赞美诗,似乎较近原意。古代的王公贵族,总要自夸其身世尊崇不同凡俗,所以他们的后代,也定是“龙种”、“麟子”。这首诗用于恭贺贵族得子的场合,大约正能满足那些王公大人的虚荣、自尊之心。然而,自从卑贱如陈胜、吴广这样的氓隶之徒,曾喊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不平之语揭竿而起以后,凡俗之家便也有了愿得“麟子”的希冀。在这样的背景上反观“麟之趾”,则能与仁兽麒麟媲美,而可热情赞美的,就决非只有“公族”、“公姓”了——既然有不少贵族“龙种”,最终被历史证明只是王冠落地的不肖“跳蚤”;那么凡俗之家,就也能崛起叱咤风云的一代“麟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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