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国家开发银行对中国养老产业非常关注,每年有一百亿的专项资金支持养老产业发展,下面就请国家开发银行养老处的陈群处长来讲一下国家开发银行养老产业贷款的发放情况与产业的支持方向,有请。 陈群:各位嘉宾大家好!我今天主要讲四个问题,一是简单介绍一下国家开发银行,第二介绍开发银行支持养老服务业的重点,第三介绍支持养老地产项目的思路,第四就是对策与建议。 国家开发银行自94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以增强国力,改善民生为使命,积极发挥开发性金融优势,着力缓解瓶颈领域制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在支持传统基础产业领域和大力推进民生业务和积极拓展国际合作业务,已经形成一体两翼的业务发展格局。 2014年,国务院将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建设工作作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举措,并对开发银行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开发银行优化配置资源,加大信贷投放,集中支持新型城镇化。 开发银行支持养老服务业的重点 自07年开始,开发银行开始涉足养老贷款业务,在规划和调研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模式,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并深化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为全面推进养老服务工作奠定了基础。现在我们对养老贷款的支持主要从养老设施的建设入手,明确以下是我们支持的重点和方向。 第一是社区养老设施建设项目,社区养老设施建设具有投入少,受益面广的特点,是当前政府实施养老工作的重点,我们将选择经济实力较强,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地区,以市县区为单位,通过PPP或者政府购买模式,支持养老社区的建设。包括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以及居民区无障碍设施的改造,通过开发性金融大额批发资金的支持,推动社区养老基础设施的升级换代。 第二我们重点支持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的建设,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在我国养老服务业中具有托底和保障的作用。 第三也是我们今天养老地产的主题,我们也是支持社会力量去办养老项目,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民营企业建设养老服务机构。 第四我们支持的方向就是全国养老综合改革试点地区的建设项目,这个是去年2014年8月国家发改委和民政部确定42个地区作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的综合改革试点地区,以上四方面是我们开发银行支持养老服务业的支持重点,可以看出来我们既支持以政府为主导的保障性的养老设施建设,也支持国有企业或者民营企业、社会力量举办的这种养老社区建设。 开发银行支持养老地产项目的思路 今天峰会的主题是养老产业和养老地产,养老地产项目是我们工作中受理最多的类型,融资需求旺盛,开发银行在浙江与一家知名房地产公司合作,贷款支持了在浙江地区的一个健康养老社区项目。最近该公司就这个项目的二期再次向我行申请6亿元的贷款,目前在评审当中。对这块新兴领域,我们经常参加研究会的一些座谈,银行都处于观望阶段。目前我们也处于摸索阶段。 当前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核和评估养老地产项目。 一是项目的性质,我们认为养老项目是一个产业链,一分建设,九分服务,项目成功与否的核心在于后期服务。以房地产为载体,提供良好的老年人服务,这是我们的支持方向。圈地卖房的项目不予支持。 第二对借款客户的要求,首先要依法取得企事业法人的主体资格,或其他合格主体,且信用记录良好。第二是借款客户或其控股股东具备项目开发的资金实力,项目资本仅至少20%。 第三借款人具备建设和运营养老向呢经验,刚才党主任说现在没有行业经验,但是我们评估认为他具备养老项目的运营能力的也可以。第三方面就是项目的行政审批,这个跟其他项目一样,我们要求规划、土地、可研、环评都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批,如果有医养结合的项目,医疗也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 第四就是项目的定位,应该结合老年人消费能力不强,消费能力的问题,应该找准市场定位,找准老年人的需求,尤其是对在郊区边远的养老项目,要打造具有鲜明的特色和吸引力的项目。 第五就是担保的落实情况,如果这种项目和银行对接,如何落实担保,包括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抵押,包括现在讲的划拨土地,划拨土地前面的同志也说过,它不能单独抵押。也可以采用股东担保或者股东资产抵押以及其他第三方担保。 以上就是我们从项目的性质,借款人的条件以及项目的审批,市场定位,担保的落实情况,简单的跟大家介绍一下我们开发银行当前考量和评估一个养老地产项目的基本点。我们真诚的希望与养老企业从规划入手,共同努力,培养扶持具有良好市场竞争力的项目,打造具有品牌影响力的养老服务领域龙头企业。 对养老贷款业务整个的对策建议 前面两条针对养老地产项目,首先应该树立养老地产科学发展的理念。养老地产不是房地产向老年群体的延伸,盈利模式应该从短期利益向长期稳定回报转,养老地产项目前期投入大,回报周期长,考虑到养老行业的特点,我们国开行在制定养老项目的评审指导意见的时候,反复调研,反复思考,我们对开发银行养老贷款的期限最长可以达到15年,和整个自筹的期限能够匹配。 而且同时我们考虑到尤其养老地产项目在前期现金流有一个培育过程,我们可以支持和养老地产相匹配的商业地产,同时一体化支持。通过商业地产这种收入盈利,来弥补养老地产在初期现金流的不足。 其次,我们也建议规范养老地产的营销模式,当前养老地产的营销模式是多元化的。采取何种营销模式,是企业自主经营的活动范围。只要市场接受就可以了,但是现在市场营销模式非常广,有不同年限的这种会员制,租赁制,以及一次性养育费等多种形式,但是你只要和银行接洽的话,这点也是我们银行操作当中一个比较困惑的点。 比如会员制,有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的甚至无期限的,你如果把这种资产抵押给开行,形式上的权利和实质上的权利是相分离的,银行怎么接受你在建工程。还有部分现金回流过来,在签订条款当中,都有一些保留性条款,是不是可以作为还款的现金流,这都不是大的问题,只是养老地产是刚刚在发展中的问题。随着制度的完善,我觉得这些我们都在探讨。 再次,我们建议积极培育养老担保体系的建设,前面专家也说过,推动各级政府安排财政资金,建立信用担保专项资金,发挥政府政策性资金的杠杆作用。 最后我表一个态,我们国家开发银行在15年在养老工作上将有一个非常大的举措,有信心,有决心,能拓展一个新的局面,发挥开发性金融的先锋作用,与企业一起合作,推动中国养老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谢谢大家! 延伸阅读,以下都是干货 《关于开发性金融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民发〔2015〕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民政局,国家开发银行各分行、代表处,总行各部门,控股子公司: 为了促进社会养老服务健康可持续发展,破解长期以来制约发展的融资难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民政部和国家开发银行本着“优势互补,促进发展”的原则,决定进一步合作加大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运用开发性金融的理论和方法,充分依托民政部门的组织协调优势,推动形成“政府引导、金融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社会养老服务发展体制机制,发挥开发性金融的资金引领作用,吸引民间资本投入,秉承养老普惠的理念,共同引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二、支持重点 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支持的养老项目,应通过民政部门推荐或认可。重点支持下列五个方面: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食堂、老年活动中心和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其他为改善老年人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的便利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此类项目以市、县(区)为单位,实施整体融资支持。 (二)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支持为老年人上门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涵盖生活照料、健康服务、文化娱乐、精神慰藉、法律咨询等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型小微企业以及各类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的组织发展,对于此类项目通过统贷方式批量化支持。 (三)养老机构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养老院、社会福利院、老年养护院、敬老院、养老社区等各类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等综合性服务的建筑及设施。 (四)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增加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学科建设,培养相关专门人才;支持依托职业院校和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培训实训基地建设,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 (五)养老产业相关项目。主要包括支持直接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服务、产品用品的企业。 三、贷款条件 (一)借款人。 借款人应为依法成立的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企(事)业法人及其他合格主体,具有清晰的产权关系和健全的治理结构,并具有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开展业务的相应资质。不同类型的借款人需满足相应行业的从业资质和条件。 (二)项目筹资。 养老项目的资本金来源含政府补助资金、借款人自有资金和纳入项目总投资的借款人非货币资产等。资本金占比应不低于总投资的20%,不足部分可申请贷款;项目资本金应与贷款资金同比例到位。 (三)还款来源。 公司融资的还款来源主要为公司自由现金流,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日常经营性收入、借款人自身拥有的资产变现产生的收益等。 项目融资的还款来源主要为项目自由现金流,包含但不限于养老床位的租赁收入、各项养老服务的收费、配套商业设施的销售(或租赁)收入等。 (四)贷款利率和期限。 贷款利率按照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定价模型进行测算。 贷款期限根据项目偿债能力分析确定,最长不超过15年,宽限期应不超过项目建设期,且一般不超过3年。 (五)信用结构 充分利用借款人、担保人、项目自身、地方政府等相关利益方的有效资源构建信用结构,可采用资产抵押、保证担保、股权质押、收费权质押等合格担保方式。 完善其他风险缓释措施,包括客户在国家开发银行建立监管账户等。 四、操作流程及双方职责 (一)项目开发。 民政部门和国家开发银行要共同建立广泛的项目入口机制,有贷款需求的借款人,可填写开发性金融支持养老服务项目申请表(见附件),说明项目建设内容、总投资额、拟申请贷款额度以及享受政府各项补贴和优惠情况等,并报民政部门提出意见。对符合国家政策和养老服务业发展方向、属于当地重点支持范围且可以纳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融资范围的养老项目,当地民政部门要予以支持,并积极向国家开发银行各分行推荐。 (二)评审及审批。 国家开发银行对具备评审条件的项目,按照工作流程纳入评审计划、完成评审工作和审批程序,及时将审批结果反馈民政部门,并给予业务指导。 民政部门对项目评审提供政策指导,协助国家开发银行判断当地养老市场现状和趋势,必要时共同对部分项目现场调研,并积极争取相关优惠政策。 (三)信贷管理。 国家开发银行审批通过的项目,按照工作规程进行合同签订、贷款发放与支付、本息回收、贷款管理等工作。 民政部门在贷款发放后对项目实施提供后续跟踪指导,同时推动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五、合作机制 (一)民政部和国家开发银行建立开发性金融支持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联动机制。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三局作为对口联系部门,负责具体事务和工作联络,建立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机制,联合开展项目调研和课题研究工作,协商解决合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民政部和国家开发银行要不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确定近期工作计划和方案,沟通信息,监督合作项目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地民政部门和国家开发银行各分行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深化双方的合作,从规划合作入手,推动区域内养老领域的投融资体系完善和融资模式创新。 (三)民政部门要及时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发展情况以及有关重大事项向国家开发银行通报;国家开发银行要定期将开发性金融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及本行相关业务情况向民政部通报。 六、附则 (一)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三局联系。 附件:开发性金融支持养老服务项目申请表 民政部 国家开发银行 2015年4月14日 附件—— 开发性金融支持养老服务 项目申请表 单位:万元
民政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贯彻落实《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合作协议》共同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民政部 国家开发银行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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