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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什么决定了“我”是“我”?

 风雨黄昏后 2023-09-25 发布于河南

到底是什么塑造了“我”呢?有人认为是过往的种种体验,依赖于我们的记忆;有人认为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当下的价值观和选择,我们随时都可以重新选择做一个新的自己。那么,如果一个死刑犯作出了新的选择(比如忏悔),是否应该赦免他的死刑呢?

罪与惩

张涵

所有人大概都会犯些错误,相应的,我们也会承担应有责任。例如,做错事要被批评几句,做错题要花费时间改正,偷工减料要重新做一遍……但如果问题更严重一点,一个死刑犯呢?——已经真心悔过的死刑犯是否可以免除死刑?答案自然是不行的。因为这个死刑犯或许的确是在思想上得到了提升,但是,他没有为曾经的行为负责。

他为什么会被判死刑?如果只是偷窃、抢劫,肯定不至于到了死刑的地步;只有买卖枪支、故意杀人这样严重威胁到国家利益或者他人生命安全的罪行才会有可能被判处死刑。这就说明,他们已经影响到了公民的生存安全。给他们判处死刑的意义即在于罪与惩的对等关系——当有贩卖枪支、恶意杀人这样已经直接或间接的残害过生命的人出现,就应该让他因为犯下的罪行接受相应的惩罚。即便是只针对死刑犯本身来说,他造成的那些亲人的哀痛、可贵生命的失去,又要给谁去交代?犯了罪是要受惩罚的,让许多人难以从哀伤与恐惧中自拔,也应当以死报答。
再者,假如真心悔过的死刑犯可以被饶恕,我们还要疑惑:怎么去定义犯人们的“真心悔过”?如果只是用几个问题去审问、拿着些条条框框去比对,那么为了得到一次生的机会,哪个犯人不会装,还是说哪个犯人不会有所作为呢?去拿这些冷漠的条例来研究透几千人不可捉摸的内心,又能有几例是可靠的呢?而用这个不准确的条条框框去审视一个生命,不仅是对被害者的亵渎,也是对死刑犯生命的不尊重。
也有可能一些犯人在一切精密的安排失败后终于明白自己的错误,也知道自己给那么多人带来的灾祸。既然如此,那他是不是就该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多么可怕,那他也该算是真心悔过了。也该意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完全够得上被判死刑,心甘情愿地去接受这一惩罚。
我们之所以不能让真心悔过的人免除死刑,是因为这本是他们应承担的责任也是他们应明白的事理。有时候,这对于政府而言,更是一种手段。罪与惩向来都是因果关系,而不是可以随意调节大小的递进关系。

如何救赎死刑犯

赵子名

有人说,诚心悔过的死刑犯能免去死刑,因为既已诚心悔过,那么免除死刑就是对囚犯的救赎。我不同意。

按照该观点的看法,要判断该不该将这个犯人免去死刑,前提条件是犯人的确“诚心悔过”。这就牵扯到了两个问题:“悔过”如何定义,以及如何判断犯人是否诚心悔过。
悔过意思是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感到懊悔。要想判断犯人是否诚心悔过,判断依据是什么?一把鼻涕一把泪就算悔过吗?这有没有可能是面对死亡的恐惧和求生本能所驱使的呢?可见,“诚信悔过”是很难判断的一件事儿。
这还带来了另外一个问题,假如有一个犯人真正诚心悔过并被免去死刑,必然会有其他死刑犯看到“悔过”有利可图,因此弄虚作假。这样的漏洞该如何弥补呢?因此,“犯人诚心悔过就可以免除死刑”显然是不可行的。
还有人称,“三年后,我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都换掉了,那么当年犯法的就不再是现在的我了。”或者说“我已经改头换面,重新做人,之前的犯罪的不是现在的我”。但从理论上来说,囚犯仍然能记住三年前的事情,所以物质的东西即犯人的肉体虽然变化了,但思想上还是延续的,不管过了多长时间,也不管是否改头换面,囚犯仍然是那个囚犯——人活在时间之中。更严重的是,从实际上来说,这种诡辩的态度本身就是对错误的狡辩。——可怕的不是犯错,可怕的是态度不正啊!
法律的目的正在于此,让犯罪者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以此使犯罪者和他人受到警戒教育。假如惩戒手段只是一种摆设,人们不再畏惧犯法,法律的约束力就没有了,也不再能警示居心叵测的人,更不用说让犯罪者受到应有的惩罚了。但我们也要知道死刑毕竟不一样,还是需要慎重,因为这意味着哪怕犯人再怎样,都没有改过自新的机会了。因此,死刑应当慎重,但不意味着死刑应该被轻易免除。
总之,既已经是死刑,那一般就说明单单依靠懊悔无法弥补犯下的错误,承担不起应承担的责任。所以,无论是从道德、法律还是其他角度来看,实施死刑都无疑是对死刑犯灵魂最好的救赎。

什么决定“我”是我

黄熙元

有着这样一个颇有争议的话题:一位犯下杀人罪的死刑犯,在进入监狱后改过自新,皈依了基督教,他能否免除死刑。

有人认为应该。因为一个人改头换面,改过自新之后,和之前的他就不是一个人。这个问题关乎着到底是什么决定了真正,本质上的“我”。
首先,并不是我们的社会角色、性别、种族国籍。如果我说我是“中国的一名汉族中学生”,很显然,能符合这个标签的人不计其数。也就是说,许多人在这个方面,都是与我一样的。这就很好的证明了,这些东西这并不是我身上独一无二的,虽然我们在一定程度上被这些东西给限制。每个人都是观念的囚徒,可本质上的我们仍是有自己的思想、意识和自由选择的,并没有完全被观念左右,证明这些并不是真正的“我”。
那么身体呢?身体一定是那个“我”吧。但如果,克隆一个身体各个器官都一样的“我”,“他”的身体跟我是完全一样的,可那位克隆的“我”就是我吗?因此,本质上的“我”,跟身体是无关的。
因此,一个人的意识才决定了真正的“我”。意识也是有很多种的,我认为最主要的,莫过于是过往的记忆和当下的选择。意识中,记忆里,有着人过去的价值观与思想,它或许会影响人一辈子,是永远也擦不掉的。与之对立的,则是觉得当下的选择,是代表这人现在、目前的价值观,不受其他因素影响。但究竟那个才是最根本的呢?想必所有人都有自己的意见和支持此意见的不同理由,当然,也有些人觉得两者都能,显然,这个问题是很难下一个定论的,每个答案都有属于自己的道理,我们必须要学会去尊重每一方,因为想必不同人的不同回答、不同行动都有各自的合理性,他们也都是经个自己的价值观去衡量过、深思熟虑过的。而我认为,记忆更关键一些。虽然人经历的事情是会越来越多,记忆也会不断增多并出现遗忘。那长时间过后,人们仍然保留的那些记忆,正是他们自己的价值观,他们之前做过的事情,也并不会因为时光列车的前行而受到影响。即使是当下的新选择,也依赖于过往经历所塑造的意识才能作出。
说回到那位死刑犯的事情上,我认为,虽然他在监狱里已经改过自新,皈依了基督教,但是,他说他仍然对当年杀人感到后悔,那就证明在她的记忆中,她仍然没有忘记之前自己所犯下的恶行,死刑犯的新灵魂无法改变过往记忆中的事实,罪过是留在它自身里的,那么她仍然应该处死。

忏悔的代价

吴悦添

如果我是一名死刑犯,我是否愿意审判过去的黑暗的我?

上述思考来源于一个饱受争议的话题:如果一个死刑犯真心悔过,是否能免除他的死刑?
更多人认为是不能,因为法律规定了他不能。但也许我的想法比较特别:我认为这得分情况讨论。
首先,这位死刑犯是怎么真心悔过的呢?他在监狱里变了一个人,从原来杀死自己挚友的恶人转变成在监狱里帮助狱友的人,他甚至无法理解为什么自己以前会杀人——是的,是有点像失忆,但不是,他似乎是变了一个人,恨透了从前的自己,试图忘记之前自己的暴行,使从前那个恶人消失。我认为人处在这种境况中是十分痛苦的,受尽了精神折磨的。
他似乎已经忏悔了,但这还不够——我们需要知道他是如何改变的,换句话说,他为什么改变,是他的本质发生变化了吗?我的答案是是的。
我们首先来认识一下人的本质是什么:一种观点认为是人过去的记忆造就了人本身;另一种则认为人的当下的价值观与选择造就了人。我个人偏向于后者,因为如果说记忆是人的本质,那么如果一个人失忆了他是不是就消失了?那么,作为在当下选择做个好人并且价值观正常的人,他不是从前那个选择做个杀人犯并且价值观扭曲的人(也就是说他的本质改变了,过去杀人的他和现在的他是两个人)。这时候,这个全新的好人还需要为之前的旧的恶的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吗?
我觉得这时应该让当事人做出选择——如果他没有作出新的选择,真心忏悔,怎么能够说他是一个全新的人了呢,他自然为过去的事情付出代价;而如果真心忏悔了,想必他也不会否认曾经的自己所犯下的过错,像这样的,我认为他应该可以选择自己赎罪的方式,即用生命作为代价挽回自己的过错或者用生活中的实际行动作为代价挽回自己的过错。我们可以换位思考一下:假设你是那个死刑犯,你会如何选择呢?是给自己一个从头来过的机会?还是不放过自己,有责任有担当地面对自己应有的惩罚?我相信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想法。但这两个想法都是正确的,因为无论是哪种,你都会为过去的自己赎罪,也只有这才能证明你悔过的真心。所以,死刑(在他愿意给自己一个机会的前提下)是可以被免除的,只要他真心忏悔并付诸行动。
很多人说我的想法太理想化了,但其实不是的。因为在我的观念里,任何一个人,即使他犯过无法弥补的大错,但只要他认识到自己的错并真心悔过,他都是有选择的权力的。
所以,是否免除这位死刑犯的死刑,终究还是取决于他当下的价值观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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