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针对穷凶极恶之人都会用到死刑。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杀人狂魔比尔成了大家深恶痛绝的对象,他残害了五十几个人,其中珍妮特全家的死最为残忍。 最终比尔在阿肯色州被抓,庭上法官当场宣布比尔被判死刑。比尔当时并不赞同这样的判决,要求上诉,但是最终的结果依然是死刑,在1969年执行死刑,结束他罪恶滔天的一生。 但是在比尔被执行死刑之后,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因为很多人觉得不管一个人做了什么,都不应当剥夺他的生命,虽然死刑在美国依旧存在,但是抗议人士也仍然存在至今。 日本的死刑也常常被人提起,因为它很特殊。虽然死刑被保留了下来,但是还是很少有人会被判为死刑。因为在法院判处死刑之后,都要先把判决书给最高司法机构审查。 直到法务大臣亲自签名后,这份判决书才会真正生效。从二战至今,在日本只有50人被判为死刑,这50人中49人都是男性,女性仅有一个。 虽然至今不知道这名女子犯了什么罪,但是既然是死刑而不是终身监禁,那么她的罪行可以说是相当严重了。 这里是关于日本法律的两个例子。一个是关于日本恐怖分子的,日本恐怖分子的领袖,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在日本作恶多端,死在她手上的人数以千计,被她炸毁的飞机也有十几架。但是这些罪行在日本居然还算不上死刑。 还有一个就是保清,被称为日本色情狂魔。保清先是偷了一辆豪车,之后开始利用豪车搭讪女子,最后在发生关系后将她们残忍杀害,短短的180天,他残害了18名高校女子。日本法院最后对他的判刑只是十八年的监禁。 以上的行为可以说是残忍至极,但是法院最后都没有判他们为死刑,这不禁让大家开始怀疑,在日本到底做了什么才会被判处死刑。 在日本,内乱罪的首谋者、外患援助罪、列车颠覆罪、杀人罪、强盗致死罪、人质杀害罪、劫机罪、爆炸物取缔等这些罪行才能被判处死刑。 很多人觉得日本被判死刑的条件相当严苛,但是仍然有50人被判处了死刑。这些人在行刑前都会被日本政府好吃好喝好招待,直到最后一天行刑。 作为女的死刑犯,在死之前可以在为她单独准备的浴池里洗澡,将自己身上的晦气洗去,同时还会根据死刑犯的信仰,准备一间房间,让他们在那里忏悔。 最后一步差不多就是写遗书了,交代好自己死后财产如何处理,尸体如何处理等等,接着就是可以吃到一顿丰盛的晚餐,换上自己钟爱的衣服,走上刑场,结束不完美的一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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