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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报销,先过审核这一关!

 长白山图书馆藏 2018-04-11

2018年初的会计准则变化,近期会计准则又有新的科目调整,同时伴随其他发票新政策的施行,简直要把会计逼疯了的节奏!

别为难财务,以差旅费为例,报销是有规矩的!


1合规的票据才能报销,如果差旅费报销单上签字不齐全,部门负责人没有签字或财务负责人没有签字,怎么办?

这种情况要注意:不符合要求的不能予以报销入账。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的规定,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不得在税前扣除。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差旅费报销的问题,首先真实、合理,仅取得真实、合法的凭证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详细资料进一步证实能否在企业经营费用中列支。当满足上述条件,同时原始单据齐全的前提下,还要满足以下要求:费用报销单或差费报销单上报销人、财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均要签字,分公司当地没有财务的,兼职财务人员在财务负责人处签字,部门负责人为分公司经理。

怎样理解真实、合理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文件)虽已作废,但对差旅费的合理性如何确认有一定借鉴意义。文件中第五十二条规定了差旅费支出是否具有合理性,必须附有以下一些材料: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只有这些资料齐全,各个经办人员签字证明,这样的原始单据才能证明其业务真实,并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年底集中报销开始了,如果差旅费报销单填写不符合要求,怎么规范?

  • 写清出差人员姓名、出差事由,如果多人同去,可以分别填写,也可以汇总填入(根据各公司实际财务报销制度的要求)

  • 按照包干报销制度,或是实报实销的报销制度,都需要按照实际发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填写相关信息:出发、到达时间、使用的交通工具,回程的时间,住宿的天数等等。填写信息越清晰,核算相关的费用或补贴越准确。

  • 注意书写金额:

l小写金额与人民币符号之间不能有空格。

解决方案:小写金额与人民币符号不得有空格,不得连笔,正确写法¥1000.00;错误写法:¥ 1000;

l大写金额无数字部分用零或齐。

l报销单上字迹不得涂改,如有错误,需要重新填写。

l大写金额书写有误,要重写。

l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需保持一致。

l项目填写要完整,报销部门、报销日期、附件张数都要填写完整。

大写数字

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

3差旅费报销原始单据要注意哪些问题?

l取得发票上没有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时,不能报销。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章盖在发票上,或盖在发票领用簿才有效。其次,营改增后,虽然差旅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允许抵扣,但是要满足增值税抵扣凭证的要求。否则,没有加盖发票专用章的抵扣联发票不能用于抵扣。

l发票上要盖有销售方发票专用章,并且与销售方名称一致,否则不得报销。

l取得收据上没有加盖销售方财务章,没有财务章不得报销。

l出差日期和行程对应不上,报销的打车票连号或同一号段,不能报销。

l报销的打车票上没有国税监制章;或虽有国税监制章,但是没有防伪识别码或水印,不能报销。

4报销单粘贴的问题

企业财务人员一般认为,只要取得真实发票,差旅费在费用中列支就没问题,其实不然。《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中第一项就是: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在报销整理发票等单据时尤其要注意以下问题:

l票据粘贴杂乱无章,如何进行改进?

解决方案:票据按照交通、住宿、餐费等正常开支分类,再按时间排序,依次粘贴到粘贴单上;小张的票据需要均匀的粘贴,不能厚薄不均,确保单据平整。

l有些企业票据使用订书机装订、固体胶粘贴是否合适?

解决方案:要用胶水粘贴附件。

对于差旅费的问题,仅取得真实、合法的凭证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详细资料进一步证实能否在企业经营费用中列支。在差旅费问题上处理不好将会导致税务风险,而企业为此承担的不仅仅是行政处罚,还会影响到企业信用级别,得不偿失,所以财务人员一定要重视哦。

5差旅费报销的财税处理

当企业员工进行差旅费报销时,一般需要这样进行会计处理:

  • 假设员工如果没有向公司借钱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贷:现金

  • 假设员工如果有向公司借钱,借出时

借:其他应收款--**人

贷:现金

  • 报销时

全部花完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贷:其他应收款-**人

有剩余现金

借:现金

管理费用 -差旅费

贷:其他应收款 -**人

  • 补款时

借:管理费用 -差旅费

贷:现金

其他应收款 -**人

财务政策依据:

《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企业财务通则》并没有对差旅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只是对企业的费用支出作了原则性规定,以及规定了不得由企业承担的支出。新《企业财务通则》第三十七条:企业实行费用归口、分级管理和预算控制,应当建立必要的费用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审批制度。第四十六条: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

(一)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

(二)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收藏品等支出。

(三)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支出。

(四)购买住房、支付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五)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

从《企业财务通则》来看,只要是合理的并且不是应由个人承担的差旅费,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账务处理》中,也仅对管理费用中包括的差旅费及账务处理作出了规定,并未明确差旅费的开支范围及标准。

我们参考税务政策依据来进行下面的税务处理:

  • 《企业所得税法》对成本费用支出作了原则性规定,并未对差旅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具体明确。

  •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差旅费。

  •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由此可知,《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合理的差旅费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3号第二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根据国家税法统一规定,严格按照''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的政策口径掌握执行。除国家统一规定减免税项目外,工资、薪金所得范围内的全部收入,应一律照章征税。但该文件所说的''津贴、补贴''不包括差旅费津贴。

6报销的几点注意事项

  • 票据与实际业务吻合

  • 附件能有力支撑费用发生的真实性

  • 取得的发票类别符合税法要求

另外,再提示一点,供应商没有发票怎么办?

“三流一致”就是票据流、现金流、业务流要统一,不取得发票,或是发票与经济业务不符都会给企业带来纳税风险!所以,买东西前记得问有没有发票,没发票就换一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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