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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

 psy4563 2018-04-11

本报讯(石文庆首席记者梁永明)3月30日,记者从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4月1日起,萍乡市将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最低缴费档次由每年100元调整至每年300元,最高缴费档次提高到3000元。

调整后,萍乡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档次确定为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等11个档次,参保居民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按照以上缴费档次,实行政府补贴与个人缴费挂钩,多缴多补。对于选择300元至500元缴费档次的,缴费300元补贴40元,缴费400元补贴50元,缴费500元补贴60元;对于选择6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政府在补贴60元的基础上,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另给予5元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100元。

此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城乡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暂时保留原有的 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由县(区)财政代缴,且缴费补贴标准为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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