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很多会员的咨询,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问题,那就是:把钱借出去以后,找不到借款人,担心借条过了法律保护的诉讼期限,到时候要不回借款该怎么办? 关于此类问题,律师再次提醒,在你考虑把钱借出去的时候,一定要做好以下3点防范于未然,到时候才可以顺利收回借款。 已经吃了亏就不要再傻傻的上当,以免出现借出去的时候双方还是朋友或者亲戚,等到要还钱的时候就成为仇人!
图片来自网络 一、要有书面的借据 很多债主当初在借钱的时候碍于情面或者关系,都没有让借款人出具借条,这种做法是十分不可取的! 大部分会员都是栽在这个细节上面,导致手里没有借条这个重要的证据,最终使官司变得十分困难,明明自己有理,瞬间变为有理说不清。
很显然,根据这条法律规定,最好的证据就是书面借据,其次才是事实依据(比如:录音、证人证言、银行转账凭证等)。 如果以上条件都不具备,那么你连上诉的资格都没有,只有对着欠你钱的那个人咬牙切齿,人家却还潇洒的过日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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