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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行业的历史转折——96费改!2年缓冲期将过!

 eyzeyz 2018-04-07
2016年,支付行业的最大事件就是被称为的“96费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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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称之为“96费改”是因为其正式实施的时间是2016年9月6日。
“96费改”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文件全称:
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6]557号
正文:
96费改最大的改变是取消了封顶机,所谓封顶机就是客户在刷卡信用卡时有一个手续费的封顶值。
打比方封顶20,则无论刷多大金额只收20块钱的手续费,封顶60则最多收60元;也正是有封顶费率的存在,导致了很多人用封顶机进行大额套现。
96费改的第二项改变是费率的简化,从以前的多种费率改变为:标准类、优惠类和减免类。
实际上费改后只有两种费率:标准类和减免类。
之所以存在优惠类是考虑到政策过渡期,对于大型仓储、水电煤缴费、加油站、超市、交通运输售票商户实行的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的优惠,过渡期两年,换言之,到今年、2018年9月6日起,市面上将不存在优惠类商户,届时商户只剩下标准类(普遍为0.6%)和减免类(0费率)两种。
96费改的第三项重要改变,是关于发卡行、收单机构、清算机构对刷卡服务费的分配,也就是持卡人刷卡后被扣除的费用给了谁,他们之间又是怎么分配的。
费改前,三方分配比例为7:2:1,这是2013年的政策。
费改后,三方的分配比例改为:
发卡行不得超过交易金额的0.45%;打比方你刷招商银行的信用卡,那么招行做为发卡行则最高可收取交易金额的0.45%,刷一万,招商银行收取45元;目前所有发卡行均按最高标准(0.45%)收取,只要发卡行(银行)们不犯二,这个费率就不可能降低。
什么是收单机构?
比如随行付、支付宝、微信支付等都是收单机构,他们还有一个名称叫第三方支付。
清算机构:银联、网联等。
清算机构获得的部分由之前7:2:1中的1改为分别向发卡行和收单机构收取,收取总比例为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065%,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各承担50%,也就是各承担交易金额的0.0325%
同时,清算机构单笔收取费用不得超过6.5元(即分别向收单、发卡机构计收时,单笔收费金额均不超过3.25元)
换言之,对于单笔一万及一万以内金额的交易,清算机构可按比例收,单笔超过一万部分的交易额与清算机构就没什么关系了。
中间我跳过了收单机构,因为收单机构收取的就是扣除了发卡行的0.45%和支付给清算机构的0.0325%,合计0.4825%的部分。
以上即为96费改的主要内容。
1、对于贷记卡(信用卡)费改取消了封顶费率,
2、将多种费率进行整合,整合后只有标准和减免两类。
3、对三方机构对于刷卡手续费的各自分成比例做出了明确的规范。
产生的影响:
影响很多,但与大众有关的不多,因为对发卡行和清算机构的基本上跟普通人搭不上边。
其中受益的是广大商家,特别是小微商户,刷卡费率从以前的1.25%-2%降低到了0.6%。
有人受益当然就有人受损,这里面受损比较明显得是收单机构,也就是第三方支付,以前因为纯在多种费率,比如2%、1.25%、0.78%、0.38%、0费率等等,业内人通常说的跳码就是支付公司跟刷卡人收取了2%的手续费,结果跳大了1.25%甚至更低的MCC吗商户。
比如向持卡人声称并按2%费率收取费用,而第三方支付将单子跳码到0.78%费率的商户,这里支付公司不仅从0.78%里面分得一份,而且2%-0.78%的差价全部归了第三方支付。
比如本来客户在2%费率商户(餐饮、酒吧等)消费一万元,9800到商家,200元按照正轨的分配是发卡行、收单机构、清算行按照7:2:1的比例分配,发卡行得140、收单机构得40、清算机构得20;但是第三方支付不跟你按套路出牌,第三方支付依然向商家收取了200元,但将单子跳码到0.78%费率的商户(百货、批发等),于是0.78%被拿出来按照7:2:1的比例分配,里面的1.22%(2%-0.78%)被第三方支付直接吞下。
在费改以前,几乎所有的第三方支付公司都存在跳码行为,这算是人尽皆知的秘密,区别只是跳的少和跳的多、跳高一些费率和跳低一些费率的区别,所以费改前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基本上都肥到流油。
而费改对发卡行和清算机构来说更加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化了。
综上所述:
之所以重提费改,更多的还是写给我名下的代理们,同时让大家更加了解费改、了解支付。
文中提到关于费改文件中针对超市、大型仓储式卖场、水电煤气缴费、加油、交通运输售票商户刷卡交易实行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优惠,其优惠时间是两年,也就是到今年(2018年)9月5号优惠期就结束了,届时上述商户费率也将调整至标准费率(0.6%)。
在费改过渡的两年时间里,很多第三方支付依然沿用跳码的方式进行获利,因为在优惠期间持卡人在上述商户消费,发卡行、清算机构会进行一定比例的减少或免除相应费用。
最后,费改后持卡人消费后的0.4825%的部分是归发卡机构和清算机构,在0.4825的基础上才是第三方支付的所得部分,目前市面上标准类商户的刷卡费率多数是0.6%,看似第三方支付还有0.1175%的利润空间,但目前支付公司与一代的签约结算价通常在0.51%左右,有的甚至只有0.4975%,所以看似利润空间很大、实际上其中至少7层是要分给旗下代理的,扣除运营等成本后,支付公司如果不跳码,那么利润实际上相当薄。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现在看到大多数支付公司都开始发展其他业务,诸如代还、小额贷款、代缴费等,在费改以前这些业务的利润支付公司可都是看不上的。
你认为2018年9月6号两年缓冲期过了以后!支付行业该何去何从?欢迎大家积极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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